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業務主管社會組織: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通知精神,目前,文化部人事司印發了《關於開展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活動的通知》(人函[2015]127號)(見附件),決定從2015年5月至9月在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屬單位、業務主管的社會組織中開展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活動。專項督查工作採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期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組成督查組進行重點抽查。
請各業務主管社會組織高度重視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工作,圍繞通知中的督查內容,梳理、檢查本單位已取消職業資格的落實情況,清查尚在組織實施的職業資格情況,認真填報《已取消的職業資格情況統計表》和《尚在組織實施的職業資格情況統計表》,並於2015年6月10日前將統計報表及總結報告加蓋單位公章後(含電子版)報送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010-59881313,010-59881351
附件:1.文化部人事司《關於開展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活動的通知》(人函[2015]127號)
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2015年5月28日
文化部人事司關於開展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活動的通知
人函[2015]127號
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活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69號),為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要求,鞏固職業資格清理成果,深化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擬於近期開展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據
(一)《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國發〔2014〕50號、國發〔2015〕11號)。
(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7〕73號)。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53號)。
以上文件均為公開文件,可在網上查詢到具體內容。
二、督查內容
督促檢查本司局、各單位(包括直屬機構、社會組織、集團公司)貫徹落實上述文件情況和尚在組織實施的各類職業資格及相關考試、發證等活動。具體包括:
(一)各司局、各單位(包括直屬機構、社會組織、集團公司)對於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是否已取消﹔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是否已取消。
(二)各司局、各單位(包括直屬機構、社會組織、集團公司)就取消的職業資格是否已制定後續措施和辦法,是否已建立職業資格組織實施工作長效機制。
(三)清查各司局、各部門(包括直屬機構、社會組織、集團公司)目前尚在組織實施的職業資格情況,包括:資格名稱、設置部門(單位)、實施部門(單位)、設置依據及收費情況。
三、督查方式及時間
採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組成督查組進行重點抽查。督查活動開展時間為2015年5月-9月。
四、有關要求
(一)各司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工作。此次督查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減少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工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全面摸清職業資格底數、建立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徑,是加強職業資格監督管理、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體現。各司局、各單位要提高對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認真梳理,檢查本司局、各單位(包括直屬機構、社會組織、集團公司)已取消職業資格的落實情況,清查尚在組織實施的職業資格情況。
(二)各司局、各單位要在梳理分析的基礎上認真總結,並填寫《已取消的職業資格情況統計表》和《尚在組織實施的職業資格情況統計表》。請於2015年6月30日前將總結報告和統計表報文化部人事司。如自查後,本司局、本單位未開展職業資格相關活動,也請在報告中注明。
附件:1.已取消的職業資格情況統計表》
2.尚在組織實施的職業資格情況統計表
文化部人事司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