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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談文旅
全國政協委員,故宮博物院研究館員、原副院長宋紀蓉: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利用
發布時間:2021-03-08 12:32 來源:中國旅游新聞網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新聞網 2021-03-08
  “文化遺產猶如金山銀山,給地區文化傳播、旅游業發展、脫貧致富和鄉村振興等都會帶來積極影響,但前提一定是先把它們保護好,隻有保護好了,才能合理利用。”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故宮博物院研究館員、原副院長宋紀蓉建議,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推進文化強國建設。
  宋紀蓉說,從新中國成立到“十三五”期間,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得到重視,文物事業實現大發展、取得新突破。截至2020年,我國世界遺產總數已達55項,並列世界第一,其中世界文化遺產37項、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4項、世界自然遺產14項。我國已有42個項目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位居世界第一。同時,我國是世界文明古國,數以億計的文物瑰寶和傳統技藝展現了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綿延不斷的悠久歷史和燦爛文明,是我們堅定文化自信的重要力量源泉和載體。目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共計5058處,省級、市級等地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數量更為龐大。
  2018年以來,宋紀蓉參加全國政協組織的調研和視察活動,親身感受到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她舉例說,有的地方“重申報、輕管理”和“重開發、輕保護”的現象突出,文化遺產保護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存在,對文化遺產價值的挖掘、闡釋、傳播不足,對文化遺產資源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動能釋放不充分,文化遺產安全責任意識和安全防護水平亟待提升,讓文化遺產活起來的政策舉措亟待創新,文化遺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亟待提高,全國文物機構隊伍建設亟待加強。
  宋紀蓉表示,文化遺產是人類極其珍貴且不可再生的文化財富,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歷史與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和實證,是國家、民族發展的重要歷史見證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全球范圍內文化遺產保護的狀況越來越受到關注。目前,在國家立法層面,僅有《長城保護條例》,1987年第一批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敦煌莫高窟、北京故宮等其他5項在國家層面都沒有立法保護利用。“我們應該在‘十四五’期間聚焦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制度建設,健全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法律體系。”
  我國是擁有光輝革命歷史和優良革命傳統的國家,保存和遺留了豐富多樣的革命文物資源。革命文物凝結著中國共產黨的光榮歷史,展現了近代以來中國人民英勇奮斗的壯麗篇章,是激發愛國熱情、振奮民族精神的豐厚滋養。宋紀蓉建議,在“十四五”期間,由國家文物主管部門牽頭成立“革命文物保護修復標准制定委員會”,制定各類革命文物的修復標准,真正達到保護修復後不失“原真性”。
  宋紀蓉還建議,加強各類文化遺產的預防性保護措施,在“十四五”期間將文化遺產預防性保護、科學保護和數字化保護納入國家中長期科技規劃綱要和重點項目。
  “隻有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利用,以文化遺產為載體宣傳中華文明、講述好中國精彩故事,才能不斷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宋紀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