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迷你歌咏亭的市场监管,江西省文化厅于3月12日正式下发《关于加强迷你歌咏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文化部门针对江西省市场投放的可移动式歌咏设备(简称迷你歌咏亭)数量激增的现状,加强对迷你歌咏亭的规范引导,促其健康发展,确保江西省文化市场依规、安全运行。迷你歌咏亭运营企业必须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简称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并录入运营主体信息后进行迷你歌咏亭备案,对未在平台备案就运营的企业要严厉查处。
江西省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还将集体约谈辖区内的迷你歌咏亭运营企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对包含有禁止性内容的处罚条款予以告知,提醒业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引导迷你歌咏亭的规范经营。
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也将加强对迷你歌咏亭的市场巡查。在内容方面,重点检查播放曲目和屏幕画面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禁止的内容,是否含有文化部公布的文化产品黑名单曲目;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的曲库连接,是否设置未成年人防沉迷提示;未列入黑名单的歌曲歌词中是否存在不雅词汇。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还将对迷你歌咏亭内部环境是否敞亮整洁;是否至少一侧设置为透明材质并不被遮挡;是否存在设备漏电、破损等;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是否设置里面反锁装置等进行检查,排除容易导致消防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的隐患。
迷你歌咏亭作为新兴业态,在对其加强日常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不履行备案、不明示信息、含有禁止内容等违规行为的,可参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省文化厅市场处将于8月对各地迷你歌咏亭平台主体备案、市场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