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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文化和旅游部關於廢止《旅游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等級認定管理辦法》的決定
發布機構:
文化和旅游部
類:
綜合管理
號:
文化和旅游部令 第8號
發布日期:
2021年12月23日
詞:

文化和旅游部關於廢止《旅游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等級認定管理辦法》的決定

發布時間:2021年12月23日

字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令
  第8號 
  《文化和旅游部關於廢止<旅游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等級認定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 2021年11月 3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長 胡和平            
  2021年12月23日          
  
文化和旅游部關於廢止《旅游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等級認定管理辦法》的決定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文化和旅游部決定廢止《旅游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等級認定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令第24號令)。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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