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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4年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活動的通知
發布機構:
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類:
營商環境
號:
工信廳聯企業〔2024〕22號
發布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詞: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4年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年04月30日

字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工作,推動優化中小企業人才結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決定聯合舉辦2024年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活動(以下簡稱百日招聘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逐夢同行 共赴山海

  二、活動時間

  結合高校畢業生求職特點,本次百日招聘活動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24年5月至6月,第二階段為2024年10月至11月。

  三、活動組織

  百日招聘活動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主辦,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中國中小企業服務網(https://www.chinasme.cn)、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https:// www.ncss.cn)承辦,智聯招聘、前程無憂、BOSS直聘、國聘網、獵聘網、實習僧網參與。

  四、活動內容

  (一)搭建線上對接平台。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協調組織開展線上直播帶崗等活動,中國中小企業服務網、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設立網上百日招聘活動專區(鏈接及二維碼見附件1),發布招聘會活動信息和就業崗位信息。智聯招聘、前程無憂、BOSS直聘、獵聘網、國聘網、實習僧網設立百日招聘活動專欄,為中小企業和高校畢業生提供優惠服務包。相關單位和招聘平台共同做好中小企業招聘信息和高校畢業生求職信息發布對接工作。

  (二)加強活動宣傳。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本行政區域內下轄單位,並在本單位門戶網站設置活動鏈接,組織省(區、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就業網站、高校網站積極參與,在網站首頁設百日招聘活動專版頁面鏈接,運用新媒體等多渠道進行宣傳,廣泛動員中小企業、高校畢業生等及時注冊使用平台,發布崗位、投遞簡歷。

  (三)推動招聘信息庫建設。有條件的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建立中小企業招聘信息庫或推廣使用網上百日招聘活動專區招聘信息庫。各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認真梳理匯總有就業需求的高校畢業生信息,推動與本地區中小企業招聘信息庫對接。

  (四)加強服務支持。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可因地因校制宜,創新開展線上對接、入校招聘、入企體驗、直播帶崗等活動,鼓勵在高校資源豐富、中小企業數量較多的省(區、市)開展特色專場招聘會,提高高校畢業生與中小企業對接成功率。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院校分布、高校畢業生就業意向等情況,推薦優質中小企業與高校畢業生對接。

  (五)開展實習培訓。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加強工作協同,通過就業指導、崗前培訓、進企實習等形式增進學生與企業雙向了解,使學生更快適應企業崗位需求。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有吸納畢業生實習意願和條件的企業發布實習崗位信息,各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加強畢業生實習期管理,確保實習工作有序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審核監督。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和有關招聘平台要加強對崗位信息真實性的核實,嚴格履行招聘信息採集、審核和發布程序,堅決杜絕虛假崗位信息,保障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推動對接活動順利開展。

  (二)做好信息報送。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有關單位和招聘平台要做好招聘信息統計工作,於2024年5月15日前向中國中小企業服務網郵箱報送對接活動聯系人表(附件2),於每周一中午前報送截至上周末的招聘情況統計表(附件3),並於每場活動結束3個工作日內報送活動信息。

 

  聯系人及電話: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張飛雲 010-68205319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司) 楊智禎 010-66097442

  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劉曉西 010-82292048

  中國中小企業服務網 孔祥燕 13716018380

  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 馮妙潔 010-68352370

 

附件:1.百日招聘活動專區鏈接及二維碼.pdf

   2.對接活動聯系人及聯系方式.pdf

   3.招聘情況統計表.pdf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24年4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