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供社會組織基本情況材料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10-14 16:47
來源:
編輯:社會組織和節慶管理辦公室
信息來源: 2016-10-14
文化部業務主管各行業協會、促進會、聯合會:
為加強文化領域行業組織建設和管理,根據有關通知要求,現對我部業務主管的各行業協會、促進會、聯合會相關情況進行摸底調研,請各單位圍繞下列內容報送材料,並對照自查:
一、基本信息:行業組織名稱,登記證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登記類別,辦會宗旨,主要業務,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分支機構名稱及數量,黨組織建設情況等﹔
二、經費使用情況:經費來源,收支情況,接收境外捐贈資助情況﹔
三、你會名稱是否與辦會宗旨、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能否准確反映本會組織特征﹔
四、運營是否規范,是否曾發生違規行為,如有請列舉並詳細說明﹔
五、負責人任職是否規范,人員兼職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請如實填報材料,於2016年10月21日前將報告加蓋單位公章報文化部社團辦,並將電子文件發送至郵箱(whbstb@163.com)。
聯系電話:010-59881351、59881313
特此通知。
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