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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指示精神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有關負責同志就
《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工作規則》答記者問
發布時間:2023-08-02 11:35 來源:旗幟微平台 編輯:周祎
信息來源:旗幟微平台 2023-08-02

推進機關紀委規范化建設 打通中央和國家機關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裡”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有關負責同志就

《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工作規則》答記者問

  今年7月,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工作規則》。《規則》作為加強和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以下簡稱機關紀委)工作的基礎性、全局性、指導性黨內法規,對於推進機關紀委規范化建設、打通中央和國家機關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裡”具有重要意義。近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有關負責同志就制定和實施《規則》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制定《規則》的背景是什麼,為什麼要出台這部黨內法規? 

  答:202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建設的意見》,提出了制定機關紀委工作規則的任務。2021年12月、2022年6月,《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先後發布,機關紀委作為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中的黨的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必須在落實黨中央對各級紀委共性要求的基礎上,緊密結合中央和國家機關紀檢工作實際,進一步明確領導體制、細化履職程序,同時還要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加強工作銜接。制定《規則》是貫徹落實《關於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建設的意見》的重要舉措,是貫徹和承接有關中央黨內法規的客觀需要。

  近年來,大多數機關紀委制定了工作規程或議事規則,但關於履職邊界、議事決策、審批權限、工作程序的規定不夠統一、不夠規范,部門之間差異較為明顯,個別規定與上位法不一致。從中央巡視反饋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檢查、調研的情況看,機關紀委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有待提高,特別是在委員會運行、領導下級紀委、貫通履行監督責任和協助職責等方面缺乏法規依據。實踐亟需一部加強和規范機關紀委工作的基礎性、全局性、指導性法規。《規則》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把機關紀委的領導體制、工作運行、履職程序等確定下來、統一起來,為機關紀委履職提供了基本遵循。 

  問:請介紹一下《規則》起草的主要過程? 

  答:《規則》起草工作歷經廣泛調研、深入論證、反復修改、不斷完善的過程。起草工作啟動後,我們採取實地走訪、問卷調查、電話訪談、座談研討等方式,聽取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對近年來機關紀委規范化建設經驗進行了認真總結,圍繞理論和實踐層面的重難點問題深入論證、研究攻關。形成初稿後,經過多次討論和反復修改,廣泛征求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部分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意見,並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進行了審核把關。形成草案後,我們按照黨內立法工作規定,進行了合規性審核,今年6月19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會議審議批准,7月11日正式發布。《規則》起草的過程,做到了調研深入、論證充分、發揚民主、程序規范,確保了《規則》作為黨內法規的立法嚴肅性和權威性。 

  問:制定《規則》把握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答:在起草過程中,我們著重把握了以下原則:一是堅持政治統領。牢牢把握“中央和國家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是政治機關”根本屬性,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走好踐行“兩個維護”第一方陣等政治要求貫穿機關紀委工作全過程各方面。二是堅持法規定位。針對機關紀委既是黨的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又是部門內設紀檢機構的實際,把機關紀委作為一級組織、作為一個機構的特點統籌起來,兼顧組織法規與工作法規的定位,同步規范組織運行和工作運行。三是堅持系統觀念。在對象上,做到不同類型部門的機關紀委全覆蓋﹔在內容上,做到機關紀委各項職責、各項工作全涵蓋﹔在責任上,做到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和指導責任全鏈條﹔在制度上,做到承接上位法、銜接同位法、指導下位法全貫通。四是堅持守正創新。在總結實踐經驗、把握特點規律的基礎上,突出問題導向、回應現實關切,對機關紀委上下工作關系、書記委員職責、協助職責范疇、各環節審批權限等作出明確規范,通過制度創新,推動解決實踐中工作薄弱、反映突出的共性問題。 

  問:《規則》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規則》共6章41條。

  第一章“總則”闡述了機關紀委工作的指導思想,明確了機關紀委的性質定位,提出了機關紀委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必須遵循的6條原則。

  第二章“領導體制”主要規范機關紀委對上、對下工作關系。對上,從部門黨組(黨委)領導機關紀檢工作、機關黨委和紀檢監察工委雙重領導、派駐紀檢監察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等3個層面,細化了機關紀委接受上級領導指導的規定要求。對下,明確了機關紀委領導下級紀委、指導基層黨組織紀檢委員的權限和方式。

  第三章“產生和運行”主要規范機關紀委內部運行和自身建設有關事項。第9-12條從機關紀委作為一級組織的層面,明確了委員會的產生、議事決策的方式、書記委員的職責。第13-15條從黨的政治建設、履行職責能力、內部監督管理等3個方面,對機關紀委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提出了要求。

  第四章“職責任務”主要規范機關紀委的履職范圍和方式。第16條是對機關紀委職責任務的一般規定﹔第17-23條圍繞履行監督專責,明確了監督、執紀、問責的權限和方式﹔第24-26條圍繞履行協助職責,明確了協助機關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內容﹔第27-30條明確了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賦予機關紀委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紀律審查程序”主要規范機關紀委執紀審查等業務工作。結合機關紀檢工作實際,對上位法有關規定進行細化,從信訪舉報辦理到處分執行全流程規范了工作程序、審批權限、標准要求等。

  第六章“附則”界定了《規則》所確定的權限和所稱以上、以下的涵義,規定部門管理的國家局和有關部級單位機關紀委參照執行,明確了解釋機關、施行日期等。 

  問:請談談對學習宣傳貫徹《規則》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在印發《規則》的通知中,對學習宣傳貫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出台《規則》的重要意義,採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學習、宣傳、培訓,切實增強貫徹執行《規則》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機關黨委要加強組織領導,把《規則》作為黨支部學習的重要內容,推動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領會《規則》的核心要義,了解機關紀委履行職責的權限、方式、內容等,強化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機關紀委要採取書記領學、研討交流等方式,組織專兼職紀檢干部逐條逐項學習《規則》,全面掌握《規則》內容,不折不扣貫徹執行。要把學習貫徹《規則》與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關於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建設的意見》等法規文件結合起來,准確把握機關紀委履職的各項要求。要對標《規則》各項規定,深入查找機關紀委履職中存在的問題,與《規則》不一致的要及時糾正,並依據《規則》進一步規范和細化工作程序、審批權限等,健全完善機關紀檢工作制度體系。

  下一步,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將把《規則》納入紀檢干部全員培訓課程,利用報刊、網絡等媒體加大宣傳闡釋力度,推動形成學習貫徹的濃厚氛圍。把貫徹執行《規則》情況作為機關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執紀審查工作專項檢查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切實以貫徹執行《規則》推進機關紀委規范化建設,確保機關紀委當好踐行“兩個維護”第一方陣的“紀律部隊”,推動中央和國家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