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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部公示了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項目名單,這份從1111個申報項目中甄選列出的298個項目名單中,不僅有詠春拳、一得閣墨汁制作技藝、十八街麻花制作技藝等人們耳熟能詳的文化名片,也有很多並不熟悉的名字,比如阿斯爾、怒族達比亞舞、堆諧等少數民族或邊遠地區的民俗項目。這不僅展現出中國非遺的地域、主題之廣,也凸顯了非遺保護工作量之大。
此次公示的推薦項目名單,距離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布已過去3年。3年來,公眾對非遺的保護意識逐年遞增。大型非遺活動在全國展開,非遺主題的產業園和保護基地成為各地的建設亮點,生產性保護在很多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傳統醫藥類非遺項目上也成效漸顯。因此可以預見,即將公布的第四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又將掀起非遺保護的新浪潮。在此大環境下,第四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就不僅擁有政策、經濟上的多項扶持,也將面臨很大的項目保護壓力。
首先是日漸紅火的非遺產品市場對項目保護的壓力。在生產性保護的政策鼓勵下,非遺產品的市場化價值逐漸凸顯。市場之力在帶動非遺走出“深閨”的同時,也免不了引來浮躁的人群,為追名逐利而使保護和市場本末倒置,違背非遺生產性保護的根本原則。其次,對於某些亟須搶救和整體性保護的非遺項目而言,申遺成功之後,如何進行政策、經濟利益的分配,也是一個需要研究和衡量的命題。據了解,第三批國家級非遺項目亞魯王就曾因經濟利益和名譽分配等原因,出現傳承人和傳承人之間、各個傳承保護村寨之間的利益紛爭,使傳承人和當地民眾對傳承亞魯王的積極性受到挫傷。
對於即將成為第四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非遺來說,“國字頭”的光環要求其申報主體和項目傳承人在非遺保護日漸與市場接軌的今天擁有堅強的定力。這不僅需要厘清非遺保護與市場開發之間的紅線,堅定保護責任,更要有分辨和抵制經濟利益誘惑的勇氣和能力。同時,後申遺時代的非遺保護,則更需要來自高校、研究機構,以及其他社會力量的參與,其作用不僅體現在如培養傳承人、參與非遺產品設計等非遺保護環節的中游和下游,在非遺保護的上游,他們對項目所進行的田野調查、歷史脈絡梳理和人文守望,都能為頂層設計者提供理論高度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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