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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
發布時間:2018-09-03 10:10 來源: 編輯: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信息來源: 2018-09-03
    一、基本情況
    為了做好執法檢查工作,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先後到撫州市、高安市就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工作開展前期調研。4月底,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了執法檢查方案,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會領導任組長,部分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及省人大代表組成的執法檢查組。5月28日,執法檢查組召開全體會議,聽取省文化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旅發委、省教育廳、省民宗局等部門貫徹實施條例情況的匯報,省人大常委會領導出席會議並講話。6月上旬,執法檢查組分為2個小組,分別到上饒、九江和贛州、吉安4個設區市及部分縣(市)進行重點檢查。檢查組採取聽取匯報、座談交流、實地察看等方式,重點圍繞地方政府在政策配套、隊伍建設、經費投入、普查和建檔、場所建設及支持傳承人開展活動等方面進行檢查,共召開有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參加的各類座談會8次,實地察看鉛山連四紙制作技藝、廬山西河戲、金星硯制作技藝、會昌匾額習俗、吉州窯陶瓷燒制技藝、井岡山全堂獅燈等12個非遺代表性項目。同時,委托其他7個設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實施條例的情況進行檢查並提交書面報告。
總的看,自2015年9月條例實施以來,全省各級政府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依法扎實開展非遺保護傳承工作。截至2018年6月,我省現有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70項、省級560項、市級832項、縣級1657項﹔國家級非遺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70人、省級478人、市級1097人、縣級1166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2個、省級2個﹔國家級非遺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4個、省級20個,省級非遺研究基地9個、傳播基地10個、傳承基地19個,初步構建起符合江西省情的非遺保護體系,條例實施情況總體良好,成效明顯。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夯實工作基礎
    一是各級政府逐步將非遺保護、保存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地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責任、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求實效”的原則,成立了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文化部門牽頭、其他部門支持配合的非遺保護領導小組,不斷加強對非遺工作的領導。二是出台相關配套政策,促進條例貫徹實施。如2017年省政府轉發了省文化廳、省工信委、省財政廳聯合制定的《江西省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省文化廳制定了《江西省“十三五”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工作方案》,南昌、景德鎮、鷹潭、撫州等市相繼出台了有關文件。三是廣泛開展非遺調查建檔。各地運用文字、錄音、錄像等方式,對非遺項目進行真實、系統和全面的記錄,形成本地非遺檔案和數據庫。省非遺中心檔案資料中包含文字達108萬、圖片66350張、視頻1170G。2016年啟動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程,為每位傳承人分別制作口述片、實踐片、教學片及綜述片四個音像片,目前省非遺中心已完成32位國家級傳承人的“四片”拍攝與制作。
    (二)加強宣傳展示,促進傳承傳播
    一是利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或傳統節假日開展大型非遺展示活動。通過現場非遺項目展示、制作展板、印制宣傳冊等方式,大力宣傳非遺,提高人民群眾的非遺保護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二是選送非遺項目參加國內外大型非遺展示活動,促進非遺交流。2017年在法國巴黎舉辦的“美麗江西,絢爛非遺”攝影展中,我省選送60余幅獨具江西特色的非遺攝影作品參展,玉山羅紋硯、南昌瓷板畫制作技藝傳承人在現場展示技藝。三是廣泛開展非遺進校園活動。通過非遺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等方式,提高學生的文化認同感、自豪感。萍鄉市編輯出版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圖冊》等非遺書籍,興國縣將興國山歌列入小學音樂課,樂安縣將儺舞列入小學課間操,婺源三雕、瑞昌剪紙等列入當地小學鄉土教育內容。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多元保障
    一是加大經費投入。省財政將用於非遺保護的專項資金由每年100萬元提高到600萬元,並列入財政預算,各市、縣正逐步將非遺保護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實現對國家級、省級非遺項目的支持全覆蓋,對國家級、省級傳承人分別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5000元補助,用於支持其收徒授業、開展傳習活動。上饒市對國家、省、市級傳承人給予每人每年6000元、3600元、2400元工作津貼。二是加強機構與人員隊伍建設。2012年景德鎮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非遺研究保護中心,為獨立的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14年省非遺研究保護中心成立,贛州市、婺源縣、武寧縣、湖口縣、青原區也相繼成立了獨立的非遺研究保護中心,全省其他市、縣均以挂靠的形式成立了市、縣兩級非遺保護中心,初步構建起省市縣三級非遺保護機構及專兼職隊伍網絡。三是非遺基礎設施建設有所改觀。如九江市設有1000平方米的非遺動態展示館、1450平方米的靜態展覽館和500平方米的非遺廣場,吉安市設立非遺傳承基地、傳習所等60個,贛州市建成1個省級非遺校園研究基地,5個省級非遺研究、傳承、傳播基地,9個市級非遺研究、傳承、傳播基地,為保障非遺工作開展提供了陣地。
    (四)注重開發利用,致力活態傳承
    一是積極發展生產性保護。各地大力發掘與人們日常生產生活聯系緊密的非遺項目,使其在生產實踐中得到活態傳承和保護,提升自我造血功能。如宜春市在全市范圍內形成了中藥材炮制、白酒釀造、花炮制作等鏈條較為完善的非遺相關產業群﹔上饒市培育出婺源歙硯、信州區夏布、廣豐木雕等一批年產值上億的非遺文化產業。二是推動非遺保護與旅游融合,以非遺保護、傳承和發揚為重點,打造特色民間文化活動品牌,實現文化+旅游整合發展。如贛州市以龍南、定南、全南、安遠縣為主打造客家文化旅游區,挖掘客家飲食文化、服飾文化、民俗文化、農耕文化,唱響“客家搖籃”品牌﹔景德鎮市在古窯民俗博覽區設立制瓷作坊現場展示技藝,吉安市在吉州窯景區展示吉州窯燒制技藝,新余市在昌坊度假村展示夏布編織技藝,鷹潭市畬族刀山儺舞與龍虎山景區簽訂了長期展演協議。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執法檢查組認為,我省貫徹實施條例總體情況是好的,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非遺保護傳承工作面臨不少新的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重視和宣傳力度不夠
    條例第四條規定,非遺保護、保存工作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二條等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報非遺項目並給予支持作了明確規定。檢查發現,一些地方對非遺保護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非遺保護尚未成為各級政府的自覺行動。相關部門重經濟發展、輕文化發掘,沒有充分認識到非遺在現代文明沖擊下加速消亡的現實,非遺保護工作由文化部門單打獨斗的狀況未從根本上改變,部門間的合力遠未形成。有關單位重申報、輕保護和傳承,以為隻要申請列入名錄,項目就得到了保護,申報隻是為了獲得上級資金支持和榮譽,沒有把傳承和發展作為工作重心。社會上對非遺的關注度也不夠高,不少群眾對非遺了解不多、理解不深、保護意識不強,對非遺的重視程度和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增強。
    (二)人才隊伍建設亟待加強
    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要加強非遺保護隊伍建設和專業人才的培養與使用。檢查發現,當前全省非遺保護專業管理人員不足、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後繼乏人現象比較突出,非遺保護和傳承形勢比較嚴峻。一是保護力量較為薄弱。全省除景德鎮市、贛州市以及婺源縣、武寧縣、湖口縣、青原區設立了專門的非遺保護機構外,其他市、縣均採取在文化館、群藝館增挂非遺保護中心牌子的方式,作為非遺保護的工作機構﹔省文化廳至今未成立非遺處,是全國沒有成立非遺處的6個省份之一,對爭取國家有關部門的撥款和項目支持帶來不利影響。全省非遺保護工作者356人,絕大多數為兼職工作人員,且人員流動大、專業化程度較低,難以潛心從事非遺保護工作。二是非遺傳承後繼乏人。隨著城鎮化、現代化的快速推進,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逐漸失去其生存傳承的原生土壤和社會環境,一些掌握絕活的藝人年齡老化,年輕人受市場經濟和當前就業觀念的影響,不願學習和繼承傳統文化藝術,傳承隊伍青黃不接,面臨技藝失傳的危機。如我省70名國家級傳承人,目前還在世的65人,其中70歲以上的佔55%,60歲以上的佔73%。
    (三)經費保障缺口較大
    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檢查發現,目前省、市兩級雖然都能夠按照條例規定的要求,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數量的非遺專項工作經費,但也存在數量偏少問題。如省本級每年安排600萬元專項經費,與同為中部省份的湖北3000萬元、湖南1650萬元、河南1600萬元相比,與西部省份的雲南1600萬元、四川2070萬元相比,明顯偏少﹔11個設區市中,萍鄉、新余、鷹潭、宜春、撫州等市市本級每年安排的專項經費不到10萬元,最低隻有3萬元。與我省豐富的非遺資源相比,上述經費投入顯得“杯水車薪”。從縣一級看,100個縣(市、區)隻有58個按照條例要求將非遺工作經費列入了預算,景德鎮市和鷹潭市所屬的縣(市、區)無一列入。由於經費投入嚴重不足,導致人才培訓、設備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受到嚴重制約,非遺資源的搶救、保護、利用等工作難以有效開展,甚至一些已經記錄和整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和實物,也面臨損毀和再次流失的危險。
    (四)開發利用及創新發展能力不足
    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鼓勵採取與經貿、旅游相結合等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合理開發利用,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資源轉化為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條就鼓勵、支持非遺表演,設置傳習場所,以及進行非遺創新等作了進一步規定。檢查發現,全省非遺項目的分布及發展水平呈現明顯不均衡性。有的縣如婺源一個縣就有5項國家級非遺項目,而不少縣市區一項都沒有。少數非遺項目通過產業發展增強了自我造血功能,走上了良性發展道路,而大部分非遺項目由於挖掘、整理和研究不夠,整體創新發展能力顯得不足。如在文化服務方面,很多表演性的非遺項目還停留在原生態的展示階段,缺乏適應現代審美需求的改良、改編,傳承發展的後勁不足﹔在文化產品方面,因創意不足,與現代生產生活結合不緊,產品不能滿足市場的差異化需求,文化產品規模小、效益低,生產性保護的目的難以實現。如上饒、九江兩市的國家級、省級非遺項目達139項,但在實際生產運營中具有一定規模和成效的不過20余項。
    四、意見和建議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增強文化自信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應強化文化自覺,全面有效貫徹實施非遺法律法規,切實推動解決非遺保護和傳承中的突出問題,促進非遺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非遺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非遺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不斷增強非遺保護意識,牢固樹立保護文化遺產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一要強化政府主導,依法將非遺工作列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堅持和完善非遺保護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文化部門與發改、財政、住建、教育、旅游、民宗等部門的合作聯動,形成長效保護工作機制。二要加大對非遺項目的普查與發掘保護力度,高度重視非遺項目組織申報工作,重點完善省市縣三級非遺名錄體系。三要將非遺展示場館納入免費開放范圍,不斷提高政府為全社會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水平。四要完善非遺保護和傳承機制,加強對代表性傳承人的支持與工作考核,激發其開展傳承的責任感和積極性。
    (二)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著力強化人才支撐
機構與人員是開展非遺保護傳承工作的基本條件。一要緊密結合我省文化體制改革的實際,按照需要與可能相統一的原則,認真研究並合理解決有關非遺保護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問題,切實滿足工作需要。二要加強傳承人隊伍建設,研究制定傳承人培養制度、帶徒傳藝制度、傳承獎勵制度等,建立非遺傳承人人才庫,進行實時跟蹤、動態管理。三要加強與省內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相關企業的密切協作,建立一批非遺研究、培訓基地,強化對非遺保護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升非遺保護工作水平﹔在職業院校設立非遺相關專業,將部分非遺人才培養納入省定向委培統招計劃,為非遺保護提供專業人才,增強非遺項目發展後勁。
    (三)進一步加大投入,更好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效應
非遺保護是一項需要財政重點扶持的公益性社會文化事業。一要按照分級保護的原則,依法將非遺保護專項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並建立正常增長機制,保障非遺資源普查、資料征集、實物收購、基礎設施建設、瀕危項目搶救保護等工作正常開展。二要合理統籌住建、旅游等相關部門非遺經費,努力提高非遺工作財政資金利用效率,同時積極探索文化企業、旅游企業反哺非遺保護工作的長效機制。三要努力拓寬非遺資金來源渠道,通過建立非遺保護專項基金,研究制定社會力量參與非遺保護的政策措施,鼓勵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投入非遺事業。
    (四)進一步創新方法,努力推進非遺開發利用和傳承
正確處理非遺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堅持在保護中創新發展,在發展中加強保護的非遺“活態”保護辦法。一要加強非遺基礎理論研究,推動非遺保護工作在科學理論指導下創新發展。二要根據不同項目的傳承狀態和生存狀態,分類指導,區別對待,採取不同的保護措施。對瀕危且存在傳承人斷檔危機的項目,加強傳承、記錄和整理,進行搶救性保護﹔對有一定市場,但技術難度大、傳承人少、效益微薄的項目,採用提供政策和資金扶助或提供傳習場所等形式,調動傳承的積極性,不斷拓展傳承發展空間﹔對具有民族民間特色且市場需求量大的項目,實行生產性保護,推動形成產業,創立非遺產業品牌。三要把開展生產性保護與發展區域特色經濟、培育文化創意和文化旅游產業、帶動群眾脫貧致富結合起來,推動非遺保護與旅游業發展、傳統工藝振興、鄉村振興有機融合,促進非遺融入時代、融入生活。四要做好與文化產業政策的對接,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基地)開辟非遺產業區域,由政府出資建設廠房和基礎配套設施,採取先租後買模式,幫助解決非遺項目單位的資金困難。同時,在土地、稅收、融資擔保等方面給予優惠,努力改變我省非遺項目產業小、散、弱的局面。五要加強非遺知識產權保護,鼓勵非遺項目保護單位及時注冊非遺商標,申請非遺技藝專利等。
    (五)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全民保護意識
一要充分利用文化遺產日等重大節慶日活動和舉辦非遺展示、論壇、講座、培訓、交流等系列活動,加大對非遺保護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公眾對非遺的認知度和自覺參與保護意識。二要努力拓展非遺傳播途徑,創新宣傳手段和方法,積極開拓“互聯網+”新渠道,讓更多非遺面向公眾。三要編寫江西非遺地方特色教材,把優秀的傳統文化傳承給青少年一代,引導更多人走上傳習之路,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非遺保護的良好氛圍。(江西省文化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