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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關於印發“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布機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統計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全國工商聯;貿促會;國家開發銀行
類:
營商環境
號:
工信部聯規〔2021〕200號
發布日期:
2021年12月11日
詞:

關於印發“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年12月11日

字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機構:
  現將《“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國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統計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國家開發銀行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