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大工會經費投入助力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總工辦發〔202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各全國產業工會,中央和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全總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了《關於加大工會經費投入助力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工會、各全國產業工會根據實際,落實好2022年度一次性政策措施。可以形成制度性安排的,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工會經費普惠職工的長效機制。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2022年7月1日
關於加大工會經費投入助力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經全總黨組研究決定,各級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如下措施,加大工會經費投入,助力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
一、全國總工會層面的措施
1.加快推進重點工作落實。各駐會全國產業工會、全總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年初預算安排,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加快推進城市困難職工幫扶、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服務、提升職工生活品質、常態化送溫暖、全國勞模服務、農民工“求學圓夢”等重點工作。
2.改革全總對下補助經費方式。將2022年全總對省級工會的20億元回撥補助調整為專項轉移支付,用於各省級工會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資金需求,納入各省級工會2022年度預算統一管理、統籌使用。
3.印發《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全民健身等相關工會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確工會經費用於全民健身、消費幫扶、職工(勞模)療休養和委托旅行社開展春秋游等活動的相關規定。
4.調增送溫暖經費預算。動用全總本級以前年度累計結余的工會經費2000萬元,用於特困行業、困難企業和特定地區的職工臨時生活困難送溫暖慰問活動。
5.新增暖心穩邊專項資金。動用全總本級以前年度累計結余的工會經費1000萬元,用於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甘肅、新疆、西藏、雲南、廣西等9個邊境省(自治區)總工會支持邊境市、縣級工會疫情防控和職工困難慰問。
6.新增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關愛資金。動用全總本級以前年度累計結余的工會經費1000萬元,用於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安全保護、健康體檢等權益保障服務方面的支出。
二、省、市、縣級總工會層面的措施
7.設立疫情防控專項資金。縣級以上工會要普遍建立疫情防控專項資金,廣泛開展對醫務人員和疫情防控一線職工的慰問活動。
8.設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關愛資金。省級工會要在年度預算中安排一定額度的專項資金,用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與保障服務相關支出,鼓勵具備財力的市、縣級工會參照執行。
9.加大工會送溫暖幫扶力度。縣級以上工會要在做好建檔立卡困難職工中央財政資金專項幫扶的同時,統籌全總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加大工會經費投入,對受疫情影響較深的特困行業職工和發生臨時性、突發性生活困難職工及時開展慰問,幫助其渡過難關。
10.落實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縣級以上工會要嚴格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繼續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加強部門協作,簡化返還手續,做到應返盡返﹔完善信息化技術手段運用,盡量做到主動返、及時返。
11.加大消費幫扶工作力度。縣級以上工會在做好工會機關食堂、所屬賓館、酒店等企事業單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脫貧地區產品外,預留一定比例的食堂食材採購份額,以採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
12.用好工會經費促進消費復蘇。鼓勵縣級以上工會根據當地黨委、政府部署,採取在原定節日慰問限額之外適當增加一定額度、或在原定額度不變的情況下提前發放消費券等方式,購買文旅、餐飲消費產品,提振消費信心。
13.支持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和小微企業。縣級以上工會在開展職工(勞模)療休養、會展等工會活動時,可按照全總和國家有關規定精神,通過必要的程序,將方案制定、組織協調等事務性工作委托旅行社等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困難行業、企業承接。鼓勵省級工會倡導基層工會採購符合條件的民宿、旅行社等文旅單位開展職工療休養、會員春秋游等工會活動。
14.減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租用工會房租。省級工會可參照當地黨委、政府規定,對承租工會所屬房產的困難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減免一定期限的租金等。鼓勵市、縣級工會參照執行。
15.強化工會服務陣地的公益性服務性。鼓勵縣級以上工會因地制宜利用工人文化宮等職工服務陣地,為小微企業、困難職工、轉崗再就業職工創業提供階段性優惠辦公場所。
16.實施職工創業金融支持政策。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總工會開展職工創業小額貸款貼息等金融支持政策,可安排專項經費用於困難職工、轉崗待崗再就業職工創業貸款貼息等項目,支持職工就業創業。
17.加大職工互助保障項目經費投入。各省級工會要加大經費投入力度,做優職工互助保障品牌,不斷擴大互助保障計劃覆蓋面。
18.修訂完善相關制度辦法。各省級工會要根據全總《縣級以上工會支出管理辦法》、《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調整情況,適時修訂完善相關制度規定,規范工會經費使用管理。
三、基層工會層面的措施
19.依法足額撥繳工會經費。以貫徹落實《若干措施》為契機,加強與單位行政部門的溝通協調,落實基層工會法人主體責任,協調單位行政依法足額撥繳工會經費,多方籌集落實相關措施的專項資金,落實各項措施的經費保障。
20.嚴格執行省級工會制定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或實施辦法,明確開支范圍,細化開支標准,規范操作流程,將上級工會出台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四、工作要求
允許各級工會經過必要程序,動用以前年度結余資金落實《若干措施》。各級工會要統籌各項資金使用,建立工作台賬,及時了解各項措施落實進展情況。工會財務、經審部門要加強財務與經審監督。請各省級工會於2023年1月15日前將各省級工會落實《若干措施》的匯總情況報全總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