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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商務部等14部門關於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指導意見
發布機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類:
營商環境
號:
商運發〔2019〕309號
發布日期:
2019年10月14日
詞:
國際消費中心城市 培育建設

商務部等14部門關於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19年10月14日

字體:[]

 

  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帶動一批大中城市提升國際化水平,加快消費轉型升級,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對於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義。為加快我國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規劃引導、機制創新、標准對接、市場驅動、政策支持為重點,形成規則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暢通高效的現代市場體系。以擴大消費規模、提升消費品質、引領消費趨勢、吸引消費回流、促進消費升級為主要目的,著力提升消費供給水平,完善消費設施,改善消費環境,加快培育建設具有國際水准和全球影響力的消費中心城市,在中高端消費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

  (二)基本原則

  完善設施與優化環境相結合。加強城市消費硬環境建設,完善消費設施布局,提升消費便利度,同時著重優化消費軟環境,健全現代城市功能,美化市容市貌,強化人文品質,營造良好秩序,提升消費舒適度。

  補足短板與創新提升相結合。把握我國主要城市在消費領域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破除體制機制障礙,補足短板,同時注重創新引領,推動轉型升級。

  對標國際與突出特色相結合培育建設應對照高標准,充分借鑒利用國際先進經驗,同時要因地制宜,凸顯中國元素,形成區域特色。

  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充分發揮地方在培育建設工作中的推動作用,強化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遵循市場機制和現代城市發展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增強培育建設的內生動力。

  整體規劃與局部推進相結合。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工作要整體規劃,同時要集中力量和資源在重點區域、優勢領域有所突破並形成標志性成果,避免資源分散、遍地開花

  (三)工作目標。

      利用5年左右時間,指導基礎條件好、消費潛力大、國際化水平較高、地方意願強的城市開展培育建設,基本形成若干立足國內、輻射周邊、面向世界的具有全球影響力、吸引力的綜合性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帶動形成一批專業化、特色化、區域性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使其成為擴大引領消費、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拉動經濟增長的新載體和新引擎。

  二、重點任務

  (一)聚集優質消費資源。引導企業增加優質商品和服務供給,提升消費供給水平。充分利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開放平台,多渠道擴大適應國內消費升級需求的特色優質產品進口。發展品牌經濟,吸引國內外知名品牌新品首發。著力推動國內銷售的國際品牌與發達國家市場在品質價格、上市時間、售後服務等方面同步接軌。加快培育本土品牌,落實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舉措,推進產品內外銷同線同標同質,提升產品品質,大力推動中華老字號創新發展。加快培育和發展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教育、培訓、文化、體育、旅游、美容、養生、中醫藥等服務消費產業,進一步提升生活服務品質,形成一批帶動性強、示范效果好、服務品質優的服務企業。

  (二)建設新型消費商圈。合理規劃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新型消費商圈,參照國際先進經驗和標准,推進智慧商圈建設,培育新型消費發展載體。加快商業街提檔升級,重點開展商業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推動設施改造、品牌集聚、業態互補、錯位發展,將中國元素、區域文化融入商圈建設,彰顯中國特色。鼓勵引進國內外品牌首店、旗艦店和體驗店等業態。舉辦形式多樣的促銷活動,實現名品名店名街聯動。拓展新型消費產業和各類生活型服務業發展空間,強化買全國、賣全國,買全球、賣全球的商業貿易功能,發揮消費集聚示范作用。

  (三)推動消費融合創新。鼓勵企業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發展新業態,探索新模式,推動實體商業轉型升級。促進線上線下深入融合、商品和服務消費互動融合、流通和生產對接融合,打造一批商旅文體聯動示范項目,推動商旅文體、游購娛融合發展。推動商品交易市場優化升級,培育現代供應鏈綜合服務企業。促進傳統百貨店、購物中心、大型體育場館、閑置工業廠區向消費體驗中心、休閑娛樂中心、文化時尚中心、健康管理和維護中心、養生養老中心、產品和服務設計定制中心等新型發展載體轉變,拓寬消費功能,豐富消費內涵,發揮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在消費領域的創新引領作用。

  (四)打造消費時尚風向標。把握國際消費新潮流,培育發展一批博覽會”“購物節”“時尚周”“消費展等國際產品和服務消費新平台,打造適合不同群體的時尚消費地標,匯聚提升城市時尚消費的影響力和輻射力。整合城市消費資源,鼓勵國內外重要消費品牌發布新產品、新服務,及時發布和更新旅游、娛樂、文化、體育等消費信息。促進時尚、創意等文化產業新業態發展,培育一批有國際影響力的網站、期刊、電視、廣播等時尚傳媒品牌,打造國際時尚消費的風向標。

  (五)加強消費環境建設。開展城市環境美化建設,優化生態宜居環境,提升服務質量與水平,規范服務場所多語種標識,提升城市國際化水平。完善便捷高效的立體交通網絡,暢通國內外旅客抵離通道,優化城市商業設施布局,促進大型商業設施與市政交通互聯互通,建立健全高效物流配送體系,新建和改造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和街區生活服務集聚中心,促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提升消費便利度。健全市場監管和消費維權體系,暢通消費投訴舉報渠道,加強商品質量、食品安全、市場秩序綜合監管和治理,打擊侵權假冒行為,全面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重要產品追溯體系,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市場環境。

  (六)完善消費促進機制。制定完善促進消費相關政策。完善免稅店政策,引導免稅店、離境退稅商店提高國產優質產品經營比重,鼓勵境外旅客購買國產品牌。穩妥推進健康醫療、教育文化、休閑娛樂等消費領域和相關服務業對外開放,提升金融服務在促進消費方面的支持作用。借鑒國際通行做法,提升通關和簽證便利化,擴大過境免簽的城市范圍、延長過境停留時間,優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服務,促進國際消費便利化。完善城市街區商圈、社區便民服務中心、閑置廠房改造為商業綜合體等用地保障,積極探索出台有利於降低商業成本、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提升城市消費競爭力。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部際聯席會議作用,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進,制定完善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工作方案和指標體系。具備條件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城市基礎條件、消費潛力、國際化水平、工作舉措等因素,指導相關城市制訂培育建設實施方案,做好培育建設工作。

  (二)完善配套措施。培育建設試點城市要結合自身發展規劃和目標定位,依據實施方案,完善相關軟硬件配套措施。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平,完善公共交通、網絡通信、停車場、公共廁所、衛生及安全等公共設施。優化消費軟環境,提升市民文明素養,改善語言環境,探索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快捷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建立完善綜合咨詢、智力支持等服務機制。

  (三)建立溝通機制。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定期溝通機制,加強培育建設試點城市間交流以及相關部門間溝通。相關部門要與培育建設試點城市保持密切聯系,跟蹤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培育建設過程中的問題。適時組織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充分借鑒國際成功經驗和先進做法。

  (四)強化宣傳引導。培育建設試點城市要高度重視宣傳引導,將培育建設工作納入當地城市整體宣傳計劃,通過互聯網等多種方式加大培育建設工作進展和成效的宣傳,擴大影響力,形成公眾廣泛參與、社會高度重視的良好氛圍。

   

  商務部  外交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文化和旅游部

  衛生健康委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體育總局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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