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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第五批自治區級非遺項目推薦申報工作正式啟動
發布時間:2016-12-22 09:51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6-12-22

  為進一步加強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與傳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及《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按照文化廳非遺工作總體部署要求,近日,西藏自治區正式啟動第五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工作。  

  近年來,西藏始終將建立健全各級名錄,力爭形成以市縣級名錄為基礎,以自治區級名錄為骨干,以國家級名錄為重點的層次結構名錄體系為工作目標,嚴把名錄項目質量關,努力將真正體現西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科學、藝術、文化、歷史價值的項目納入各級保護名錄。截至目前,西藏現有縣級代表性項目1153項,地(市)級代表性項目289項,自治區級代表性項目323項,國家級代表性項目89項,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2項。 

  在此次推薦申報工作中,嚴格審核把關關注重點熱點。一是有維系民族文化傳承的重要意義,但因社會生產生活方式轉變或缺乏保護措施而處於瀕危的非遺項目﹔二是在全區范圍內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非遺項目﹔三是有助於正確理解西藏各民族、各地區生活發展變遷的非遺項目﹔四是自治區級代表性名錄中數量較少的,如傳統曲藝、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等非遺項目﹔五是有助於增強中華民族文化認同、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的非遺項目。同時,根據此次申報名額分配情況,各地(市)將從地(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中遴選不多於25項、區直單位不多於2項具有獨特價值且傳承脈絡清晰的非遺項目推薦列入自治區級代表性項目名錄。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推薦申報工作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履行推薦、審核、評審、公示、審批、公布等程序。西藏第五批自治區級代表性項目將於明年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命名。(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