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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表演(直播)行業保護未成年人行動倡議
發布時間:2021-06-01 09:23 來源: 編輯:市場管理司
信息來源: 2021-06-01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未來肩負著建設祖國的重任,是國家和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關系到民族復興,國家富強。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網絡表演(直播)行業凝聚共識,責無旁貸。

  值此第71個“六一國際兒童節”及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施行之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全體會員單位為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現提出倡議如下:

  一、堅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主動落實平台、經紀機構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機制,採取多項措施規范和引導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直播服務,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天朗氣清的網絡直播生態。

  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時代主旋律,積極推出更多有文藝品味、文化內涵,能夠引導人、教育人和感染人的直播內容。全行業形成聯動,打造直播+文旅、非遺、傳統文化等多個品牌活動,鼓勵主播積極參與,從而帶動粉絲形成正向引領。

  三、網絡表演(直播)平台的產品、運營和內容設置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全方位建立未成年人保護機制。

  ()不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服務。為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服務,征得其監護人書面同意。

  ()不斷升級優化“青少年模式”,筑牢未成年人保護網,積極拓展青少年內容池。

  ()建立網上侵害未成年人行為的舉報、識別和干預機制。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優先受理、及時處置涉未成年人的相關投訴和糾紛。

  (四)網絡直播平台逐步建立安全可信的大額提醒、身份驗證等防止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號充值打賞的技術保障措施。對於查核屬實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按規定優先辦理退款。

  四、進一步發揮主播“警示名單”的聯合懲戒作用,對於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涉事主播“零容忍”。主播經紀機構配合網絡直播平台加強網絡主播管理,約束網絡主播行為。

  五、影響力較大的平台、經紀機構,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持續開展關愛和守護未成年人的公益行動,充分發揮直播優勢,匯聚愛心力量,關心關注遠程教育、鄉村教育、藝術普及、留守兒童、殘障兒童等領域和群體,用直播點亮未成年人的成長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