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化部(文辦函[2013]171號)和民政部(民函[2013]201號)文件的批復,准予中華藝文基金會設立登記,文化部作為其業務主管單位。民政部批復時間為2013年6月14日。
特此公告。
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