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規司日前發布《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規定(征求意見稿)》,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對草案征求意見稿有修改建議,可在12月26日前,通過信函、電子郵件提出。
征求意見稿包含總則,立項,起草,審核,決定、公布和備案,解釋、修改和廢止,附則等七章二十七條。征求意見稿堅持將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貫穿於立法全過程,明確立法工作應當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全過程。為加強年度立法計劃實施情況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征求意見稿規定政策法規司應當監督年度立法計劃實施,及時跟蹤年度立法計劃進展情況,向有關司局提出立法項目督辦建議。此外,按照新修改的《規章制定程序條例》,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完善了文化和旅游立法工作的程序性規定。(崔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