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落實第六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成果後續行動及2016年文化部重點工作,根據工作安排,文化部即日起將啟動2017年“東亞文化之都”評選工作。
評選工作將按照我國內經濟發展和文化建設的整體要求,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五大發展理念,特別結合近期全黨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根據各地文化資源分布情況、文化事業發展水平、公共文化服務發展程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對外文化交流水平,有針對性地選出1個城市命名為中國2017年“東亞文化之都”。當選城市將在2017年1年內,以“東亞文化之都”名義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文化活動,重點通過文化交流與合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經驗交流與共享等,促進城市和市民更積極地參與東亞區域文化合作,帶動城市文化建設,煥發城市活力,擴大城市的國際知名度、美譽度,切實以文惠民、以文興城。
為做好有關工作,請你廳(局)將上述工作安排報本省(區、市)人民政府(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同意後,協助組織本省(區、市)2017年“東亞文化之都”的申報,於2016年6月 13 日前將通知送達及辦理情況反饋文化部外聯局,並於2016年7月4日前向文化部推薦本省(區、市)的1個申報城市。具體申報條件、評審標准、程序以及申報城市所需提供的材料請參考附後的《2017年“東亞文化之都”申報條件和評審標准》《2017年“東亞文化之都”評審程序》《2017年“東亞文化之都”申報書》等相關文件。上述相關文件可通過文化部網站下載。
聯 系 人:禹 敏
聯系電話:010—59881970/59881978,15652343176
特此通知。
附件(點擊此處下載):
1. 2017年“東亞文化之都”申報條件和評審標准
2. 2017年“東亞文化之都”評審程序
3. 2017年“東亞文化之都”申報書
文化部辦公廳
2016年6月7日
來源:文化部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