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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重慶推出“青年文化優才”培養計劃著力破解文化人才培養難題
發布時間:2014-06-10 09:37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4-06-10

  一直以來,人才不足嚴重制約重慶文化發展。為了破解這一瓶頸,重慶推出“青年文化優才”培養計劃。決定從今年起,每年集中選拔20名青年文化優才加以重點培養。為了確保優中培優,堅持嚴把“三關”。 

  一、嚴把標准關。本計劃重點培養文化綜合、文藝創作、文化科技、文化經營四類專業人才。要求選擇的對象年齡45歲以下,必須在相關的專業領域具有良好的發展潛力,具有一定的工作經歷、專業職稱、學術成果、業績表現等。比如要求文化綜合類必須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國家級出版社出版學術專著或擔任主編﹔獲得中宣部“五個一工程”、文化部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初選獲得文化部群星獎等﹔文化科技類必須是國家級科技項目的主研人員或擁有發明專利等﹔文化經營類曾參與的文化產業項目,必須在重慶市內有較大影響,業績突出或可作為經營案例等。 

  二、嚴把程序關。該計劃要求,納入參培的對象,除了個人申報、單位審核,還需通過專家評審、公示確認等層層篩選把關,方可獲得培訓資助。首先,需要個人或單位申報,所在單位再審核、推薦﹔其次,市文化委員會初審,進行資格審查,提出初選名單﹔第三,隨機選取組成專家評審小組,進行匿名評審,由專家評議後提出建議名單﹔第四,市文化委員會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定培養人員名單﹔最後,公示無異議者,頒發培養證書,給予培訓資助。 

    三、嚴把資助關。為了落實培養計劃,重慶市文化委員會按照每個培養對象13年培訓周期的安排,將給予每人25萬元不等的專項培訓經費,並要求所在單位和個人11配套。為了保證資助經費落到實處,一是改進資助方式。採取按進度撥付的方式,要求參培對象提供培訓方案,培訓初期付款一次,培訓進度完成和相關培訓成果完成後給予資助余下款項﹔二是加強培養考核。參培對象在培訓期間除了取得相關結業證書,還必須取得科研、創作、項目開發等實際成果,方可獲得足額的培訓資助。三是提出任職所限。要求接受培養的對象,培訓結束後,必須在相關單位的服務年限不得少於5年,服務期內原則不得調動﹔5年內工作調離文化系統的,需全額退還培養經費。(來源:重慶市文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