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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話文旅
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大學文化與自然研究所所長賀雲翱:
加大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統籌協調力度
發布時間:2020-05-27 12:40 來源:國家文物局 編輯:楊倩
信息來源:國家文物局 2020-05-27

  近年來,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大學文化與自然研究所所長賀雲翱一直參加大運河文化帶的調查研究。

  “大運河申遺成功後,江蘇率先提出文化遺產、文化產業和文化旅游等相結合,涵蓋大運河江蘇段沿線城市范圍,全面建設大運河文化帶。江蘇省政府於2015年7月專門就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在淮安召開座談會,研究部署大運河文化帶相關工作。” 賀雲翱介紹,江蘇編制了科學合理的規劃體系,從省、市兩個層面明確遺產保護、考古發掘、文化研究、環境提升、游線串聯、文旅融合、公共設施配套、數字化展示等“八大重點工程”及9大類231個重點項目。

  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是一項帶有戰略意義的文化復興及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它對推動中國東部和中部區域的大運河文化帶沿線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大運河本體及相關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與各類文化遺產的利用,特別是對沿線的生態文明建設將會產生深遠的意義。

  “目前大運河文化帶建設也存在各省、市不平衡問題。”賀雲翱直言,大運河文化帶的定位與發展理念要清晰,要堅持重點突破與整體推進相結合﹔同時,促進頂層設計與局地試點有機互動,大運河沿線城市政府要實現靶向施策。

  賀雲翱注意到,大運河文化帶建設中存在重物質、輕非物質文化現象。在規劃建設項目中,物質性建設項目多而實,非物質文化建設少而虛,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未能獲得應有的發掘、傳承、發展的項目設計。如一些運河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洪澤湖漁鼓、南閘民歌、淮海戲、淮劇等對年輕人吸引力不足,群眾關注度、參與度不高,沒有形成立體式、綜合式傳承的良好趨勢。此外,運河文化宣傳陣地也不足,雖然運河沿線城市紛紛建立了運河專題展示館,但缺乏綜合性博物館,運河文化闡釋解說不科學、不系統、不規范的現象制約著運河文化傳播的效果。

  “全國性的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立法及國家層面的統籌工作應盡早提上議事日程,以協調存在的多方面利益糾葛的問題。”賀雲翱認為,目前,大運河不同管理部門,依照的法律法規也不同,文物部門依據《文物保護法》《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等法規文件,同時大運河又受到《水法》《航道法》《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等多種法律的交叉管理,目前國家級法律法規尚未出台,從地方層面看,僅少數省市出台了地方保護條例。因此更顯國家立法的重要性與緊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