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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於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6-09 16:26 來源: 編輯:市場管理司
信息來源: 2020-06-0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現將《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1.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3.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

 

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要求,有序推進演出場所恢復開放,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屬地原則”,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制定包含演出場所在內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確保安全。

(二)堅持有序開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在低風險地區,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可以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但暫緩舉辦中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在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三)堅持預約限流。恢復開放的演出場所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預約限流措施。劇院等演出場所觀眾人數不得超過劇場座位數的30%,要間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離。演員之間要保持一定距離。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同時隻能開一個劇場。在歌舞娛樂場所、旅游景區、主題公園、游樂園、賓館、飯店、酒吧、餐飲場所、現場音樂廳(LiveHouse)等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演出主辦方要安排工作人員在現場做好人員疏導。

 

二、場所防控管理

(四)落實防控主體責任。演出場所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制定本場所防控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把防控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

(五)做好日常消毒通風。演出場所要對舞台區、觀眾區、化妝間、通道、出入口、行政辦公場地等公共區域,每日定時進行兩次消毒。建立《場館清潔消毒記錄表》,記錄消毒時間、責任人等信息。演出場所要保持通風狀態,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

(六)配備防護用品。演出場所要配備口罩、手套等防護物資,並在洗手間配備洗手液及消毒用品,為員工和觀眾提供必要防護保障。

(七)加強防疫宣傳。演出場所應通過設置提示牌、擺放宣傳品、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加強疫情防控知識科普宣傳。

(八)排查安全隱患。演出場所恢復開放前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面排查火災等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場所日常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整立改。

(九)鼓勵線上服務。鼓勵推廣在線實名制購票及電子票,鼓勵使用在線支付,盡量減少直接接觸。對劇院等專業演出場所,實行實名制購票和實名制入場。

三、演員和觀眾管理

(十)做好演職人員管理。演出主辦方應當與參演單位和個人簽訂安全協議或健康承諾書,提前做好對演職人員(含行政、後勤等工作人員)的體溫監測等防控措施。每場演出盡量壓縮不必要的演職人員,注意保持一定距離。演員人均化妝間面積不低於5平米。

(十一)做好入場檢測登記。演出場所應當配備測量體溫設施設備,並安排專人值守。觀眾進入演出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觀眾拒絕佩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應當拒絕其進入。

(十二)加強現場巡查。演出場所應當安排專人做好演出現場管理,提醒觀眾正確佩戴口罩,對號入座,保持安全距離。取消演出前後的現場互動環節。

四、員工健康管理

(十三)做好員工健康監測。按照當地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管理,掌握員工出行軌跡等情況。員工上崗前要檢測體溫,出現發熱、呼吸道等症狀時,要暫停工作並及時報告。

(十四)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員工應當減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場所。組織對一線工作員工進行崗前培訓,了解疫情防控相關知識,掌握新型冠狀病毒個人防護知識、衛生健康習慣及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方法。

(十五)減少員工聚集。根據實際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工作制或居家辦公方式。加強員工用餐管理,實行錯峰就餐,有條件時使用餐盒、分散用餐。

五、異常情況處置

(十六)建立溝通機制。演出場所及演出主辦方應當建立疫情應急溝通機制,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疫情情況應當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十七)做好發現疫情時的應對處置。在演出現場如出現疑似疫情,演出場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採取隔離措施,做好清潔消毒等工作並暫時關閉場所。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部門之間的聯動,確保恢復開放工作平穩有序。

(十九)加強監督檢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恢復開放的演出場所的巡查和監管力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二十)加強應急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開展排查、評估和宣傳培訓工作,及時發現隱患苗頭,及時處置,發生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並暫時關閉場所。


附件2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要求,有序推進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以下簡稱“上網服務場所”)恢復開放,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屬地原則”,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制定包含上網服務場所在內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確保安全。

 

(二)堅持有序開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各地應當嚴格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以縣域為單位,分區分級,確定上網服務場所恢復開放時間和具體要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疫情風險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地區和境外輸入壓力較大地區,應當從嚴、審慎把控恢復開放時間。

 

(三)堅持預約限流。恢復開放的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限流限量措施,要採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間隔就坐等措施,並對場所內消費者數量實行動態管理,防范聚集性風險。

 

二、消費者保護

 

(四)落實戴口罩、檢測登記制度。上網服務場所應當配備測量體溫設施設備,並安排專人值守。消費者進入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消費者不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

 

(五)實施預約限流措施。上網服務場所應當採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間隔就坐等措施,限制上網人流。上網服務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每個包間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嚴格執行限流限量要求。

 

(六)建立值守制度。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安排專人監督進入場所的員工和消費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及時對消費者進行疏導、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三、場所防控管理

 

(七)落實防控主體責任。上網服務場所應當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制定本場所防控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把防控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

 

(八)加強消毒通風。上網服務場所每日營業前,應當對場所內外公共部位(門廳、前台、獨用樓道、獨用電梯、樓梯、場所內衛生間、門把手等)進行全面清潔消毒。營業期間,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顯示器、鍵盤、耳機、鼠標等進行消殺,做到“一客一消毒”。場所應當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定期對送風口、回風口進行消毒。

 

(九)配備防護物資。上網服務場所應當配備口罩、手套、洗手液、醫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劑、消毒濕巾等防護物資,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於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消毒清潔。

 

(十)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上網服務場所要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提示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渠道,及時宣傳疫情期間場所運營規則及疫情防控知識,提升員工及消費者的疫情防控意識。

 

(十一)排查消防隱患。上網服務場所恢復營業前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面排查火災等消防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場所日常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整立改。

 

四、員工健康管理

 

(十二)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加強員工健康管理,掌握員工出行軌跡等情況。員工上班應當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和健康詢問,出現發熱、呼吸道等症狀,須暫停工作並立即就醫。

 

(十三)減少員工聚集。加強員工用餐管理,鼓勵實行錯峰就餐、分散用餐﹔工作會議要進行科學管理﹔員工應當減少不必要外出,盡量避開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場所長時間停留。

 

(十四)做好員工個人防護。組織對員工進行崗前培訓,掌握常態化防控下的防護知識。養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異常情況處置

 

(十五)建立溝通機制。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建立疫情應急溝通機制,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疫情應當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十六)做好應急處置。上網服務場所如出現疑似疫情,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採取隔離措施,做好清潔消毒等工作並暫時關閉場所。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部門之間的聯動,確保恢復開放工作平穩有序。

 

(十八)加強監督檢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恢復開放的上網服務場所的巡查和監管力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十九)加強應急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開展排查、評估和宣傳培訓工作,及時發現隱患苗頭,及時處置,發生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並暫時關閉場所。

 

附件3

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要求,有序推進娛樂場所恢復開放,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屬地原則”,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制定包含娛樂場所在內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確保安全。

 

(二)堅持有序開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各地應當嚴格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以縣域為單位,分區分級,確定娛樂場所恢復開放時間和具體要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疫情風險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地區和境外輸入壓力較大地區,應當從嚴、審慎把控恢復開放時間。   

 

(三)堅持預約限流。恢復開放的娛樂場所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限流限量措施,實行預約消費、錯峰入場等措施,並對場所內消費者數量實行動態監控,防范聚集性風險。

 

 二、消費者保護

 

(四)落實戴口罩、檢測登記制度。娛樂場所應當配備測量體溫設施設備,並安排專人值守。消費者進入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並進行實名登記。消費者不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消費者在場所公共區域內應當科學佩戴口罩。

 

(五)實施預約限流措施。娛樂場所應當採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等措施,對消費者進行限流限量。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游藝娛樂場所內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

 

(六)建立值守制度。娛樂場所應當安排專人監督進入場所的員工和消費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及時對消費者進行疏導、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三、場所防控管理

 

(七)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娛樂場所應當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制定本場所防控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把防控責任落實到具體個人。

 

(八)加強消毒通風。娛樂場所每日營業前,應當對場所內外公共部位進行全面消毒清潔。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麥克風、點歌按鈕、屏幕、座位桌台等設備消毒或更換﹔游藝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設備按鍵、搖杆、代幣及相關附屬設備進行消毒或更換,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場所應當經常開窗通風,保證空氣流通。

 

(九)配備防護物資。娛樂場所應當配備口罩、手套、洗手液、醫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劑、消毒濕巾等防護物資,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於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消毒清潔。

 

(十)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娛樂場所要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提示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渠道,及時宣傳疫情期間場所運營規則及防控知識,提升員工及消費者的疫情防控意識。

 

(十一)排查消防隱患。娛樂場所恢復營業前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面排查火災等消防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場所日常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整立改。

 

四、員工健康管理

 

(十二)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做好員工健康管理,掌握員工出行軌跡等情況。員工上班須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和健康詢問,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時,應及時報告並立即就醫。

 

(十三)減少員工聚集。加強員工用餐管理,鼓勵實行錯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學管理工作會議﹔員工應當減少不必要外出,盡量避開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場所長時間停留。

 

(十四)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組織對員工進行崗前培訓,掌握常態化防控下的防護知識。養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異常情況處置

 

(十五)建立溝通機制。娛樂場所應當建立疫情應急溝通機制,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疫情應當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十六)做好發現疫情時的應對處置。娛樂場所如出現疫情疑似症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採取隔離措施,做好清潔消毒等工作並暫時關閉場所。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部門之間的聯動,確保恢復開放工作平穩有序。

 

(十八)加強監督檢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恢復開放的娛樂場所的巡查和監管力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十九)加強應急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開展排查、評估和宣傳培訓工作,及時發現隱患苗頭,及時處置,發生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並暫時關閉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