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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關於印發《關於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財稅支持政策的方案》的通知
發布機構:
財政部
類:
稅收
號:
財預〔2021〕108號
發布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詞:

關於印發《關於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財稅支持政策的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年09月02日

字體:[]

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關於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財稅支持政策的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財  政  部
  2021年9月2日
  附件: 
  關於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財稅支持政策的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精神,支持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現就相關財稅支持政策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加大各級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完善市場化多元化投入機制,健全橫向和縱向財政體制,調動政府和市場、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支持長江經濟帶成為我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主戰場、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主動脈、引領經濟高質量發展主力軍。
  二、完善財政投入和生態補償機制,譜寫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篇章
  1.更好發揮一般性轉移支付調節作用。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完善中央對地方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辦法,逐步增加轉移支付資金規模﹔考慮財力情況、生態保護區域面積等因素,加大對沿江省市的生態保護補償力度﹔完善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與考核體系,加大對長江經濟帶的直接補償力度。健全均衡性轉移支付穩定增長機制,統籌考慮沿江省市節能減排、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帶來的財政減收增支情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2.加大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著力加強污染防治,加大水污染防治資金等對沿江省市傾斜力度,支持落實長江保護修復相關任務。支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以農業節水促減排。推動沿江省市加強城鎮污水管網更新改造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開展固體廢物特別是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長江船舶污染、尾礦庫污染等防治工作。完善危險廢物跨區域轉移處置政策,深化危險廢物移出地與接受地合作。加快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積極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支持開展生態環境系統性保護修復、污染治理與生態環境監測、綠色發展示范、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程等項目。
  3.積極支持推動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支持開展重點生態保護修復,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通過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和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積極支持沿江省市深入推進國土綠化,實施天然林和公益林等森林資源保護,加強濕地保護修復、國家重點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促進沿江地區林草植被保護恢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完善財政資金績效考核體系,加強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結果應用,引導和鼓勵沿江省市落實好流域治理和生態保護修復任務,對相關工作完成效果顯著的省市,在分配相關專項資金時給予傾斜。
  4.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等重點投向長江經濟帶。國家綠色發展基金首期規模885億元,中央財政出資100億元,沿江省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參與出資。第一期存續期間主要投向長江經濟帶沿江省市,重點投向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生態修復和國土空間綠化、能源資源節約利用、綠色交通、清潔能源等領域,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培育綠色產業相關市場主體,更好服務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同時,推動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中國PPP基金)對沿江省市符合條件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給予優先支持。
  5.引導地方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鼓勵地方開展沿江省(市)際間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建設。支持引導沿江省市在干流和重要支流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廣新安江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經驗,推動建立長江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修復。中央財政根據機制建設情況,安排獎勵資金,鼓勵早建機制、建好機制。
  6.推進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建設。鼓勵地方探索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構建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政策體系。加快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積極培育交易市場,推動形成企業污染減排的內生動力。
  三、支持綜合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區域協調發展新樣板
  7.支持提升長江黃金水道功能。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和車輛購置稅資金,支持實施長江干流重大航道整治工程及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救助系統建設,增強長江干線航運能力。支持推進長三角高等級航道網建設、支流航道整治和梯級渠化工程,提高支流航道等級,形成與長江干流有機銜接的支線網絡。加大對航運中心、主要港口和綜合運輸樞紐公共基礎設施和集疏運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
  8.支持長江經濟帶水利建設。統籌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等,在深入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穩步推進大中型水庫、流域區域調水和沿江城市引提水工程。加強干支流河道崩岸治理、堤岸加固和清淤疏浚,實施長江口綜合治理。推進重要蓄滯洪區建設,強化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災害防治。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支持長江上中游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加大長江岸線保護支持力度。
  9.支持連通重點區域的交通網建設。對符合條件的沿江省市連通重點區域、中心城市、主要港口和重要邊境口岸的國家高速公路、普通國道、界河橋梁等建設,以及沿江省市省級干線公路、農村公路建設給予支持。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支持沿江高速及相關普速鐵路建設。利用民航發展基金、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沿江省市國際性、區域性樞紐和干線、支線機場建設給予支持。
  10.加大地方政府債券支持力度。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沿江省市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用於長江經濟帶重大公益性項目建設,鼓勵增加用於符合條件的長江經濟帶重大生態保護項目的規模和比例。對於符合條件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鐵路、國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進國家重大戰略的地方高速公路、水利、供電、供氣項目,允許沿江省市將部分專項債券作為一定比例的項目資本金。完善專項債券本金償還方式,在到期一次性償還本金方式基礎上,鼓勵沿江省市在專項債券發行時採取本金分期償還方式。
  四、支持沿海沿江沿邊和內陸開放,構筑高水平對外開放新高地
  11.支持加快開放平台建設。支持沿江省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先行先試、經驗推廣和開放合作,充分發揮對沿江市縣的輻射效應、樞紐功能和示范引領作用。支持將沿江各類符合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為綜合保稅區,支持具備條件的沿江省市設立綜合保稅區和邊境旅游合作區,支持重點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和農業合作區發展。
  12.支持推動貿易轉型升級。鼓勵有條件的貿易產業集群、聚集區完善各類配套服務,支持沿江省市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外貿新業態,促進外貿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為長江經濟帶企業內銷和採購國產設備提供便利,激發企業技術升級、創新發展的內生動力,推動內外貿一體化發展。落實好現行啟運港退稅政策,解決長江航線長、江海中轉耗時久等制約沿江貨物出口退稅速度的關鍵問題。
  五、支持加快破除舊動能和培育新動能,塑造創新驅動發展新優勢
  13.支持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加大對沿江省市的傾斜支持力度,積極穩妥化解鋼鐵、煤炭等領域落後產能,聚焦重點產業鏈條,支持開展產業鏈協同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試點,促進產業基礎能力提升,完善產業技術公共服務體系,推動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積極推動新能源與清潔能源應用。積極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和長江經濟帶產業轉移指南,支持沿江省市發展現代服務業,引導制造業企業延伸服務鏈條,推動商業模式創新和業態創新。鼓勵制造業領域相關政府投資基金積極參與投資長江經濟帶重大產業項目。
  14.支持科技創新平台和人才隊伍建設。支持相關國家科研院所(基地)和技術機構自主開展創新研究,改善科研基礎條件。支持沿江省市科技創新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以及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推動長江經濟帶創新驅動產業轉型升級。對沿江省市吸引聚集人才積極予以資金傾斜支持,支持沿江省市依法落實個人所得稅優惠、津貼補貼、科研經費等政策,吸引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
  六、支持長江經濟帶城鄉融合發展,繪就山水人城和諧相融新畫卷
  15.積極支持推進新型城鎮化。圍繞加快長江流域城市群發展,鼓勵沿江省市統籌有關政策和資金,支持長三角城市群、長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黔中滇中城市群發展,按照沿江集聚、組團發展、互動協作、因地制宜的思路,推進人口和產業集聚,發揮城市群的帶動、引領和支撐作用。支持沿江省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通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支持沿江省市拓寬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渠道,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不斷增強長江沿線省市地區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能力,有序推動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村人口舉家進城落戶。
  16.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通過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渠道,支持沿江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通過革命老區轉移支付等渠道,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大別山革命老區等地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支持沿江欠發達地區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加快產業發展,大力發展特色養殖業、種植業、加工業、鄉村旅游業,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石漠化治理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提高農村低收入人口參與度和受益水平。通過中央教育相關轉移支付,支持沿江地區教育發展和脫貧家庭子女教育,推進學前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脫貧村傾斜。支持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工作。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完善監測幫扶機制,防止返貧和新致貧。
  17.支持重點水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落實長江十年禁漁要求,通過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支持沿江省市對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區及保護區外的長江干流、重要支流和大型通江湖泊等重點水域禁漁工作。中央財政加大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鼓勵引導退捕漁民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沿江省市要落實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對“三地分離”退捕漁民,按規定給予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中央財政通過就業創業有關補助資金,支持以轉產就業為核心做好漁民安置保障。
  七、加強統籌協調,推進工作落實
  18.完善體制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方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用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等,切實將各項財稅支持政策落實到位。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和本方案的要求,聚焦黨中央、國務院和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研究制定細化政策措施。相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主動作為,壓實責任,推動工作落地生根。
  19.調動各方力量,形成強大合力。充分發揮財稅政策的引導支持作用,加快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格局。推動上中下游的互動協作,推動下游地區人才、資金、技術向中上游地區有序流動。鼓勵支持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參與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投入。對符合稅制改革和長江經濟帶發展方向的稅收政策,在現行稅收制度框架內支持在沿江省市優先實施。
  20.加大激勵引導,激發內生動力。支持相關部門做好宣傳輿論引導工作,營造崇尚生態文明的良好氛圍,提升全社會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思想認識,形成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行動自覺。保護長江流域特色文化,支持推進全流域文化和旅游資源整合提升。落實政府環境監控主體責任,強化企業責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把生態環境破壞的外部成本內部化,激勵和倒逼企業自發推動轉型升級。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群策群力、共建共享,共同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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