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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商務部等12部門關於推進商品交易市場發展平台經濟的指導意見
發布機構:
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類:
營商環境
號:
商建函〔2019〕61號
發布日期:
2019年02月12日
詞:
平台經濟 商品交易市場

商務部等12部門關於推進商品交易市場發展平台經濟的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19年02月12日

字體:[]

    平台經濟是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圍繞集聚資源、便利交易、提升效率,構建平台產業生態,推動商品生產、流通及配套服務高效融合、創新發展的新型經濟形態。近年來,發展平台經濟成為商品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商品市場)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也是我國流通領域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商品市場以發展平台經濟為重點開展優化升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落實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圍繞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要求,堅持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加快推進商品市場發展平台經濟,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以流通創新促進商產融合和消費升級,帶動全產業鏈升級和效率提升,實現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構建多層級現代市場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平台經濟促進市場規則、模式與管理高效統一,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產率。 

    2.服務實體經濟。更好滿足實體經濟發展需要,增強市場服務功能,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打通生產、流通、消費循環,形成國內大市場和生產主體、經濟增長和就業擴大、金融和實體經濟良性循環。 

    3.推動創新融合。加快現代信息技術應用,發展平台經濟生態,提升流通創新能力,以流通創新帶動產業升級,為經濟發展提供新動能。 

    4.引導有序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競爭的法制化營商環境,構建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管相結合的共治體系,嚴守防范風險底線,引導合規有序發展。 

   (三)總體目標。 

按照國家戰略布局要求,結合區位優勢、資源稟賦和產業特色,力爭到2020年,培育一批發展平台經濟成效較好的千億級商品市場,推動上下游產業和內外貿融合,形成適應現代化經濟體系要求的商品流通體系,更好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二、構建平台生態,激發市場活力 

   (四)強化市場主體。鼓勵商品市場適應數字經濟發展要求,建立新型組織方式和體系架構,搭建開放平台與中小商戶共享,發揮平台企業“以大帶小”作用,促進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逐步形成集成服務、協同產業的平台經濟生態。支持有條件的商品市場聯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平台經濟研究中心,加強平台經濟理論研究,促進市場主體適應平台化發展要求。 

   (五)夯實支撐體系。支持商品市場加大信息基礎設施投入,完善數字化交易配套和服務設施,為平台化發展提供支撐。鼓勵商品市場立足平台經濟發展,依法合規創新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區塊鏈等信息技術應用,強化平台數據整合和資源配置能力,加快傳統交易場景的數字化重構,推動商品生產、流通和服務信息實時交互,實現上下游企業和周邊服務企業的智能互聯,推動中小企業向專、精、尖轉型發展。 

   (六)發揮實體優勢。支持商品市場根據區域優勢和產業特色,制定符合平台化發展趨勢的經營規劃、評價指標、服務規范和招商政策。推動具有示范效應的電商功能區、展貿平台、創意中心和品牌專區建設,匯聚高端品牌和設計師資源,統一市場營銷,更好發揮實體市場的渠道、展會和品牌等優勢。 

   (七)創新發展模式。鼓勵商品市場轉變傳統經營模式,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交易模式和規則創新,穩步推進平台經濟發展。不斷強化市場交易、倉儲物流、加工配送等配套功能,優化數據共享、分析、引流等信息服務,建立重要商品價格指數,完善市場價格發現功能。推動商品生產、流通及配套服務高效融合、創新發展,帶動產業升級和效率提升。 

   (八)完善信用體系。推動商品市場以信用數據的信息化、標准化、指標化為導向,完善信用記錄、發布、披露、風險預警等制度,構建以市場信用評價為核心的平台經濟共治體系,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增強市場自我約束和風險抵御能力,營造商品市場平台化發展的良好環境。 

    三、加強分類引導,促進商產融合 

   (九)引導農產品市場強化產銷對接。支持農產品市場加強現代信息技術在農產品生產、流通和消費全過程應用,搭建線上線下融合的產銷對接平台,多渠道拓寬農產品產銷對接渠道。依托平台發展訂單農業、產銷一體、股權合作等,提高農民在農產品流通和加工環節的參與程度,更好鏈接農戶、市場和消費者,構建長期穩定的農產品流通模式,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 

   (十)推動工業消費品市場跨界融合。鼓勵工業消費品市場依托大數據分析和智能化應用,增強對消費需求變動研判,健全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引導生產企業更好滿足居民消費升級和多樣化、個性化需求。推動汽車、家電等耐用消費品市場加快“互聯網+”應用,完善商品購買、使用、維修、保養、報廢等全周期服務,全面提升智慧消費體驗。鼓勵建材家居、服裝鞋帽、日用百貨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市場,積極探索與文旅休閑、創意體驗等融合發展,更好服務消費升級。 

   (十一)促進生產資料市場向上下游延伸。推動生產資料市場與企業開展供需對接,優化採購、生產、銷售、物流等資源配置,培育形成一批開放、高效、綠色的供應鏈平台。加快技術應用和管理創新,發展“市場+平台+服務”模式,增強定制化生產、一體化服務功能,構建線上線下融合、上下游協作的生產資料流通體系,促進生產資料更好服務產業發展。 

    四、發揮集聚優勢,推動協同發展 

   (十二)引導市場集群聯動發展。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粵港澳大灣區等國家戰略,完善區域協調發展機制,發揮平台集聚優勢,推動跨行業跨地域的商品市場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推進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促進市場和產業集群協同發展。鼓勵商品市場以數據共享為紐帶,探索“城區展示交易+遠郊倉儲物流”或“大型市場批發+中小市場就近配送”的發展模式,促進實體市場合理布局、功能優化,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降低物流倉儲成本。 

   (十三)推動內外貿融合發展。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促進重點商品市場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核心市場互聯互通,打造特色鮮明的區域或國際商品集散中心。扎實推進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推動邊境地區商品市場建設。支持在自貿試驗區依法合規建設國際貿易平台,創新海關監管模式,優化通關流程,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發展,實現優進優出,提升國內供給體系質量。 

    五、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准確把握平台經濟發展規律,提高認識,做好統籌銜接,建立推動商品市場發展平台經濟跨部門協調機制,不斷完善各項促進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商品市場優化升級發展基金,根據不同類別商品市場的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對商品市場平台化發展的分類指導、精准施策。 

   (十五)健全培育機制。各地要結合國家戰略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發揮自身區位和資源優勢,加強規劃引導,強化行業管理和重點聯系。鼓勵各地為民營商戶參與平台經濟提供職業培訓和多方位服務保障,建立平台經濟人才提升多渠道激勵機制。支持內外貿結合好、信息化應用水平高的地區,培育一批商產融合產業集群和平台經濟龍頭企業。加大對商品市場開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和區塊鏈等信息技術研究與應用支持,引導符合條件的商品市場向高新技術企業轉型。 

   (十六)強化用地保障。各地在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和區域聯動發展的空間統籌協調。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積極保障商品市場優化升級用地,對利用存量房產或土地資源發展“互聯網+”、電子商務等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開展線上線下融合業務的,可享受在一定年限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5年過渡期政策。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加大對民營、小微商戶信貸支持力度,完善擔保、質押、保險和征信等服務,更好為商品市場平台化發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勵結算規模大、頻次高的商品市場,通過兼並重組等方式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提升市場支付結算現代化水平。 

   (十八)規范管理運營。堅持商品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目標,嚴格規范管理,加強風險防控,嚴防脫實向虛。依法依規落實平台經營者在安全生產、質量安全等方面的主體責任,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政府部門、行業組織和社會監督的作用,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創新管理服務,建立以商務信用共治為核心的管理服務體系,推動行業自律、標准制定、風險防范、服務監督等工作落實,促進中小民營市場主體健康發展。 

 

商務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銀保監會 證監會 

20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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