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
關於印發《兵團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兵發〔2022〕14號
各師市,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兵團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已經兵團黨委、兵團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6月10日
兵團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明確要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要求,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推動兵團經濟平穩增長,確保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財政稅收政策措施(7項)
1.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嚴格落實中央關於擴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范圍的有關要求,將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納入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及時撥付中央第三批支持基層落實減稅降費和重點民生等轉移支付資金,納入直達資金范圍,單獨調撥庫款,並督促師市及時足額落實地方承擔的留抵退稅資金。採取有力措施加快留抵退稅辦理進度,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6月30日前集中退還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大型企業,可以分別自5月、6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精准落實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六稅兩費”等優惠政策。加強退稅風險防范,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建立留抵退稅政策落實獎補機制,研究制定兵團支持退稅減稅降費政策落實財政獎補資金管理辦法,安排專項資金對落實退稅減稅降費政策好、退稅額度對地方財政收入影響大的師市給予獎補。加強對各師市財政運行監測和庫款調度,在確保留抵退稅應退盡退的基礎上,保障基層財政平穩運行,兜牢兜實“三保”底線。
2.加快財政支出進度。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在30日內下達各師市,兵團本級年初預算安排的對下轉移支付資金在6月底前全部下達各師市。督促指導各師市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兵團財政局對師市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動態監控並按月通報。對支出進度相對較慢的,由兵團財政局會同項目主管部門逐項制定資金使用方案,明確用款時間。加大存量資金的清理盤活力度,對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對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收回統籌用於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領域。
3.加快專項債券發行使用並擴大支持范圍。按照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原則,重點聚焦教育、醫療領域以及產業發展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全面梳理兵團今年發行的專項債券項目,在6月底前完成發行工作。對兵團黨委、兵團審議通過的項目,先行調庫向師市撥付資金,確保項目盡早開工建設。對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情況每10日調度通報一次,督促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在依法依規前提下,加快債券資金支出進度,確保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在前期確定的交通基礎設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領域基礎上,按照國家適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要求,優先考慮將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等納入支持范圍,做好專項債券項目謀劃、儲備和申報工作。用好專項債券作為重大項目資本金政策,有效發揮專項債券撬動社會投資作用。
4.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強化財政支持政策,制定兵團再擔保風險補償和融資擔保降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將中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及以下﹔鼓勵各師市對融資擔保機構資本金注入,增強融資擔保機構實力。充分發揮兵團再擔保公司作用,並積極降低再擔保費率,對50萬元以下的融資擔保業務免收再擔保費,對50萬以上的融資擔保業務按0.8%收取再擔保費﹔認真落實“增量”、“擴面”要求,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兵團融資擔保機構的合作,增強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引領兵團融資擔保機構不斷做大業務規模。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險,繼續貫徹執行《中國信保新疆兵團中小微外貿企業政府統保平台合作協議》,大力支持兵團中小微外貿企業購買出口信用保險,積極為兵團中小微外貿企業保駕護航。
5.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提高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貨物、服務項目由6—10%提升至10—20%,適用招標投標的政府採購工程,價格扣除比例由3—5%提升至6—10%。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採購中的份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適宜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提升至40%以上,其中小微企業不低於60%。強化政府採購工程落實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門檻。
6.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增加受疫情嚴重沖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際產業導向的17個其他特困行業,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底,失業、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7.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業按90%返還﹔2022年期間發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師市,對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在7日以上的所有參保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准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同一企業隻能享受一次。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政策實施期限至2022年底。對各類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就業,按照企業類型、地域分布、招收勞動者類別,最高可按企業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之和給予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二、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和重大項目政策措施(5項)
8.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按照相關規定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貨車車貸、暫時遇困個人房貸消費貸,支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其貸款實施年內延期還本付息﹔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但未住院隔離人員、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逾期信貸業務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對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征信記錄﹔已報送的,按征信糾錯程序予以調整。
9.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按照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兩增”目標,引導銀行機構抓實小微企業、涉農信貸計劃執行,向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進一步傾斜信貸資源,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停工停產期間應急性資金需求、復工復產提供信貸支持。進一步發揮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作用,對於相關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提供獎勵資金比例從1%提高到2%給予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穩定普惠小微貸款存量,擴大增量。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展期或續貸等方式,幫助受困企業抵御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運用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等工具,鼓勵、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對涉農、小微特別是普惠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相關企業。
10.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形成機制改革效能,充分發揮新疆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將存款利率下降效果傳導至貸款端,推動實際利率穩中有降。
11.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加大兵團企業上市融資支持,對企業在輔導備案、上市首發、再融資等階段應獎盡獎、應補盡補。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兵團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龍頭企業上市培育指導力度。繼續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充分用好國家關於“三農”、小微企業、綠色、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政策,為重點領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對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交易費用能免盡免,進一步釋放支持民營企業信號。支持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私募投資基金,加大對轄區內企業的投資力度。強化政銀企融資對接,定期梳理綠色環保、科技創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文化旅游等項目融資需求,不斷優化兵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銀企對接功能,推動項目資源、政策資源與金融資源有效對接。
12.加大金融機構對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立足兵團“十四五”發展規劃,推動資源密集型產業健康發展,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適當調整信貸產業分類,重點支持兵團鐵路、公路、機場、電力、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重大項目以及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優化貸款結構,投放更多更長期貸款。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增加貸款投放、延長貸款期限。
三、擴大有效投資政策措施(5項)
13.加快推進一批水利工程項目建設。加快在建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建設。2022年再開工一批已納入規劃、條件成熟的項目,推進大型灌區現代化改造、主要支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工程建設,提高水資源配置和防洪減災能力。
14.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投資。積極爭取將一批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納入國家有關規劃或支持方案,對已入規項目抓緊推動項目前期工作,盡快批復核准,具備實施條件的加足馬力開工建設。加快一批重點公路項目和各師市農村公路項目建設,指導各師市加快開展重點公路項目前期工作。
15.因地制宜繼續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引導支持各師市在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項目中協同推進管廊建設,指導項目充分論證綜合管理項目資金方案,多措並舉解決投融資受阻問題,推動實施一批具備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
16.鼓勵擴大民間投資。密切跟蹤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進展情況,謀劃儲備一批基礎設施重大項目並爭取納入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試點范圍,扎實有效開展前期工作,推進項目盡早開工建設。有力有序推進國家“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涉兵團項目實施,優化項目審批核准程序,鼓勵和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用好向民間資本推介重點領域項目長效機制,鼓勵和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兵團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在供應鏈產業鏈招投標項目中對大中小企業聯合體給予傾斜,鼓勵民間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參與攻關。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以城市基礎設施等為重點,鼓勵民間投資通過綜合開發模式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
17.加強投資項目要素保障。落實兵團重大項目調度聯席會議機制,及時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強化融資、用能、土地等政策配套,加快形成推進重點項目工作合力。強化用能保障,全面保障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強度低於“十四五”新疆能耗強度下降激勵目標的非“兩高”項目﹔在節能審查階段落實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要求﹔用好新增可再生能源不計入用能總量政策,引導新上項目盡可能消納可再生能源。強化用地保障,優先保障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拉動力強的重大項目用地需求,加快用地審批和土地供應。
四、促進消費政策措施(3項)
18.加快推進文化和旅游業復蘇。鼓勵兵團收費景區分時段、分人群實施門票減免等優惠政策,並通過開展各類主題節慶活動吸引游客。鼓勵各師市結合實際推出鄉村旅游精品線路或“一日游”線路消費套餐等線上線下特色消費產品,引導公園、景區、文博場館等改善設施和服務條件,延長開放時間。在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提高通行服務效能,倡導新疆人游兵團、兵團人游兵團,鼓勵無社會面本土疫情的師市之間、師市與地州之間開展跨區游,中小學生跨區出行可不進行報備,各師市不得層層加碼,不得簡單以疫情為由限制出行、人為設置跨區游障礙。恢復跨省團隊旅游,發揮援疆優勢,鼓勵各援疆前方指揮部在開展“游客送疆”活動中吸引疆外游客來兵團旅游,拉動兵團旅游消費。籌辦2022年兵團旅游促進會,進一步開拓旅游市場,提振旅游信心。
19.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統籌推進城市區域住房建設,加強金融、土地、稅收、市場監管等政策協同,促進住房合理消費。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於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優化二手房交易稅收征管,納稅人依法自行按交易價格1%或交易價差額20%申報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落實便民利民原則,切實做好納稅服務。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支持各師市實施差別化預售資金監管。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進一步壓縮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發放時限。
20.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開展汽車展銷活動,加強企業政企聯動,聯合汽車銷售企業、成品油經營企業、汽車廠商、保險公司等,多方合力促進汽車消費。鼓勵金融機構豐富汽車等大宗消費金融產品,滿足合理消費資金需求。全面取消符合條件的二手車限遷政策,推動優化或取消二手車購車不合理證明,落實國家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跨省通辦”,推動二手車信息開放共享,便利二手車交易,優化二手車交易環境。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進一步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優化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站)投資建設運營模式,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客運樞紐等區域充電樁(站)建設,提高小區和經營性停車場充電設施覆蓋面。開展促消費系列活動,啟動家電下鄉惠民消費節活動,繼續加強同國美電器、蘇寧、我家電器、中國銀聯等大型企業合作,利用家電消費補貼、雲閃付消費滿減、以舊換新、家電下鄉等多種方式,激發消費需求。引導金融機構規范發展消費信貸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新型消費、綠色消費支持力度。
五、穩外貿穩外資政策措施(4項)
21.幫助外貿企業紓難解困。建立重點外貿企業“白名單”制度,建立兵師兩級聯系服務機制,實施“一企一策”,協調解決企業困難訴求,保障外貿供應鏈穩定。
22.持續提高進出口通關效率。推廣使用快捷高效通關業務模式,創新推動“區港聯動”,降低企業成本,提高效率,實現企業在兵團園區“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提升兵團外貿企業貨物通關能力,大力支持兵團外貿企業申報AEO高級認證,提高貨物通關查驗效率。
23.支持跨境電商加快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師市申請建設跨境電子商務試驗區。支持企業建設海外倉、口岸備貨倉,引導外經貿企業重點布局海外倉儲物流設施。
24.支持外向型經濟發展。充分利用《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和支持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兵團分區發展等國家賦予的特殊優惠政策,堅持內外資一體化招商,促進產業集聚發展。積極參加第七屆中國—亞歐博覽會。加快推進塔城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第九師片區建設。
六、保糧食能源安全政策措施(3項)
25.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落實兵團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糧食規模經營主體補貼等政策,保護和調動職工種糧積極性。
26.提高煤炭保供能力。督促兵團重點煤礦和保民生供電的發電企業積極提升儲煤能力,推動煤炭儲備設施項目建設。按期調度電廠存煤水平,確保達到國家要求,督促發電企業加強機組運維,合理安排機組和設備檢修,做好迎峰度夏准備。加快建設資源條件好、競爭能力強、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現代化煤礦,增產能、增產量,夯實煤炭供應基礎。
27.提升電力保供能力。加快推進兵團2021年351萬千瓦保障性並網新能源項目建設,確保按期投產並網發電。積極爭取將條件成熟的新能源基地項目納入國家第二批基地項目清單。重點推動兵團2022年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的三個試點項目開工建設。加快開展納入國家規劃的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前期工作。
七、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政策措施(9項)
28.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網和房租等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推進工商業電力用戶全部參與市場交易,探索完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階段性優惠政策。指導師市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行業收費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費。積極爭取自治區授權,指導師市規范政府定價行為,加強收費管理。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落實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不低於3個月租金。
29.穩定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用電價格。對不滿1千伏工商業用戶,參照自治區同類用戶到戶電價執行。鼓勵有條件的師市結合實際,進一步對中小微企業用電實行階段性財政補貼。落實新能源充電樁(站)電價優惠政策。對直接報裝接電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基本電費至2025年底。
30.加大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力度。深入組織開展防范和化解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政府投資條例》,全面排查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對中小企業形成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拖欠(已進入司法程序的除外),無分歧欠款原則上發現一起清償一起,確有支付困難的於6月底前明確還款計劃。對有分歧欠款,推動加快協商解決或運用法律手段解決。
31.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落實《關於促進兵團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的實施方案》。落實《支持兵團旅行社引客入兵團獎補暫行辦法》,新增將創建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城市、鄉村旅游重點村(鎮)、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等旅游品牌納入獎補范圍。對接待旅游團隊人數總量排名等次前10位的兵團旅行社,分別給予50萬元—500萬元不等的獎補,新增將兵團特色“一日游”線路產品納入2022年度獎補范圍,鼓勵各師市設立相應的專項獎補資金,形成政策疊加合力。落實2021年旅游獎補資金2430萬元。繼續執行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政策,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可申請將暫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2020年4月12日以後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暫退或緩交保證金期限均延至2023年12月31日(通過銀行擔保及保險形式交納的保證金、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暫退緩交范圍之內)。鼓勵銀行向制造業、文化旅游、餐飲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發放貸款。
32.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嚴禁擅自阻斷或關閉公路和公路服務區,嚴禁硬隔離師團連公路。轄區內公路防疫檢查點免費提供核酸檢測服務,對能提供相關消殺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貨物正常通行,對不能提供相關消殺及核酸檢測的貨物需落實一次預防性消殺和核酸檢測。推動核酸檢測結果區域互認互通,對反映通行受阻問題,採取問題督辦、信息發布、一事一協調等措施強化服務保障。認真落實“即採即走即追”的總體要求,強化沿途服務保障,鼓勵具備條件的師市為因疫情滯留的貨車司乘人員提供餐飲、如廁等基本服務,開展“關愛貨車司機”行動。
33.統籌加大對物流樞紐和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對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兵團運輸物流企業,主動跟進和滿足合理融資需求,提供靈活便捷的金融服務。積極參與烏魯木齊國際陸路港區現代物流、國際商貿、先進制造業等產業發展平台建設。推進師團綜合性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完善連隊末端配送網點設施布局,健全連接城市、團場的物流配送網絡。鼓勵引導大型綜合體、超市、便利店等商貿流通企業連鎖化、品牌化發展,向團場延伸。加快補齊果蔬園藝業、畜牧業等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短板,完善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完善農產品零售網點、加強產地流通設施建設,強化產銷對接長效機制。
34.用好中央和兵團支持紡織服裝業發展資金。繼續實施好紡織服裝產業支持政策,延伸棉花產業鏈,積極承接產業轉移,促進紡織產業穩崗達產。
35.支持光伏硅基、番茄加工等優勢產業健康發展。支持鼓勵兵團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加快國內市場銷售,推進光伏硅基、番茄加工、棉花及紡織服裝等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36.加強企業運行監測和協調服務。落實重點企業包保服務機制,積極協調解決企業物流運輸、貨源組織等反面問題。打通影響重點產業鏈穩定的堵點、卡點,繼續梳理重點企業“白名單”,優化保障重點防疫醫療物資、農用物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產業關鍵物資,確保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
八、保基本民生政策措施(6項)
37.促進高校(技校)畢業生就業。兵團轄區內企業新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所需資金從各級財政安排的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業新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並參加失業保險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准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政策執行期至2022年底,所需資金從兵團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列支。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兵團高校聯合舉辦線下招聘活動,對參會用人單位不少於150家、100家、50家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招聘活動由各高校根據需要自主安排,年度內享受補助場次不超過2場。對兵團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有就業意願並積極求職的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身體殘疾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貸款的畢業生、脫貧家庭畢業生、殘疾人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家庭畢業生,由學校所在師市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將應屆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邊境團場、南疆團場可擴大至離校未就業中職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全部納入就業見習准備活動中,就業見習期間每月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100%給予見習補貼﹔見習單位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的50%給予崗位補助,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對受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見習人員,見習期限及見習補貼期限可順延﹔見習單位提前留用見習人員並簽訂2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可將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按月發放給見習單位。
38.鼓勵支持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發揮作用。創業孵化基地要拿出30%的場地,免費提供給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民工、退役軍人、脫貧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等使用﹔受疫情影響較大地區的創業孵化基地運營主體要為入駐初創實體、創業者個人提供低租金或免租金、低收費或零收費的經營所需場地,免費提供相關創業後續服務,各師市可在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運營主體支持。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積極參與用工單位招工,對免費介紹勞動力到所在團場(鎮)以外用工單位就業的,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且連續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50元的標准給予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勞務經紀人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每人每年隻享受一次。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個人可申請最高300萬元、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39.支持脫貧人口等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對有勞動能力、就業意願的未就業脫貧勞動力、監測對象開展“一對一”就業幫扶,對吸納其連續就業6個月以上的用工單位,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對因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的脫貧勞動力、監測對象,可開發連隊(社區)公益性崗位安置。對吸納勞務協作對口地區勞動者就業的企業,符合微型企業不低於5人、小型企業不低於10人、中型企業不低於20人、大型企業不低於40人或佔中小微企業職工比例不低於15%、大型企業不低於10%條件的,由國家開發銀行新疆分行為參與勞務協作的企業提供貸款,並給予優惠貸款利率支持。
40.做好失業保障、低保和困難群眾救助等工作。落實2022年以來兵團出台的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標准等政策措施,將2022年失業人員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在現行基礎上月人均增加207元﹔視情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當CPI月度同比漲幅達到3.5%或CPI中的食品價格指數月度同比漲幅達到6%,即以師市為單位啟動聯動機制,價格臨時補貼最低標准統一提高至20元/人/月。
41.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不影響繳存職工正常辦理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疫情影響的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到期未按時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征信記錄,不計罰息。受疫情影響的困難繳存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最高提取額由15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42.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支持政策。歸集一二三產就業崗位,支持富余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拓寬連隊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渠道,加強高素質農工培訓,鼓勵引導連隊職工群眾面向連隊及周邊區域從事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積極探索公益性崗位開發、就業技能培訓和資產收益分紅等賑濟新模式,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提高以工代賑勞務報酬發放比例。
九、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措施(2項)
43.落實落細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兵地聯防聯控統一要求,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兵團轄區內入疆人員的報備、核酸檢測和健康監測等工作,堅決守住疫情輸入關口。強化師市鄰近口岸等重點場所防控措施,抓好建筑工地、企業、礦山以及園區、入疆貨車停車場、大貨車司機聚集區等重點場所的日常監測、風險排查。
44.依法科學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持全疆一盤棋、兵地一盤棋,健康碼一碼通行,同地政策落實防控措施,堅決避免防控措施簡單化、一刀切、層層加碼,促進人流物流安全有序暢通,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快速高效處置局部疫情,動態調整防疫措施強度。落實轄區屬地責任,在發生疫情時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閉環生產,保障穩定生產,原則上不要求停產。企業所在地的師市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導,加強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等服務,盡量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加強對師市各部門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導檢查,確保科學精准和動態調整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十、保障措施(3項)
45.健全工作機制。將政策措施落實納入兵團經濟運行調度,按照“誰負責、誰跟蹤、誰落實”的原則,進一步壓實責任,建立工作台賬,加強督促檢查,按月調度通報,全力推進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46.強化精准幫扶。積極開展兵團轄區內助企紓困政策落實情況調研,力爭做到“政策清、底數清、問題清、效果清”,分類梳理匯總形成政策落實的問題清單,著力推動解決,確保政策落實精准有效。
47.加強政策宣傳。持續開展政策宣傳服務,幫助企業充分知曉政策、享受政策。落實好兵團各級領導干部包保服務工作機制,發揮行業牽頭部門橫向聯動和工作專班縱向服務功能,主動上門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送政策、送服務。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
2022年6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