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企業服務月活動的通知
辦產業發〔2022〕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增長穩市場主體保就業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推動國務院印發的《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和支持中小企業紓困解難系列舉措在文化和旅游領域落地落實,進一步提升惠企服務水平,文化和旅游部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企業服務月(以下簡稱“服務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以“助企紓困促發展”為主題,聚焦紓困扶持政策貫徹落實、優化助企惠企服務,組織各地集中推出一批形式多樣、有針對性、能見實效的服務活動和惠企舉措,營造濃厚助企氛圍,幫扶文化和旅游企業紓困解難,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提振行業信心,助力文化產業和旅游業恢復發展。
二、活動時間
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三、主要內容
(一)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
1.擴大政策宣傳范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行業組織作用,用好各類新媒體渠道,持續宣傳《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中央有關部門及本地區出台的各項紓困扶持政策,廣泛宣傳各項可適用於文化和旅游行業的政策,擴大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
2.建立政策查詢渠道。在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政府門戶網站及相關政務信息平台設立紓困扶持政策專欄,及時發布國家和本地區出台的各項可適用於文化和旅游企業的紓困扶持政策。創新專欄建設方式,採取有效分類方式,優化政策檢索功能,為企業精准查詢政策信息提供便利。
3.加強政策解讀指導。持續開展政策宣講、培訓輔導、送政策上門等活動,加強政策解讀和答疑解惑,推動各項紓困扶持政策精准有效傳導到文化和旅游企業,指導企業用好用足各項政策。
(二)扎實推進政策落地落實
4.做好政策對接服務。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針對不同細分行業、規模的文化和旅游企業,明確各項政策的適用范圍、申請條件、辦理方式、受理部門等,為企業對接有關部門、申請政策幫扶提供必要支持,推動各項紓困扶持政策在文化和旅游行業落地落實。
5.跟蹤政策實施情況。深入本地區文化和旅游企業、產業園區、行業組織等,調研了解政策實施情況和企業意見,積極協調推動解決企業在獲知政策信息、申請政策幫扶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和難點堵點,確保符合支持條件的文化和旅游企業對相關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
(三)開展金融精准對接服務
6.加強金融定向幫扶。聯合本地區金融管理機構、金融機構推動設立文化和旅游企業“白名單”及重點企業融資風險防控機制,建立健全完善重點文化和旅游項目融資需求庫、中小微旅游企業融資需求庫,在普惠金融、小微首貸、信用評級、融資擔保等方面對名單企業和入庫項目提供便利化服務和更多優惠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動金融政策落實。
7.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進一步鞏固與本地區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的聯系合作,結合當地實際,發揮文化金融服務中心等各類服務平台積極作用,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化和旅游投融資促進活動,推進項目精准、有效對接,為文化和旅游企業、項目、金融機構搭建交流對接平台,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四)舉辦消費助企惠民活動
8.落實消費支持措施。指導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試點)城市、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持續實施“百城百區”文化和旅游消費助企惠民行動計劃。在文化和旅游領域推廣實施中國銀聯“紅火計劃”,推動更多文化和旅游小微企業納入支持范圍,依托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實施的移動支付便民工程,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費支付便捷程度。
9.營造良好消費氛圍。在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前提下,舉辦線上線下聯動的文化和旅游消費促進活動,宣傳推廣特色文化和旅游產品,創新推出消費助企惠民措施,激發居民消費潛力,推動文化和旅游消費市場復蘇。
(五)建立聯系服務企業機制
10.按照企業自願、統籌選擇、定期調整的原則,選取本地區不同規模、不同細分行業的代表性文化和旅游企業作為產業工作聯系點。結合工作實際,採取干部包聯、定期走訪等方式,加強與企業的日常聯系,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實際問題,並通過聯系點企業及時了解掌握行業發展情況、面臨的困難問題及意見建議,為提高政策制定實施的針對性、優化助企惠企服務水平提供參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活動方案,策劃服務活動,並統籌本地區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聯動開展服務活動,動員相關行業組織、產業園區、金融機構、互聯網平台企業等各方面力量,共同開展好此次服務月活動,確保各項服務措施取得實效,切實惠及文化和旅游企業。
(二)鼓勵創新活動內容和形式。此次服務月活動可與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正在組織實施的有關企業服務工作結合開展。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開展主題服務活動,發揮協同效應,形成服務合力,不斷豐富活動內容、創新活動形式、擴大活動影響力,並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宣傳平台積極宣傳服務月活動,為文化和旅游行業紓困發展營造濃厚氛圍。
(三)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活動組織。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策劃和組織開展此次服務月活動。活動期間要密切關注本地區疫情形勢,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確保活動安全有序開展。
五、其他事項
(一)信息匯總。請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於2022年6月27日前,將本地區擬開展服務活動信息匯總表(見附件)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
(二)活動總結。請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於2022年8月5日前,將本地區服務月活動總結書面報送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並擇優遴選不超過3個服務月活動組織有力、內容豐富、效果明顯的地市(含直轄市轄區),將所選地市服務月活動總結作為附件一並報送,同時將電子材料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
(三)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 蔣珂菲
聯系電話:010-59882882
電子郵箱:chanyesi@mct.gov.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2年6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