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出台指導性文件加強公共文化惠民服務體系建設
推廣“大村模式”建立文化遺產督察制度
發布時間:2012-05-02 08:55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全悅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2-05-02
中國文化報駐雲南記者楊洪文 通訊員王涓報道:日前,雲南省政府出台《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公共文化惠民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將“雲南經驗”以文件的形式正式提出。
該《意見》把公共文化建設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幸福指數的重要指標、全面小康的重要內容,著重從文化民生的角度對雲南公共文化惠民服務體系建設作出全面的安排部署。
實施九大工程
根據雲南當前的經濟、文化發展情況,《意見》分層次提出了發展目標: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省城鄉的公共文化惠民服務體系,公共文化產品和社會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基本滿足全省城鄉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務的需求。其中,國家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要先行一步,到2013年率先建成比較完備的公共文化惠民服務體系﹔滇中及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大建設力度,到2014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惠民服務體系﹔其他地區要加快發展,到2015年基本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文化惠民服務體系。
《意見》圍繞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9個重大公共文化民生工程來確定目標任務,細化項目和指標。這9個工程分別是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公共數字文化惠民工程、村級公共文化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文化流動服務網絡建設工程、國門文化形象建設工程、文化遺產保護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農家書屋建設工程、七彩雲南全民健身工程。
推廣“大村模式”
《意見》要求,進一步強化政府公共文化職能,把公共文化惠民服務體系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科學發展考評體系、納入年度重點督查事項,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2012年至2015年,省財政每年安排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5000萬元、基層文化惠民活動專項經費1000萬元、文物保護經費2000萬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1000萬元、對外文化交流合作經費300萬元,共計9300萬元。
《意見》提出,深入開展“文化惠民示范村”創建活動,全面推廣“大村模式”,著力實施“文化育民、文化樂民、文化富民”服務能力建設計劃。利用文化共享工程,整合資源,實施農民文化素質教育網絡培訓學校推廣計劃,到2015年,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覆蓋到村委會,農民文化素質教育網絡培訓學校實現“鄉鄉有”。將農村集中辦學後閑置的原“一村一校”的校舍作為村綜合文化室及村民開展文化活動的場所。
同時,《意見》要求在城市社區創建“社區文化溝通協會”,通過開展社區文化活動、共建社區文化等方式,解決城市群眾鄰裡陌生、缺乏溝通的問題,發揮“文化和民”的作用,促進社區和諧發展。把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和社區管理,確保每個社區均建有文化中心。在雲南邊境口岸建設“國門文化”交流中心、“國門書屋”,在邊民互市點(邊境通道)建設“國門文化”友誼廣場,在邊境較大自然村建設文化交流設施,在瑞麗開展“國際和諧文化示范區”創建活動。
建立文化遺產督察制度
《意見》要求,要完成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機制改革任務,推動形成“一團三品一場”的文化藝術創作生產格局。對國有文藝院團公益性演出、經營性演出進行“雙考”。在國有文藝院團和民族文化工作團(隊)設立藝術總監,加強精品創作生產和業務指導。
《意見》提出,建立文化遺產督察制度,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等。要求各地利用文物設施和文物保護單位開展旅游項目的,其門票收入繳入國庫,納入預算管理,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專項用於當地文物的維修保護。
此外,《意見》提出,在有大學生村官的村(社區),由大學生村官兼任村(社區)文化輔導員。設立城鄉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崗位,對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報考文化部門公務員、相關專業研究生實行定向招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