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函【2012】138號
各直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為深入了解和掌握部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有關情況,規范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根據《財政部關於開展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清查工作的通知》(財教函〔2012〕100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開展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清查,全面摸清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數量、結構、分布及配備使用管理情況,有利於為推動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管理工作夯實基礎、為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緊密結合提供依據、為下一步出台規范和加強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有關制度提供保障。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切實抓緊抓好此項工作。
二、清查時點和范圍
此次公務用車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21日為清查時點,清查范圍包括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和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社會團體。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根據本通知要求開展自查,詳細了解本單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基本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重點清查公務用車的數量、價格、排氣量、使用情況和使用方向等基本情況。
(二)在自查的基礎上,認真填寫《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情況清查報表》。相關電子表格請在財政部門戶網站及教科文司司頻道“下載中心”下載。
(三)請各單位於9月28日前,將清查情況的文字材料及報表加蓋單位公章後,連同電子版一並報送財務司國資處。
各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公務用車清查工作的領導,層層落實,確保清查工作順利、按期完成,保證清查結果真實可靠。
聯系人: 劉軍 周宇鵬
聯系電話: 59881712 59882166
聯系郵箱: cwsgzc@mcprc.gov.cn
文化部財務司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