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在認真貫徹《中共雲南省委關於省級領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和文化部黨組關於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具體措施的基礎上,結合文化系統的實際,雲南省文化廳黨組於2月6日向省文化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屬各單位下發了《中共雲南省文化廳黨組關於印發<雲南省文化廳干部轉變作風六條規定>的通知》(雲文黨組〔2013〕11號),雲南省文化廳干部轉變作風六條規定如下:
一是密切聯系群眾。廳領導每年深入基層不少於2個月,“四群”教育住村不少於7天,深入扶貧點不少於1次﹔處級干部每年深入基層不少於3個月,“四群”教育住村不少於10天。廳扶貧領導小組成員每年深入扶貧點不少於2次。
二是改進文風會風。以省文化廳名義下發的文件減三分之一﹔每年召開全省性的會議2次,專題會議5次(盡量採用視頻會議的形式)。
三是規范出訪和公務活動。按規定,正廳級領導每年出訪1次,確因工作需要出訪的按程序報批﹔分管對外文化交流的副廳長出訪按工作需要安排﹔其他副廳長出訪在5年任期內不超過2次,2年內不超過1次。處級干部出訪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不把出訪作為一種待遇。出訪人員回國後,兩周內向廳黨組專題報告出訪情況。廳領導參加公務活動,必須由廳辦公室統一安排,每項活動隻能有一位領導參加﹔盡量減少參加活動次數。
四是轉變調研作風。領導干部下基層調研時,直接下到點上,地方黨政領導不作陪同,不接受送禮,不出席宴請和經營性娛樂活動,不到邊界迎送。
五是加強干部懇談。廳領導每年與分管部門負責人至少懇談2次﹔部門負責人每年與部門干部懇談4次﹔廳領導每年與直接聯系的老干部懇談不少於1次。
六是嚴格廉潔自律。各級干部要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來源:雲南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