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印發了《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規定》指出,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發布審核、信息安全管理、應急處置、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未成年人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制度,具有與新技術新應用發展相適應的安全可控的技術保障和防范措施,有效應對網絡安全事件,防范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絡數據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規定》強調,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國家鼓勵和指導互聯網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行業標准和行業准則,推動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督促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務、接受社會監督,提高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從業人員職業素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利用基於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新技術新應用制作、發布、傳播非真實音視頻信息的,應當以顯著方式予以標識,不得利用基於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新技術新應用制作、發布、傳播虛假新聞信息﹔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辟謠機制,發現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利用基於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的虛假圖像、音視頻生成技術制作、發布、傳播謠言的,應當及時採取相應的辟謠措施,並將相關信息報網信、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等部門備案。
《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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