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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江西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並加力提效 促進經濟回穩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3-16 15:35 來源:江西省財政廳 編輯:謝雯
信息來源:江西省財政廳 2023-03-16

江西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並加力提效 促進經濟回穩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 

贛財建〔2023〕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關於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並加力提效促進經濟回穩向好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財政廳

2023年3月4日

 

關於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並加力提效促進經濟回穩向好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銜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鞏固提升經濟回穩向好態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贛辦發〔2023〕2號)要求,堅持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力提效,著力擴大投資、促進消費、增強外資外貿,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積極擴大有效投資

  1.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安排省預算內基建投資7.2億元,支持新動能培育和創新驅動發展、生態文明、重大區域戰略實施,以及基礎性、公益性、補短板方面項目建設,進一步強化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規范有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爭取國家政策性銀行支持,積極引入中國PPP基金等國家級基金,有效拓寬資金來源,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2.發揮專項債券穩投資作用。加強項目謀劃、儲備和前期准備等工作,積極爭取中央新增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加快政府債券發行和使用,其中中央提前下達的885億元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力爭在上半年使用完畢,確保盡早發揮項目效益,持續形成實物工作量和投資拉動力。(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各項目主管部門)

  3.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安排省級補助資金6.75億元,支持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改善城市居住環境。安排省城市建設專項資金1.9億元,支持城市功能品質提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促進城市建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4.提升交通基礎設施水平。安排省交通運輸發展專項資金5.5億元,統籌中央補助、專項債券等資金,支持鐵路、公路、水運交通基礎設施等建設。安排10億元對鐵路運營虧損進行補貼,提升鐵路建設運營能力。(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5.強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統籌78億元支持高標准農田建設,進一步提高全省高標准農田保有量和質量。統籌資金支持推進百萬畝綠色高標准池塘改造,提升產出效益水平。(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6.加大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安排省水利專項資金40億元,銜接落實省水網規劃目標任務,支持全面完成長江崩岸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萬座重點山塘整治項目建設,支持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等,加快補齊水利基礎設施短板。(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7.加強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安排5.5億元推進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省級項目建設,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重點學科建設和科研攻關能力,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安排1億元支持智慧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層人工智能輔助診療。(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

  8.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統籌30億元以上資金實施全流域補償,安排1.18億元支持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安排2.5億元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積極爭取更多國家綠色發展基金項目落地江西,全面推進美麗江西建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9.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安排省發展數字經濟資金2億元,深入推進數字經濟“一號發展工程”,加大對數字經濟重大項目、試點示范等支持力度。安排省信息化建設運維資金4億元,支持提升政務信息化水平。實施5G基站電費補貼政策,對每個實際運營的宏基站給予電費補貼。開展電信普遍服務建設,對移動網絡基站建設進行補助。推動企業數字化轉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數字化轉型重大項目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省財政廳)

  10.支持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安排省科技專項資金18.15億元,實施科技強省戰略。支持重大創新平台建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基礎研究等,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國家虛擬現實創新中心、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等重大項目平台建設。實施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重點新材料保險補償,激發企業創新積極性。(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11.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安排省工業發展專項資金10.28億元,實施工業強省戰略。支持布局發展未來產業,培育增長新動能﹔支持制造業能力提升,對符合條件的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重大項目、新興產業重大項目給予獎補﹔梯次培育優質企業,對數字化轉型試點中小企業、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給予獎補﹔對重大工業項目建設成效顯著的縣(市、區)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獲國務院督查激勵表彰的設區市給予一次性獎勵﹔選擇2-3個重點產業或區域開展試點,採用貼息等方式,引導商業銀行、供應鏈金融企業參與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和重點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控集團)

  二、幫扶企業紓困解難

  12.實施稅收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稅額的50%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13.減輕企業收費負擔。深入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鼓勵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繳費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養老服務機構用水、用氣實行“欠費不停供”,緩繳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提供廣告和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繳費額的50%減征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停征小型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4.加大政府採購政策支持。綜合運用預留份額、價格扣除等舉措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將政府採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續到2023年底。拓展深化江西省政府採購電子賣場建設,引導更多市場主體入駐,提高電子賣場政府採購規模。推廣政府採購貸款業務,緩解中小企業資金壓力。(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15.加強財政金融政策引導。安排4.8億元支持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和覆蓋面,省融資擔保集團新增普惠類信貸平均擔保費率保持在0.6%以下﹔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引導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費率﹔力爭全年通過“財園信貸通”、融資擔保等財政金融工具撬動社會資本超2000億元。安排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11.98億元,新增茶葉和家禽養殖兩個特色試點險種,提升農業保險覆蓋面和服務水平。對符合條件的上市企業按規定給予上市獎勵,對金融業發展進行獎補,對2023年度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予以獎勵。(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加快促進消費擴容

  16.提振商貿消費。支持發放政府消費券,舉辦應季促銷活動,擴大大宗商品消費﹔支持餐飲促消費活動,實施贛菜創新行動,加強贛菜品牌推廣。實施縣域商業體系建設,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打造消費中心城市,優化消費環境,釋放消費潛力。加快建設農產品供應鏈體系,開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暢通流通渠道,提高流通效率。(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供銷合作社、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17.拓展文旅消費。安排省公共文化及旅游專項資金11.3億元,促進文化旅游事業高質量發展。支持開展旅游節慶活動。加快建設一批省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積極創建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對獲評“江西風景獨好”旅游名縣、名鎮、名村以及魅力景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鼓勵各地對2023年組織包車、專列、包機“引客入贛”的旅行社予以一定獎勵,鼓勵持續推出專項消費券、免門票、打折促銷等系列優惠活動。對旅行社繼續實施100%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補足保證金期限延長到2024年3月31日。(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

  18.保障民生商品保供穩價。統籌資金支持糧食、豬肉、食鹽等重要民生商品物資儲備,確保市場供應充足,物價保持平穩運行。引導生產企業和大型商超加強重要生活必需品商業庫存,確保物資“儲得足、供得上”,滿足人民群眾消費需求。(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四、全力強外貿增外資

  19.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安排2億元支持招大引強,對國內外各行業制造業龍頭企業在江西投資總額超過2億美元(新設或增資)或30億元人民幣,具體投向優勢型、成長型和培育型企業,新設企業投產、增資企業擴產後,省財政按核定的實際引資金額2%的比例一次性獎勵當地政府,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0.支持總部經濟發展。支持引進培育總部企業,優化總部企業發展環境。支持跨國公司在省內新設地區總部和總部型機構,各地對開辦、購房和租房等給予資助﹔公司正常運營後,省財政給予最高30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1.推進園中園建設。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創建國際產業合作園區,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區中園、一區多園等建設運營,經考核認定為國際產業合作園區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當地政府1億元用於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2.全力穩定對外貿易。深入實施“千企百展”工程,對企業出境參展給予資金補助。支持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發展,支持企業布局建設海外倉、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工具防風險拓市場。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申報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因滯銷、退貨等原因原狀退運進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南昌海關、省稅務局、省外匯管理局、省財政廳)

  23.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統籌資金支持進境與沿海同價到港、出境與沿海同價起運、通關與沿海同樣效率“三同”試點,穩定開行贛歐班列、鐵海聯運精品線路,打造江西起運、通達全球的國際物流大通道。支持南昌昌北國際機場客貨運融合發展,大力推進南昌國際航空物流樞紐建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4.積極爭取外貸項目。積極研究謀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加強與國家部委和多雙邊金融組織溝通銜接,爭取獲得更大支持。推動列入備選規劃的2億美元亞行貸款長江經濟帶江西生態文明與循環經濟、1.96億美元世行貸款長江保護與生態修復等項目加快前期准備工作,盡早簽約落地。(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勇擔當敢作為,扎實做好擴大投資、促進消費、增強外貿外資等各項工作,推進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強化統籌保障。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加力提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注重精准、更可持續。兜牢兜實基層“三保”底線,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加強財政承受能力評估,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強化財政資源統籌,優化支出結構,保持必要的支出強度,加強對擴投資、促消費、強外貿外資等領域的財力保障。

  (三)加強跟蹤問效。健全政策落實推進機制,層層傳導壓力,推動項目化管理、清單化推進、節點化銷號。建立季度推進機制,重點跟蹤進展情況、成效做法,全面梳理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措施。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落實。

  以上政策措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