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
根據第五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聯合聲明,以及第四次中日韓文化部長會議簽署的《上海行動計劃》,中國與日本、韓國共同啟動了“東亞文化之都”評選工作,並於2014年選出中國泉州、日本橫濱、韓國光州,2015年選出中國青島、日本新瀉、韓國清州。“東亞文化之都”活動旨在推進中日韓3國文化務實合作,在尊重文化多樣性的基礎上,提倡“東亞意識、文化交融、彼此欣賞”的精神。前兩屆活動的開展,有力推動了當選城市文化建設的全面推進和發展,深入推進了中日韓文化領域務實合作。根據2014年第六次中日韓文化部長會議簽署的《橫濱共同文件》,3國今後將繼續每年推選一國一城當選“東亞文化之都”,於2015年年內選定2016年的當選城市,並在第七次中日韓文化部長會議上宣布。
根據上述安排,文化部即將啟動2016年“東亞文化之都”評選工作,將按照我國內經濟發展和文化建設的整體要求,根據各地文化資源分布情況、文化事業發展水平、公共文化服務發展程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情況、對外文化交流水平,有針對性地在全國范圍內評選1個城市為中國2016年“東亞文化之都”。當選城市將在2016年1年內,以“東亞文化之都”名義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文化活動,重點通過文化交流與合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經驗交流與共享等,帶動城市和市民更積極地參與東亞區域文化合作,帶動城市文化建設,煥發城市活力,擴大城市的國際知名度、美譽度,切實以文惠民,以文興城。
為做好有關工作,請你廳(局)將上述工作安排報本省(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協助組織本省(區、市)第三屆“東亞文化之都”的申報,於2015年7月29日前就通知送達情況反饋我部,並於2015年8月27日前向我部推薦本省(區、市)的一個申報城市。具體申報條件、評審標准、程序以及申報城市所需提供的材料請參考附後的《2016年“東亞文化之都”申報條件和評審標准》、《2016年“東亞文化之都”評審程序》、《2016年“東亞文化之都”申報書》等相關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東亞文化之都”申報條件和評審標准
2.2016年“東亞文化之都”評審程序
3.2016年“東亞文化之都”申報書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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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
2015年7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