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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梵淨山金頂刻字案”宣判
發布時間:2022-03-29 10:29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楊倩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22-03-29

  3月25日,貴州省江口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被告陳某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梵淨山金頂刻字)一案,並當庭宣判,判決被告陳某支付各項修復及賠償費用共計123952.08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陳某在世界自然遺產地貴州梵淨山游覽時,使用登山手杖在梵淨山金頂摩崖石壁上刻畫了“麗水陳國”4個字。相關視頻上傳到“抖音”短視頻平台後,被網絡視頻平台、新聞媒體轉發報道,引起了輿論關注。

  據悉,該“摩崖石壁”不僅屬於梵淨山自然保護區的人文景觀,同時也是貴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經專業機構鑒定,被告陳某此舉造成文物“部分破損”,對梵淨山的景觀美學功能和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損害”。其行為不僅危害了梵淨山自然遺產安全,也帶來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本著損害擔責、全面賠償的原則,法庭依法對陳某進行了判決。要求陳某在本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支付文物修復費人民幣60952.08元、修復方案設計費38000元、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金25000元,並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在庭審現場,被告多次表達了道歉和悔意。(何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