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七屆六中全會和《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精神,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分類指導東、中、西部和城鄉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科學發展上水平,文化部、財政部在開展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以下簡稱“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的基礎上,啟動第二批示范區(項目)創建申報工作。現將《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方案》和《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標准》等印發給你們,請按照以下要求,認真組織第二批示范區(項目)創建申報工作:
一、時間安排
第二批示范區(項目)創建申報工作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2013年6月15日結束,逾期將視為主動放棄,不再受理。文化部、財政部將於2013年8月組織專家委員會對第二批示范區(項目)創建申報單位進行評審和結果公示。
二、申報數額
根據創建工作方案和相關要求,原則上每個省(區、市)1個創建示范區名額(申報名額不超過2個),2個創建示范項目名額(申報名額不超過4個)。
三、所需材料
根據創建工作方案要求,各示范區創建申報單位需向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創建辦公室”)報送以下材料:1.本省(區、市)人民政府關於申報創建示范區的推薦函﹔2.創建示范區申報書﹔3.創建示范區建設規劃﹔4.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制度設計研究方案﹔5.介紹申報創建示范區情況的光盤(限15分鐘以內)﹔6.創建示范區申報單位負責人介紹申報創建示范區情況的報告(包括配合使用的PPT)﹔7.各省(區、市)文化、財政廳(局)對申報創建示范區意見的陳述報告。
各示范項目創建申報單位需向創建辦公室報送以下材料:1.創建示范項目申報書﹔2.示范項目創建規劃﹔3.介紹申報創建示范項目情況的光盤(限15分鐘以內)。
聯 系 人:白雪華 鐘華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文化館處 100020
聯系電話:010—59881741、59881740
傳 真:010—59881776
電子郵箱:swswhg@yahoo.cn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方案》
2.《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標准》
3.《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申報書》
4.《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項目申報書》
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
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文化部辦公廳代章)
2013年3月11日
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