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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湖南促進文旅業復蘇振興若干措施》
發布時間:2023-04-03 15:47 來源: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謝雯
信息來源: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04-03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總體部署,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旅游世界目的地的意見》和省政府《打好經濟增長主動仗工作方案》相關要求,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湖南促進文旅業復蘇振興若干措施》,促進全省文旅業復蘇振興高質量發展。
  一、財政金融助力文旅投融資
  1.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
  加快下達2億元省級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圍繞建設旅游世界目的地,打造“五張名片”,重點支持消費提振、文旅融合等項目。
  2.支持辦好旅發大會
  省財政安排專項1億元,年度省文化和旅游專項資金安排10%,支持湖南旅游發展大會承辦市文旅業發展。
  3.明確文旅業發展重點項目
  篩選並發布第二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重點項目,推動享受省級重點項目支持政策。
  4.深入推進文旅金融合作
  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專項資金設立省旅游企業融資擔保風險代償補償資金,對湖南省融資再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再擔保業務發生的風險進行補償,撬動最高總量不超過20億元的銀行信貸融資,支持中小微企業恢復發展。
  5.支持文旅企業上市
  以培育文旅“千億企業”和“百億企業”為目標,結合全省企業上市“金芙蓉”躍升行動,推動全省現有上市儲備文旅企業上市。
  6.鼓勵旅游企業“升規入統”
  對新“升規入統”且正常經營並履行填報義務的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旅游企業,每家可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
  7.招大引強戰略合作主體
  鼓勵世界500強旅游企業或中國旅游集團20強企業投資湖南,或在湖南設立分公司,且其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省文化和旅游專項資金等按照年營業收入的5%,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補。
  二、多措並舉激發新消費
  8.開展“五張名片”文旅消費活動
  省級層面發放文旅消費券,重點支持“五張名片”所在地和“引客入郴”文旅消費促進活動﹔鼓勵市州、縣市區發放文旅惠民消費券或出台文旅消費優惠措施。支持“1+5”文旅消費示范試點城市等開展“潮起瀟湘”系列文旅消費促進活動。
  9.開展新消費空間拓展評定
  指導支持國家級、省級新消費空間創建,對新增國家文旅消費示范試點城市和國家級、省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每家可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
  10.舉辦特色文旅主題消費活動
  創新舉辦2023中國國際旅游節、2023四季鄉村文化旅游節、2023湖南文化旅游產業博覽會、湖湘動漫月暨第二屆湖南數字文化嘉年華等文旅主題消費活動。
  三、豐富供給保障多樣需求
  11.打造“五張名片”核心產品體系
  以“貫徹實施《意見》 加快文旅復蘇 打造五張名片”三年行動計劃,打造文旅產業生態聯盟,加快建設以“五張名片”為支撐的世界級旅游目的地核心產品體系。
  12.助力鄉村振興推出鄉村旅游精品
  支持鄉村旅游“四個一百”(其中2023年重點支持10個鄉村旅游精品民宿聚集區、10個鄉村旅游精品營地、30個鄉村旅游精品村、10個鄉村旅游精品廊道)工程建設。評定推出60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
  13.融合創新培育新興業態
  豐富世界級旅游目的地體系,推動旅游與文化、體育、工業、裝備等行業融合,通過“+旅游”引導創建一批體育旅游、低空旅行、工業旅游、旅游演藝等文旅新業態示范基地。
  14.推出文化文藝體驗精品
  支持創建60家非遺工坊和非遺村鎮、30個非遺街區省級示范點。打造“湘戲”線下體驗店,打造戲曲文化特色街區,推出一批沉浸式演藝精品,舉辦特色主題群眾文化活動。
  15.推出科技賦能數字文旅新品
  支持文化文物單位、景區景點、園區街區等數字化建設。
  四、合作交流強化推廣傳播
  16.出台“引客入湘”獎補政策
  針對入境旅游實施“引客入湘”計劃,對做出重大貢獻的旅行社按相關標准給予獎補。
  17.融入國際旅游大市場
  推動穩定、加密和新開我省至亞洲、歐美、非洲國際航線,增開新直航城市。支持長沙、張家界用好72小時並爭取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
  18.加強區域合作和營銷推廣
  拓展境內外區域合作空間,提升中外文旅交流水平,加大湖南文旅對外開放。打造中央電視台和湖南衛視等宣傳平台,實施營銷推廣“五大工程”,提升“三湘四水 相約湖南”品牌形象。
  五、規范提升優化市場環境
  19.文明執法強化市場基礎
  開展“到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去”等文旅志願服務活動,實施“游客滿意在湖南行動”等計劃,開展“平安景區”等創建活動。建立健全旅游行業違法違規“信用管理制度”。
  20.人才科技提升市場服務
  實施“名校名師聯培傳藝工程”“青年戲曲領軍人才工程”,開展“新農人”和鄉村文藝骨干等人才培訓。建設“湖南省智慧文旅信息系統”“一碼游”服務平台等市場服務智慧平台。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