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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發布《“十三五”時期全省古籍保護工作規劃》
發布時間:2018-06-22 09:18 來源:湖南省文化廳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湖南省文化廳 2018-06-22

  日前,湖南省文化廳對外發布《“十三五”時期湖南省古籍保護工作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圍繞中央關於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部署要求,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以普查登記為基礎,以分級保護和揭示利用為重點,不斷提升古籍保護水平,切實發揮古籍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作用,真正讓“書寫在古籍裡的文字活起來”。

  明確發展目標。到2020年基本摸清全省古籍資源和保存狀況,進一步完善《湖南省古籍普查登記目錄》,建立《湖南省古籍聯合目錄》,基本構建起古籍分級保護體系,重點實施一批珍貴古籍修復項目,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古籍保護標准體系等,同時在組織開展國家級、省級古籍名錄的評審與推薦、古籍保護人才隊伍建設以及發揮古籍公共文化服務功能和社會教育作用等方面也進行了明確。到2020年,全省古籍保護工作主要指標是:完成古籍普查登記的古籍收藏機構數量62家、出版《普查登記目錄》的古籍收藏機構數量61家、古籍普查數據的發布量7.5萬條、珍貴古籍修復數量1.5萬葉,完成古籍數字資源150部,發布數字化古籍資源100部,影印出版古籍數量15部,培訓古籍收藏單位從業人員數量400人次,制定出台古籍定級、存藏、修復、數字化等專業技術標准1部。

  明確重點工作。規劃明確了六項重點工作:一是基本完成全省古籍普查登記工作。完善古籍普查登記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古籍普查登記質量,健全各級古籍普查登記機構,實現古籍登記管理常態化﹔加大全省古籍普查登記力度,徹底摸清全省古籍資源,將宗教活動場所藏書、雕版等納入普查范圍﹔統一普查數據格式,確保普查准確規范﹔鼓勵民間古籍收藏機構按規定登記所藏古籍。加強古籍普查登記目錄建設。匯總完善《湖南省古籍普查登記目錄》,爭取在全國率先完成《中華古籍總目﹒湖南卷》的編纂工作。促進古籍普查數據開放共享。二是切實加大古籍保護力度。構建古籍分級保護體系,研究制定省級珍貴古籍名錄和古籍重點保護單位入選標准,館藏古籍日常養護技術標准和管理規范﹔公布全省國家級、省級珍貴古籍名錄及地方善本書目錄。拓寬珍貴古籍保護路徑。做好各級古籍收藏機構的庫房新建和改擴建工作,對國家級、省級珍貴古籍實施專庫或專架管理,確保珍貴古籍實體安全﹔加強古籍預防性保護,按照行業標准開展古籍保存庫房達標建設和珍貴古籍保存櫃架及無酸、函套配置工作。推動建設一批符合省級標准的古籍寄存書庫﹔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古籍收藏、保護工作。三是全面提升古籍修復能力。重點抓好列入《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和瀕危古籍的修復工作﹔完善省級古籍修復中心申報制度、評審標准和退出機制。鼓勵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等古籍收藏機構合作開展古籍修復工作。促進古籍修復技藝傳承發展。發揮古籍修復專家的傳幫帶作用,傳承古籍修復技藝,提高古籍修復水平。培養古籍修復人才,免費修復各公藏單位所藏珍貴且亟待修補的古籍。加大對古籍修復等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扶持力度。加強古籍保護技術研究及新技術應用。開展古籍修復的理論和技術研究。借鑒國外、省外先進修復技術,創新湖南省古籍修復的工藝和方法。設立高水平文獻保護重點實驗室。四是加強古籍整理出版和數字化建設。積極推動古籍整理出版工作,推動一批省級重點古籍影印和整理出版項目實施。研究制定古籍影印出版管理制度。加快推進珍貴古籍縮微復制保存。繼續開展珍貴古籍縮微化工作,開展珍貴古籍數字資源轉換縮微膠片。不斷加強古籍數字化工作。加快建立湖南古籍數字資源庫和湖南古籍綜合信息數據管理平台,擴大古籍數字資源開放,促進資源共享。五是利用古籍傳承和弘揚湖湘優秀傳統文化。深入挖掘古籍的深厚文化內涵,組織開展古籍宣傳推廣活動,建立湖湘優秀古籍的宣傳推廣機制,運用數字化、信息化、網絡化等現代技術手段,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湖湘優秀古籍多媒體、多渠道、多終端傳播。加強古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六是加強古籍保護制度、法規和標准建設。完善古籍保護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的平台作用,進一步完善統籌規劃、分類指導、部門協同、權責明確的古籍保護工作制度。加強古籍保護標准化建設。編制《湖南省古籍保護與服務規范》,並在全省予以宣傳推廣,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古籍保護標准體系。建立湖南古籍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

  明確保障措施。一是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省古籍保護中心具體負責協調全省古籍保護工作。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加強對古籍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古籍保護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整體安排。各級古籍收藏機構根據規劃,細化目標任務,採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實。加快古籍保護法規和標准建設,建立健全古籍保護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二是統籌安排,推進隊伍建設。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將古籍保護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全省基層文化隊伍培訓計劃,統籌開展分類分層培訓。多層次、多渠道培養古籍人才隊伍。利用高等院校古籍人才培養及整理研究專項基金,加強對古籍保護研究型人才培養。三是協同監管,開展監督評價。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省古籍保護中心加強古籍保護工作過程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健全面向各類古籍保護主體、項目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制度、問責機制和信息公開制度,切實加強古籍保護工作的日常監管、定期督查和年度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