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業務主管各社會組織:
根據文化部港澳台辦有關通知精神,擬於2012年開展對台文化交流工作的我部所屬社會組織,可填報《2012年文化部對台文化交流重點項目申報表》(見附件.doc,請點擊下載),以便納入2012年文化部對台文化交流重點項目。各單位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填報,報表請於2011年12月8日前報送文化部辦公廳社團管理處。
聯系電話:59881351。
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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