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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關於業務主管基金會2015年年度檢查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2-15 16:21 來源: 編輯:社會組織和節慶管理辦公室
信息來源: 2016-02-15

文化部業務主管各基金會:

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的規定,基金會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報送年度檢查材料,接受年度檢查。現將《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2015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檢查事項公告》(見附件)轉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進行填報,於2016年3月15日前將A4紙型的2015年年度工作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一式三份),加蓋公章的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正反面)、2015年工作總結和2016年工作計劃(一份)報文化部社管理辦公室進行年檢初檢工作。對於2014年年檢中發現問題的基金會,要同時上報整改情況報告(二份)。

請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准時上報,以便文化部社團進行初審,逾期將不予受理。我部完成初審後,請各單位於2016年3月31日前自行將材料報民政部參加年檢。

 

文化部社團辦電話:010-59881351、59881313

地址:北京東城區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部辦公樓409房間,郵編100020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基金會管理處電話:010-58124067 鄭帥,010-58124069 沈東亮010-58124068 李  莉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55號王府世紀301-2室

網上填報操作咨詢:010-51659743

 

 

                                             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2016年2月15日

 

 

民政部關於印送《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2015年度

工作報告和年度檢查事項公告》的函

                                                          民函〔2016〕42號

 

各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

    為貫徹中央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精神,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民政部從2016年起試行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制度。同時,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等規定,繼續做好基金會年度檢查工作。請你單位將《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2015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檢查事項公告》通知所主管的基金會,督促其按時參加年度檢查。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定,民政部受理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31日,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及時完成基金會年度檢查的初審。對2014年度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基金會,請督促其按照民政部發放改進建議書的要求進行整改。

 

                                                        民政部       

                                                      2016年2月5日   

 

 

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2015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檢查事項公告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的規定,民政部組織基金會報送2015年度工作報告,對基金會實施2015年度檢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在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應當向民政部報送2015年度工作報告,並接受2015年度檢查。

    二、2015年度工作報告網上填報系統定於2016年2月29日開通。各基金會應當登陸中國社會組織網,點擊進入網頁右側的“社會組織網上辦事大廳”基金會專欄,輸入用戶名、密碼登錄後填寫年度工作報告,並上傳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的電子文檔。工作報告按照民政部制定的格式文本填寫(格式文本請從中國社會組織網基金會子站的“表格下載”欄目自行下載),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印發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要求出具。

    網上報送成功後,各基金會應當將年度工作報告打印成紙質文本,與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一並送交業務主管單位初審,並於2016年3月31日前送交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

    民政部在受理基金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紙質文本後,適時在中國社會組織網上公布全文。

    三、民政部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關於規范基金會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基金會專項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開展審核工作,確定年度檢查結論。民政部將對部分基金會開展抽查審計,抽查審計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年度檢查結論將在中國社會組織網的“通知公告”欄目中公布。請各基金會於年度檢查結論公布後30日內持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原件到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加蓋年度檢查印章。

五、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的規定,民政部指定《中國社會報》和《公益時報》為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公布年度工作報告摘要的媒體。基金會應當於年度檢查結論公告後30日內,將年度工作報告摘要在《中國社會報》或《公益時報》上公布。

年度檢查聯系單位: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基金會管理處聯系電話:沈東亮010-58124069鄭帥 010-58124067           李莉010-58124068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55號王府世紀301-2

基金會網上填報操作咨詢:010-51659743

《中國社會報》聯系電話:010-66061778

《公益時報》聯系電話:010-65953696轉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