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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文化市場管理顯現五大亮點
發布時間:2017-04-07 09:51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7-04-07

 

  近日,由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李建偉帶隊的全國督察組西藏分組赴西藏就進一步推進全區文化市場政策落實和行政審批規范化工作,聽取情況匯報。

  會上,自治區文化廳市場處和拉薩市文化局負責人詳細介紹了全區和拉薩市文化市場基本發展情況、簡政放權、事中事後監管等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

  在聽取匯報的同時,督查組各位專家結合幾天來通過對西藏林芝、山南兩市深入調查研究、實地檢查、召開座談會和查閱案卷等方式掌握的情況,對西藏文化市場管理和發展,特別是對西藏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轉型升級工作以及各類經營場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和贊賞。認為西藏部分行業管理經營方面亮點頗多,倍感驚喜。

  一是網絡經營場所業主均具有先進的管理經營理念,在轉型升級升級工作中積極轉變理念,切實做到環境整潔優雅、經營業態豐富,方便廣大消費者娛樂、辦公,令人耳目一新。二是通過加強與圖書館合作,在網絡經營場所內設立館外流動圖書站,為消費者提供免費閱讀,這項舉措在全國范圍內走在前列。三是網絡經營場所內消費群體豐富。四是西藏文化市場相關法律法規制訂工作落實到位,特別是在全國范圍內率先修訂《文化市場管理條例》《演出人員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規,將對西藏文化市場各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五是文化市場管理部門與演出場所和演員簽訂《政治安全責任書》,要求演員持演員上崗證參加演出活動,這一舉措強化了管理者、經營者和演職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

  同時,督查組也提出了西藏在文化市場政策落實和行政審批規范化工作方面仍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縣(區)審批工作還不夠規范,公章加蓋不嚴謹。二是市場主體劃分認定模糊。三是存在審批材料缺漏情況。四是文化部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的運用在部分縣(區)尚未全面鋪開。

  督查組對西藏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提出了六點要求:一要高度重視市場主體准入的規范審批,切實做到主體合法、條件具備、材料充足、程序合法,將行政審批規范化建設落到實處。二要不斷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在加強網絡文化經營單位自審培訓工作的同時,建立起文化市場各行各業的內容自審制度,加強行業自律。三要重視文化安全,作為反分裂斗爭的前沿陣地,西藏的網絡安全尤為重要,形勢尤為嚴峻,要做好網絡文化領域有害信息防范工作,切實保障全區網絡陣地的絕對安全。四要切實保障經營場所安全、財產安全、人員安全,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工作,加強對各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五要在各行業內抓好典型,帶動全區范圍內文化市場各行業發展。同時開展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做好各經營場所分級評定工作。六要大力發展藏區民族音樂、歌舞、藝術品等特色產業,加強人才培養,並以此為依托,推動演出行業、藝術品經營行業等行業協會建立,促進西藏自治區文化市場規模化發展。

  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桑布主持會議時,對全國督查組一行前來督查表示熱烈歡迎,對西藏文化市場進行認真檢查提出了許多具有指導性、操作性的意見和建議表示感謝。並表態將以此次全國督查工作為契機,高度重視此次督查出來的問題,積極吸取意見建議,認真對照檢查,逐項加以整改落實,切實將文化部各項文化市場政策落到實處,進一步加強行政審批規范化建設。

  拉薩市分管副市長朱建紅參會並發言。廳市場處、拉薩市文化局、拉薩市消防支隊、拉薩市工商局、拉薩市市民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