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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司
改革發展動態第415期
發布時間:2015-11-27 11:34 來源: 編輯:政策法規司
信息來源: 2015-11-27
改革發展動態

第415

文化部政策法規司改革指導處

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資訊部                              2015年11月24

 

聚焦中國文交所

 

※編者按※

文化產權交易所是為文化產權轉讓提供條件和綜合配套服務的專業化市場平台,業務活動主要有政策咨詢、信息發布、組織交易、產權鑒證、資金結算交割等,是文化領域多層次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據悉,目前中國已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等地設立文交所。本期《改革發展動態》盤點了我國文交所的發展情況,供讀者參閱。

 

※什麼是文交所※

文化產權交易是指文化產權所有者將其擁有的資產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及相關權利全部或者部分有償轉讓的一種經濟活動。交易范圍包括文化創意、影視制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領域。

文化產權交易所是為文化產權轉讓提供條件和綜合配套服務的專業化市場平台,業務活動主要有政策咨詢、信息發布、組織交易、產權鑒證、資金結算交割等,是文化領域多層次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文交所成立歷史※

 

據了解,早在2007年,滬深兩地就提出構建“文化產權交易所”,但兩年內未實現較大突破。

直到2009年,我國在上海、深圳、等三地成立了三家文交所:2009年6月,全國首個綜合性文化產權交易平台——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揭牌﹔9月,天津文交所揭牌﹔11月,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正式挂牌。

2010年,全國掀起建立文交所的熱潮,我國接近20個省市相繼成立或策劃成立文交所。

2011年,《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 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 號)和《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加強文化產權交易和藝術品交易管理的意見》(中宣發〔 2011〕49號)兩個文件的下發,從政策層面規定暫停文交所的設立。

 

※相關政策※

2011年,《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 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 號)正式下發,該決定指出,“近年來,一些地區為推進權益(如股權、產權等)和商品市場發展,陸續批准設立了一些從事產權交易、文化藝術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等各種類型的交易場所(以下簡稱交易場所)。由於缺乏規范管理,在交易場所設立和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問題日益突出,風險不斷暴露,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為防范金融風險,規范市場秩序,維護社會穩定,該規定提出,要高度重視各類交易場所違法交易活動蘊藏的風險﹔建立分工明確、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健全管理制度、嚴格管理程序﹔穩妥推進清理整頓工作。

2011年,中宣部下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加強文化產權交易和藝術品交易管理的意見》(中宣發〔 2011〕49號),以推動文化產權交易和藝術品交易健康有序發展。該意見明確了文化產權交易的概念和交易范圍﹔文化產權交易所的概念和業務活動范圍,並指出文交所是文化領域多層次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此外,該意見還指出,要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依法規范、健康有序”的原則,統籌規劃文化產權交易場所的數量規模和區域分布,制定文化產權交易品種結構規劃和審查標准,加強對文化產權交易的宏觀調控和分類管理。原則上隻允許在省一級設立文化產權交易所。清理整頓期間,不得設立新的文化產權交易所。

該意見還明確了設立文化產權交易所的基本條件,提出要完善審批設立程序,穩妥推進文化產權交易試點,加強各類文化產權交易所的整頓范圍,加強藝術品交易管理等多項事宜。根據該意見,國家重點支持上海和深圳兩個資本市場成熟、產權交易基礎好的城市設立文化產權交易所作為試點,經批准可以進行文化產權交易方式探索,積累經驗,發揮示范引導作用。中央文化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須在上海和深圳兩個文化產權交易所挂牌交易﹔鼓勵各地文化企業國有產權進入上海和深圳兩個文化產權交易所交易。按照國務院文件要求,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和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經批准可探索採取非公開發行或其他方式進行藝術品交易。

 

※我國部分文交所介紹※

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

2009年6月15日,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正式揭牌,成為國內成立的首家文化產權交易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設計的綜合性文化產權服務機構是以文化版權、股權、物權、債券、等各位文化產權為交易對象的專業化市場平台。國務院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選定的從事中央國有產權轉讓指定機構,是中宣部、商務部、文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立足長三角、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權益性資本市場。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通過境內外分支機構,為各類出資主題提供靈活、便捷的投融資服務,是上海及國家文化體制改革的重要市場平台,被中央制定為“國家級文化產權交易和投融資綜合服務平台”。

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法開展政策咨詢、信息發布、項目推介、投資引導、並購策劃、項目融資、產權交易組織活動,運用產權交易方式和規范化的市場運作,推動各類所有制文化企業資產重組、跨國融資並購,通過產權交易、信息披露、投融資服務等方式為各類文化產權主體提供定價、資本進出通道,探索創建文化金融體系的新途徑。

 

天津文化產權交易所

天津文化產權交易所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綜合性文化產權交易服務機構,是由天津北方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攜手天津市產權交易中心、天津市和平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等六家股東共同出資成立,由天津市委宣傳部直接領導的綜合性文化產權交易機構,是以文化股權、債權、物權、版權等各類文化產權為交易對象的專業化服務平台。

天津文化產權交易所依據專業化、規范化、體系化的原則,目前已形成四大平台:文化產業投融資服務平台、文化版權交易平台、文化項目與文化產品交易平台、文化事業向文化產業轉化平台。

 

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

    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2009年11月份正式挂牌,2010年4月正式成立,是在中央部委及深圳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下,順應國家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態勢,創設“文化+資本”服務體系而專門成立的國家級文化產權交易及投融資綜合服務平台。

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的宗旨是貫徹落實中央指示精神,以“文化對接資本、交易創造價值”為經營理念,打造國家級文化產權交易及投融資綜合服務平台,促進文化產業要素跨行業、跨地域、跨所有制流動,推動文化產權交易、企業改制、資產重組、融資並購、創意成果轉化,促進文化與資本、文化與市場、文化與科技的緊密對接,力爭盡快建設成為立足深圳、對接港澳台、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綜合性國際化文化產權交易市場,推動中國文化產業繁榮發展和中華文化走向世界。

 

內蒙古文化產權交易所

內蒙古文化產權交易所(原鄂爾多斯文化產權交易所)成立於2011年,是立足內蒙古地區以文化產業為主導,集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交易服務為一體的專業化市場平台機構,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一家通過中共中央宣傳部、文化部、中國證監會等九部委聯合批准的文化類產權交易所。

自成立以來,公司順應國家文化產業發展形勢,在黨和政府的相關政策指導下積極推進資本與文化的對接,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促進文化產品和文化要素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填補了自治區文化資源流通平台的空白,公司不斷探索新的業務形式,通過資本運作優化地區文化產業結構,促進地區特色文化發展。在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努力推進文化資產的配套整合,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將科技同文化產業緊密連接。同時公司積極與國內外文化產業相關機構密切合作,建立地區間文化資源的流通渠道,實踐文化“走出去、引進來”戰略。

 

南京文化藝術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南京文化藝術產權交易所是江蘇省首家運營的大型文化交易平台,於2011年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落戶於南京紫東國際創意園。2013年5月經中宣部同意並報國務院證監會部際聯系會議驗收通過,由江蘇省人民政府正式發文批准。是依托全國文化資源,集文化產權交易、文化投融資服務、文化企業孵化、文化產業信息發布為一體的專業化綜合性服務平台。

南京文化藝術產權交易所與信托、保險、銀行、租賃、擔保和基金等機構合作,對市場中擁有渠道價值和市場份額的機構進行輔導,將下游與上游產業結合,利用文交所的職能,協助企業實現發展的目的,業務涉及電影制作、發行,文化藝術品投資、文化旅游、文化景區建設,文化貿易、版權運營、網絡新媒體、數字技術、院線投資、私募基金和文化企業貸款擔保等服務。透過數字技術實現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傳播,利用金融資源與文化市場有效鏈接,透過文交所集成化的運營體系,推動文化產品交易、企業改制、資產重組、融資並購、創意成果轉化,探索建立文化產業多層次資本市場和金融服務體系。

 

南昌文化產權交易中心

南昌文化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經南昌市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文化產權交易綜合性服務機構。2011年10月由南昌日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泰豪集團有限公司、南昌工業控股集團和南昌廣電英雄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聯合投資創立,是《南昌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中重點扶持的文化產業項目。南昌文化產權交易中心是為文化投融資服務、文化企業孵化和文化產業信息發布為一體的專業化綜合服務平台。通過推動文化與資本、資本與產業的對接,促進各類文化要素跨行業、跨區域、跨所有制流動的文化產業權益性資本市場。力爭建設成為江西省最具影響力的文化集聚區和示范基地,旨在打造成為立足南昌、服務全省、面向全國的文化產業投融資中心。

 

山東文化產權交易所

山東文化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山東文交所)是經山東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由中共山東省委宣傳部和山東省國資委批准設立的省級國有文化產權交易機構,現業務監管部門為中共山東省委宣傳部、山東省文化廳、山東省國資委等有關部門。

山東文交所是由大眾報業集團與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共同出資成立的純國有綜合性文化產權交易平台。山東文交所將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為文化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各類文化產權提供產權流轉平台,充分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建設運作規范、交易活躍、功能完善、特色鮮明的文化產權交易市場,促進文化資源有序流轉,推動文化與資本的高效對接。

 

廣東省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

廣東省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是廣東省委、省政府批准設立的綜合性文化產權交易服務機構,由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廣東新金基投資公司、南方廣播影視傳媒集團、廣東省出版集團、廣東中凱文化傳媒公司聯合投資創立,旨在打造成為立足南方、連接港澳台、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文化產業權益性資本市場。廣東省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是由六家單位共同出資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金5000萬元人民幣。

業務范圍包括:新聞、出版、影視、演藝、音樂、口述作品、美術、攝影、動漫、游戲、廣告、計算機軟件、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學術成果的版權交易服務和採購服務﹔商標、專利、圖案、圖形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創業設計等無形資產的交易服務和採購服務﹔圖書、影像制品、玩具、工業品、工藝品、藝術品等文化產品的交易服務和採購服務﹔版權登記、合同備案、權利認證服務﹔商標、專利、版權投融資服務﹔文化企業投融資服務﹔商標、專利、版權維權服務﹔商標、專利、版權信息服務和數據服務。

 

 

歡迎

歡迎將相關素材和意見建議發送至郵箱:wenhua@ ce.cn。

贈有關領導同志參閱

 

主編:鄒一鳴 成琪 責任編輯:邵希煒 聯系電話:010-81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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