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財務函〔2017〕128號
各直屬單位、文化部業務主管行業協會商會: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關於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790號)要求,我部將對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開展全面清理規范。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規范的范圍
此次清理規范工作是針對以企業為繳費主體的各類經營服務性收費,重點是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政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時,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的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有償服務,具體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咨詢、試驗等),以及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二、清理規范的步驟
(一)自查自清階段(6月10日前)
1.各直屬單位對本單位及所屬企事業單位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自查,並提出清理規范意見,匯總填寫《國務院部門所屬單位涉企中介服務收費清查情況表》(附件1),並於2017年6月10日前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whbcws@126. com,紙質件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部財務司監督檢查處。
2.文化部業務主管各行業協會商會對本單位收費情況自查,並提出清理規范意見,填寫《全國性和跨省區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清查情況表》(附件2),並於2017年6月10日前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whbstb@163.com,紙質件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我部財務司將會同辦公廳,對自查自清情況進行匯總,並報送有關部門。
(二)集中審查階段(8月底前)
在自查自清基礎上,國務院有關部門將對我部自查自清結果進行審查,並提出規范清理意見。根據該意見,相關單位、行業協會商會要緊抓落實,其中:
1.相關直屬單位須於8月15日前將清理規范情況,包括取消項目、降低標准、涉及收費金額等,形成書面材料,連同《涉企中介服務收費清理規范情況匯總表》(附件3)報送部財務司監督檢查處。
2.相關行業協會商會需於8月15日前將清理規范情況,包括取消項目、降低標准、涉及收費金額等,形成書面材料,連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清理規范情況匯總表》(附件4)報送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我部財務司將會同辦公廳,對清理規范情況進行總結,並於8月底前將情況報送有關部門。
三、工作要求
各直屬單位和文化部業務主管各行業協會商會要高度重視此次涉企經營服務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清理規范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清查,如實填報涉企收費情況,並按照經審查的清理規范意見抓好落實,進一步規范收費行為。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各部門涉企收費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對違規涉企收費問題嚴肅處理,公開曝光典型案例,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審計署將組成聯合督導組,對自查自清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抽查。
聯系人:文化部財務司監督檢查處 胡聞昭 010-59881610、1611(傳真)
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張文靜 010-59881351、1313(傳真)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郵 編:100020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務院部門所屬單位涉企中介服務收費清查情況表
2.
全國性和跨省區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清查情況表
3.涉企中介服務收費清理規范情況匯總表
4
.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清理規范情況匯總表
文化部辦公廳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