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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司
文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7年度文化藝術智庫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4-24 09:06 來源: 編輯:科技教育司
信息來源: 2017-04-24

  辦科技函〔20179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推動文化系統相關單位更好地發揮智庫作用,整合社會各方研究力量關注文化藝術建設實踐,我部決定2017年繼續開展文化藝術智庫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2017年度文化藝術智庫項目的申報主體為全國文化系統省級藝術研究院所、文化部直屬單位。申報主體須以單位名義進行申報,鼓勵申報主體聯合高等院校等研究機構合作申報。聯合申報須確定由省級藝術研究院所、文化部直屬單位為責任單位。 

  (一)申報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正確文化方向。 

   2.在文化藝術科研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力量和學術積累,長期關注文化藝術建設理論和現實問題。 

   3.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備梯次合理的核心團隊,能夠為開展項目研究提供良好條件。 

   4.具有期刊、網站等多層次的學術交流平台和成果轉化載體。 

  (二)首席專家須具備以下條件: 

  文化藝術智庫項目實行首席專家負責制。首席專家可以從責任單位產生,也可由責任單位聘任。每個項目組隻可設置1名首席專家。首席專家須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文化藝術科研領域具有深厚的學術造詣和豐富的科研經驗,社會責任感強,學風優良﹔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廳局級以上()領導職務,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並擔負科研組織指導職責﹔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文化部機關工作人員不能參與申請文化藝術智庫項目。   

  二、申報要求 

  1.申報2017年度文化藝術智庫項目,要圍繞堅定文化自信、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快發展現代文化產業、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強文化法治建設、提高文化開放水平等文化藝術建設重要任務,結合自身研究優勢和研究特色,自主確定1個研究方向申報項目。 

  2.申報項目要突出研究重點,體現有限目標,不宜過於寬泛,避免大而全,子課題數量一般不超過5個。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加強戰略性思考,開展前瞻性研究,預期研究成果必須具有較高的理論和實踐價值。鼓勵面向本地區、本領域文化藝術工作實際需要進行項目設計。 

  3.申報項目要體現服務決策的特點。如獲立項,需按照要求每兩個月至少提供1篇《成果要報》稿,以此作為項目驗收的重要依據,如連續2次未按期提交稿件,將做終止或撤項處理。 

  4.項目完成時間一般為3年。 

  三、立項數量和資助額度 

   2017年度文化藝術智庫項目擬立項8-12個,資助額度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確定,一般為每項30萬元。 

  四、申報程序 

  1.2017年度文化部文化藝術智庫項目按照“單位申報、部門推薦、考察評估、審核報批”的程序進行。申報單位報送書面材料,所屬省(區、市)文化行政部門推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審和綜合評估,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准確定。 

  2.2017年度文化藝術智庫項目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可登錄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下載(路徑:文化部網站主頁—文化資訊—部內司局—文化科技司)。《申報書》用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一式6份,經申報單位和所屬省(區、市)文化行政部門審核蓋章(文化部直屬單位由本單位審核蓋章後直接報送),於2017515日前報送至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同時將《申報書》電子版發送至:ysghb809@163.com 

  寄送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社科處,聯系人:王一亮,電話:010-59881678 

  特此通知。 

    

                                              文化部辦公廳 

                                              2017419 

  附件:2017年度文化藝術智庫項目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