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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關於再次延長保險公司跨京津冀區域經營 備案管理試點有效期的通知
發布機構: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類:
綜合管理
號:
銀保監辦發〔2021〕27號
發布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詞: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關於再次延長保險公司跨京津冀區域經營 備案管理試點有效期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年02月20日

字體:[]

北京、天津、河北銀保監局,各保險公司:

  自《保險公司跨京津冀區域經營備案管理試點辦法》(保監發〔20171號,以下簡稱《試點辦法》)發布以來,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保險公司跨區域經營備案管理試點工作有序推進,京津冀保險業協同發展取得積極成效。為進一步推動京津冀保險市場深度融合,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銀保監會決定延長保險公司跨京津冀區域經營備案管理試點有效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辦法》有效期在《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延長保險公司跨京津冀區域經營備案管理試點有效期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9105號)基礎上,延長一年至202221日。 

  二、試點地區銀保監局要根據《試點辦法》要求,穩步推進各項試點工作,加強區域保險市場監管,切實守住風險底線。 

  三、試點地區銀保監局應將《試點辦法》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報告中國銀保監會。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20212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