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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關於印發《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機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文物局
類:
綜合管理
號:
發改社會〔2021〕581號
發布日期:
2021年04月25日
詞:

關於印發《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年04月25日

字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黨委宣傳部、住房城鄉建設廳(局、委)、文化和旅游廳(局、委)、廣播電視局、林草局、文物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完善全國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升文化自然遺產保護水平,推動“十四五”時期文化旅游融合和高質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了《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 央 宣 傳 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文化和旅游部 

  廣 電 總 局 

  國 家 林 草 局 

  國 家 文 物 局 

  202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