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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司
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關於第一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督查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2-07-19 11:17 來源: 編輯:信息中心
信息來源: 2012-07-19

部便函〔201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和《“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總結交流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經驗,進一步推進示范區創建工作,確保首批示范區創建目標如期完成,2012年3月至5月,文化部、財政部組織督查組對各省(區、市)創建示范區工作進行了督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督查工作的基本情況

文化部、財政部對本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視。蔡武部長審定督查工作方案,楊志今副部長召集相關司局部署落實,趙少華、李洪峰、楊志今、高樹勛4位部領導帶隊前往基層督查,財政部教科文司有關同志參加督查。督查組按照“三三制”結構組成,其中包括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家委員會專家、省市文化行政部門負責人和部分省級圖書館、文化館館長,確保督查工作科學、嚴謹和公正。同時,首次引入第三方社會調查機構——零點調查公司深入各創建示范區開展公共文化服務群眾滿意度抽樣調查。

本次督查共組織了16個督查組116人參加,深入31個省(區、市)的31個創建城市、68個縣(區、市)、123個鄉鎮(街道)、135個村(社區)進行督查。督查主要採取聽、查、看、訪四種方式,“聽”是集中聽取省級文化廳(局)、創建示范區人民政府專題匯報﹔“查”是對照創建標准,審閱創建工作檔案材料﹔“看”是實地考察市級公共文化設施並隨機抽取所轄1縣、2鄉鎮、2社區進行現場檢查﹔“訪”是主要由第三方社會調查機構——零點公司進行入戶訪問,開展抽樣調查。督查組將督查意見形成文字材料反饋各創建示范區人民政府,並作為第一批創建示范區(項目)驗收時的重要參照。

本次督查把督查、調研、交流、宣傳等各項工作有機結合,達到了預期目的。督查內容以示范區創建為重點,綜合考查文化設施建設、農民工文化工作、公共數字文化建設等重點文化工程和項目實施情況,並與“走轉改”活動緊密結合,調研了解各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督查組抽調第一批31個示范區創建城市文化局局長參加跨組交流,每個組都有1-2名創建示范區文化局長,通過現場考察和學習,交流經驗,取長補短,促進彼此間的交流和合作。本次督查還與“中央媒體公共文化基層行”活動緊密結合,每個督查組都有中央媒體記者參加,共有來自新華社、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國文化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媒體的60多位記者隨隊參加督查,相關地方媒體記者也全程參與報道,掀起了新一輪宣傳熱潮。據不完全統計,中央媒體共播發新聞稿件超過100篇,百度搜索相關報道篇目1000多條。

          二、創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從督查情況看,各省(區、市)文化、財政廳(局)高度重視示范區創建工作,對示范區創建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給予了大力指導和支持。各示范區創建城市黨委、政府將創建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重要內容、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要抓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大舉措、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在資金投入、設施建設、人才保障、體制機制建設等方面優先考慮、重點推進,促進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科學發展。尤其是東部地區的江蘇省蘇州市、北京市朝陽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廣東省東莞市,中部地區的湖南省長沙市、安徽省馬鞍山市、河北省秦皇島市、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部地區的四川省成都市、重慶市渝中區、雲南省保山市等創建示范區工作推進力度較大,取得了較好的創建成效,初步發揮了示范帶動作用。

   (一)示范區創建城市黨委、政府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主導作用得到有效發揮。各示范區創建城市黨委、政府以高度的文化自覺,提出城市文化發展戰略,切實把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有規劃、有政策、有部署、有落實。從督查情況看,首批31個示范區創建城市均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領導,文化、發改、財政、人事等多部門參與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其中23個創建示范區由市委書記、市長任組長,8個創建示范區由宣傳部長、副市長等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形成了責任明確、分工負責的組織架構,為創建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均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下發了《創建規劃》和《創建方案》,明確了創建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把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目標轉化為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從文化部門行為上升為黨委政府行為。絕大多數創建示范區組織召開了市委常委會或市政府常務工作會議,對示范區創建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和動員部署,為創建工作理清思路、營造氛圍﹔建立了完善的工作落實機制,將創建任務進行細化分解,層層簽訂工作責任書,納入政府考核指標體系,促進了政府公共文化職能的履行,有效推動了中央關於示范區創建的要求落到實處。

(二)示范區創建城市文化事業費投入大幅度增加,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大幅度提速。粗略估算,首批中央財政3.05億元示范區創建補助資金撬動了31個示范區創建城市財政資金投入超過100億元,湖南省長沙市創建期間僅區(縣)級財政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達20億元,北京市朝陽區為示范區創建工作投入財政資金達4億元。四川省成都市、重慶市渝中區、青海省格爾木市、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等創建示范區認真落實中央關於“保證公共財政對文化建設的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的政策要求部分創建城市2011年比2010年文化事業費投入實現了翻一番。河南省鄭州市、西藏林芝地區等多個創建示范區還專門設立了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專項資金。通過開展創建工作,許多示范區創建城市將重大公共文化設施項目列入“十二五”規劃並加快施工建設,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實現了大提速。如,吉林省長春市、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江西省贛州市、雲南省保山市、貴州省遵義市、陝西省寶雞市等示范區創建城市上馬了一些大型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項目,實現了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跨越式發展。同時,不少示范區創建城市按照創建指標要求,採取了一系列“固強補弱”的措施,優化公共文化設施空間布局,提高設施體系化水平。如,北京市朝陽區打破依行政體制設置公共文化設施的格局,形成市級—地區級—街鄉級—社區(村)級四級服務網絡,推動了文化設施合理布局、均衡發展﹔河南省鄭州市、四川省成都市、廣西來賓市等加強農村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農村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基本實現了全覆蓋。

(三)中央關於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在示范區創建城市得到了較好落實。各示范區創建城市按照十七屆六中全會要求,以開展創建工作為契機,認真把中央關於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農民工文化建設、公共數字文化建設等重大文化惠民項目取得可喜成果。一是全面實現了“三館一站”免費開放。各創建示范區通過落實免費開放政策,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機構運行經費保障機制,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如,重慶市渝中區圖書館2011年到館讀者人次同比增長98.9%,新辦讀者證同比增長651.3%,文化館到館人次同比增長44%,公益性培訓人次同比增長180%﹔山東省青島市2011年到文化場館參與各類文化活動的人次同比2010年增加了4倍二是農民工文化建設穩步推進,農民工群體的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保障。如,廣東省東莞市、寧波市鄞州區、福建省廈門市、天津市和平區等把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農民工文化服務的長效機制,有效保障了農民工的基本文化權益。三是文化共享工程、數字圖書館、公共電子閱覽室等公共數字文化建設項目加快實施,數字化服務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四是公共文化服務城鄉一體化和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如,北京市朝陽區、江蘇省蘇州市、重慶市渝中區等創建示范區統籌城鄉文化發展,在公共文化服務城鄉一體化和均等化方面初見成效。

(四)認真解決制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取得初步成效各示范區創建城市按照創建工作要求,對制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行集中研究解決,出台了強化隊伍建設、資源整合、社會力量參與等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一是加快解決基層公共文化人才匱乏的問題。如,河北省秦皇島市、山西省長治市、海南省澄邁縣等創建示范區切實採取有效措施,落實了創建標准中每個鄉鎮文化站配備3名專職人員、每個社區配備不少於1名財政補貼的文化管理員的要求﹔廣東省東莞市、寧夏銀川市、甘肅省金昌市等創建示范區積極發展文化志願者隊伍、業余文化骨干隊伍等社會文化力量,促進了民間文化隊伍的快速發展。同時,各創建示范區還廣泛開展文化隊伍培訓,提升公共文化隊伍從業水平。二是加快解決基層公共文化資源分散、功能得不到充分發揮的問題。不少創建示范區通過多部門協調聯動和政策配套,推動跨區域、跨部門、跨系統文化資源的整合和優化配置,提高了公共文化資源的使用效率。如,上海市徐匯區在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下,加強基層文化資源整合,形成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資源共享格局﹔安徽省馬鞍山市打破條塊分割,初步形成了集文化、體育、教育、科技等於一體的綜合性公共文化服務平台﹔新疆喀什地區整合內地援疆項目,綜合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很好成效。三是加快解決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力量參與、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考核評估機制等問題。如,遼寧省大連市研究出台政策,扶持民營文化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寧波市鄞州區充分發揮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本雄厚的優勢,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形成了以國有公共文化為主體、民間公益文化為補充的發展格局﹔山東省青島市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實施細則等政策文件,並把考核指標納入對區縣政府目標考核體系,提高了政府履行公共文化職能的積極性。

(五)制度設計研究取得階段性成果,部分創建示范區的示范和帶動作用得到初步發揮。一些創建示范區以理念創新為先導,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按照創建標准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積極開展制度設計研究,取得了制度設計研究階段性成果,初步發揮了在區域乃至在全國的示范和帶動作用。一些省、區、市文化行政部門也組建了自己的專家隊伍,開展了以示范區為實踐基地的課題研究,在指導示范區創建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積極成效。如,湖北省黃石市完成了文化系統人才選拔、培訓等制度設計成果,初步建立了公共文化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寧夏銀川市通過制度設計研究,初步形成了關於民間文藝團隊建設和管理的一套政策成果,創新了民間文化隊伍管理機制創建工作中,不少地方還立足本地實際,積極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有效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務質量。如,江蘇省蘇州市、湖南省長沙市探索建立了“通借通還”的公共圖書館總分館網絡,使公共圖書館服務重心下移,走進基層,為建立低成本、高效益、普遍均等的公共圖書館服務機制提供了借鑒﹔安徽省馬鞍山市大力推行公共文化服務配送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政府補貼等方式,將延續多年的行政性下基層演出變為市場性項目採購,按需供給,為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提供了示范

 三、督查發現的問題

本次督查是示范區驗收工作的一次預演。通過督查,全面了解了各創建示范區的工作進展情況,總結了示范區創建過程中探索出來的好的經驗和做法,同時也發現了示范區創建工作和示范區督查工作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少數創建示范區黨委、政府沒有進入角色,創建工作存在有規劃、無落實”問題。一是少數創建示范區黨委、政府在示范區創建資格申報過程中表現出了較高的積極性,但對後續的創建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相關部門工作職責、任務分工不夠明確、具體,組織協調不力,政策措施不完善,工作推進力度過小,還停留在“文化部門抓創建”層面,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的主導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二是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一些創建示范區還存在明顯缺項,如期完成設施建設任務困難很大,形勢嚴峻。如某些創建城市地級三館尚未建設,一些地方市縣兩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達標率過低,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文化室硬件設施條件距離示范區驗收標准還有較大差距。三是部分創建示范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長效經費保障機制有待完善。財政投入主要用於硬件設施建設,維持基層公共文化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業務經費、隊伍建設經費、服務經費等經費仍然不足。四是部分創建城市基層文化隊伍編制要求尚未落實。按照要求,鄉鎮綜合文化站要有3個以上編制,村(社區)活動室要有1名以上財政補貼的文化協管員,但在一些創建城市,這一要求還沒有得到落實。

(二)部分省文化、財政廳(局)在示范區創建中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部分省文化、財政廳(局)僅發揮示范區申報“二傳手”作用,在示范區創建工作中的職責和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很多省文化、財政廳(局)沒有對創建示范區給予資金支持,沒有對示范區創建工作、制度設計課題研究工作進行及時指導,創建示范區在省內的典型示范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

(三)部分創建示范區存在“唯指標化”問題,示范帶動作用發揮不夠。各創建示范區普遍重視落實創建標准,對“全面達標”抓得較緊,但對如何在全面達標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解決制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探索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長效機制方面認識不到位,工作推進力度不夠。少數創建示范區沒有能夠結合本地實際,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資源,在設施網絡、服務供給、組織支撐、措施保障等方面凝煉特色、打造亮點,形成具有全國影響力和號召力的特色文化品牌,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發揮不夠。

   (四)部分創建示范區制度設計研究進展緩慢,沒有及時把研究成果轉化為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長效機制。一些創建城市對制度設計研究工作重視不夠、推進力度不大,成效不明顯,一方面,創建示范區制度設計研究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實踐結合不夠緊密,“專家閉門造車”、“理論與實踐脫節”現象十分普遍。另一方面,制度設計研究成果還停留在理論分析層面,沒有及時轉化為黨委政府政策性文件、工作制度,距離形成能夠指導實踐的工作制度和措施還有較大距離,尚未形成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

通過督查還發現,示范區創建工作在指標設定、督查人員組成、工作流程、第三方社會調查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尚待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把創建示范區工作寫入了《決定》,成為中央關於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部署,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工作任務。下一步,要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文化部、財政部將結合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創建工作機制。一是結合督查情況,組織力量制定首批創建示范區驗收辦法和驗收標准,修訂第二批示范區創建標准﹔二是根據各地要求,組織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家委員會專家,對各地創建工作特別是制度設計研究工作加強業務指導,提高創建工作的科學化水平﹔三是根據首批創建示范區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強化專家力量、優化工作流程、提高第三方社會調查的科學性,完善驗收工作機制。

(二)各省(區、市)文化、財政廳(局)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大對示范區創建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力度。一是鼓勵各省根據本地實際,開展本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目前,浙江、江蘇、上海、湖北、重慶陸續啟動了本地區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創建工作,形成了省、地、縣文化部門層層推動創建的良好氛圍,其他省(區、市)文化廳(局)也可參照中央做法,將本地區創建工作與國家級示范區創建有效對接。二是要在經費投入、隊伍培訓、重大文化項目立項等方面對本省創建示范區給予政策傾斜和支持。在這方面,一些省(區、市)積累了較好經驗,值得借鑒推廣。如湖北省、河北省組織全省各地市級文化部門負責人在示范區創建城市召開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動員大會,北京市文化局對朝陽區示范區創建工作給予了4000萬元資金支持,湖北省文化廳對黃石市示范區創建工作給予了500萬元資金支持,雲南省文化廳對保山市示范區創建工作給予了300萬元資金支持。三是要組織專家對創建示范區制度設計課題研究進行定期指導,及時把具有推廣價值的制度設計研究成果上升為省文化部門的決策,發揮創建示范區在省內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四是加強對本省示范區創建工作的督導檢查,定期通報示范區創建工作進度,積極組織省內其他地級市文化部門負責同志到示范區進行觀摩交流,擴大示范區創建工作的影響。

   (三)各示范區創建城市要切實增強緊迫性和責任感,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創建工作,確保如期完成創建目標。一是要根據督查組反饋意見,針對創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加緊制定整改方案,及時將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二是要加強對示范區創建工作的培訓和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提升創建水平。三是要加快推進制度設計研究工作,盡快形成研究成果並及時轉化為黨委政府對文化發展的機制和決策

    希望各地緊密結合本地實際,不斷總結創建工作經驗,在“全面達標”的基礎上實現“重點突破”,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模式。 

特此通報。

 

 

   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                         二Ο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