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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工作簡報第26期
發布時間:2015-05-21 09:50 來源: 編輯:公共服務司
信息來源: 2015-05-21

南充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專刊之二十六2015315

 


南充市實施公共文化服務

標准化試點工作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有關精神,探索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的模式、路徑和方法,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更好地保障廣大群眾基本文化權益,根據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項目安排,結合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建設的要求,201410月,南充市啟動在市轄三區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試點建設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示范點20個,在村級(社區)文化活動中心試點建設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示范點100個。

 

報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文化廳公共文化處、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目督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南充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南充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3月15印發

附件1

文化館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

試點工作管理規范

 

文化館,是面向公眾開放,組織、開展、指導、輔導、研究群眾文化藝術活動,並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的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管理條例》及文化館評估定級工作要求,制定本管理規范。

一、館容館貌

(一)文化館綜合大樓整潔、干淨、美觀,整體風貌有藝術文化氛圍﹔

(二)文化館周邊環境與文化館藝術氛圍協調,如開辦文化藝術學校、組織群眾文化藝術活動等﹔

(三)科學設置館務公開欄,並合理利用空間設置藝術櫥窗,充分展示社會文化活動﹔

(四)有文化館大樓分布圖,布局合理,設置規范,功能齊全﹔

(五)規范設置樓層及各功能室標識牌。

二、內部管理

(一)根據部(室)分工,建立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張貼在醒目位置﹔

(二)全體干部職工凝聚力強,具有團隊意識,單位執行力強﹔

(三)根據安全管理規范,合理配備消防設施,建立安全應急預案﹔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結構合理,配備齊全,市文化館的的專業人員佔比要達到70%以上,縣(市、區)文化館的專業人員佔比要達到80%以上﹔

(五)市、縣級文化館在職員工參加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15天﹔參加基層文化隊伍遠程網絡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50課時,並建立培訓檔案﹔

(六)建立公共文化服務志願者隊伍,有文化志願者名錄、工作職責及相關制度﹔

(七)按照《藝術檔案管理辦法》,規范建立藝術創作、藝術演出、藝術教育、藝術研究、文化交流、社會文化等藝術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三、活動開展

(一)全年舉辦大型文化惠民活動不少於4次,服務群眾不少於10萬人次,群眾滿意度不低於80%,各類藝術展覽和講座活動不少於10次,有相關圖文資料,取得良好效果﹔

(二)創造性開展流動文化服務,全年開展送文化下鄉(進社區)活動不少於20場次,活動形式新穎,具有時代特色,活動受群眾歡迎,有相關圖文資料;

(三)全面掌握群眾業余文藝團隊信息,指導、輔導其活動開展的次數不少於15次﹔

(四)制定全年開展文藝骨干輔導、培訓工作計劃,按照計劃實施,並取得良好效果﹔

(五)深入指導、研究、實施群眾文藝創作工作,全年創作成果不少於20件。

(六)全年開展民間文化交流活動不少於5次﹔

(七)市級文化館對縣、區級文化館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全年不少於4期,培訓不少於300人次﹔縣、區級文化館對鄉鎮綜合文化站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每年不少於2期,每年培訓不少於100人次。

四、免費開放

(一)根據文化部規定,合理安排開放時間,每天不得少於8小時,法定節假日適當延長開放時間﹔面向市民舉辦免費培訓不少於12期,培訓人次不少於1000人,有針對弱勢群體和特殊人群的服務和培訓項目並組織實施。

(二)在醒目位置張貼免費開放信息(包括服務內容、開放時間和注意事項)﹔

(三)按照標准,規范設置多功能排練廳、舞蹈排練廳、合唱排練廳、器樂演奏室、錄音合成室、電子閱覽室﹔落實專人管理,實行免費開放。建立並張貼各項免費開放管理制度,加強監管,確保良好效果﹔

(四)依托全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立數字文化館﹔

(五)建立文化館網站,基層群眾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瀏覽文化館相關信息﹔

(六)創新服務方式,推出特色服務項目。

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一)制定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設置工作辦公室,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實專人管理﹔

(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檔案及相關數據庫,將我市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列入名錄、健全檔案和信息共享機制,並積極申報列入國、省保護名錄﹔

(三)設置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廳,安排專人講解,建立傳習基地﹔

(四)全年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傳播、宣傳、教育、開發、研究等活動不少於10次。

六、群眾滿意度

(一)設立意見箱,公開監督電話,開設網上投訴通道,五個工作日內認真回復並處理投訴﹔

(二)建立館長接待日制度,組建社會監督員隊伍,認真聽取社會意見和建議﹔

(三)全年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群眾滿意度不低於85%;

(四)注冊微信公眾賬號,及時推送文化服務信息。

 

附件2

圖書館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

試點工作管理規范

 

圖書館,具有文獻信息資源的收集、整理、存儲、研究、傳播和服務等功能,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公益性文化機構與社會教育設施。根據《四川省公共圖書條例》及圖書館評估定級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規范。

一、館容館貌

(一)圖書館綜合大樓干淨、整潔、美觀,具有文化內涵,彰顯閱讀氛圍﹔周邊環境與圖書館氛圍協調,具有文化品位﹔

(二)科學設置館務公開欄,並合理利用空間設置文化櫥窗,充分展示文化活動﹔

(三)規范設置圖書館大樓功能布局圖、樓層示意圖、各功能室標識牌、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四)各功能室物品整齊、規范,符合各功能室標准要求;

(五)LED顯示屏播放圖書館適時新聞。

二、內部管理

(一)根據單位職責,合理分工,落實崗位責任制。工作人員各司其職,人盡其責﹔

(二)根據部(室)分工,建立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張貼在醒目位置,要求職工認真遵守﹔

(三)全體干部職工凝聚力強,具有團隊意識,單位執行力強﹔

(四)根據安全管理規范,合理配備消防設施,建立安全應急預案﹔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結構合理,配備齊全,市圖書館的的專業人員佔比要達到70%以上,縣(市、區)圖書館的專業人員佔比要達到80%以上﹔

(六)市、縣級圖書館在職員工參加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15天﹔參加基層文化隊伍遠程網絡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50課時,並建立培訓檔案﹔

(七)建立公共文化服務志願者隊伍,有文化志願者名錄、工作職責及相關制度﹔

(八)工作人員著工作服,挂牌上崗,儀表端庄,舉止文明,熱情服務﹔

(九)加強陣地管理,不得擅自改變公共圖書館用途。讀者服務用房面積佔總使用面積的比例不低於60%

三、活動開展

(一)圖書館提供文獻借閱、資料查詢、閱讀指導、參考咨詢服務、舉辦培訓、講座、展覽及網上知識信息導航等服務﹔

(二)定期舉辦讀者座談會、培訓和閱讀輔導,提高讀者綜合素質和利用圖書館的能力﹔

(三)開展書刊宣傳推介活動,提高書刊利用率,年書刊宣傳不少於200種﹔

(四)圖書館年外借冊次不少於6萬冊,人均到館次數0.2次以上﹔年舉辦公益講座不少於10次﹔

(五)圖書館要組織開展流動服務、遠程服務和個性化服務,拓展服務覆蓋面。因地制宜地開展形式多樣的總分館服務,館外建設流動服務點不少於30個﹔

(六)制定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工作計劃,按照計劃實施,並取得良好效果。

四、免費開放

(一)圖書館按照標准,規范設置一般閱覽室、少兒閱覽室、多媒體閱覽室(電子閱覽室)、政府信息查詢室、報告廳(培訓室、綜合活動室)、自修室等﹔

(二)要不斷提高數字文化服務能力,開展好公共電子閱覽服務﹔

(三)100%圖書館實行免費開放,公布免費開放信息(包括服務內容、開放時間和注意事項),張貼免費開放管理制度,加強監管,確保良好效益﹔

(四)市、縣級圖書館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時間每周不少於56小時。

五、文獻管理

(一)圖書館館藏文獻保護收藏良好,包括印刷型文獻、電子文獻、縮微文獻等,平均每冊藏書年流通0.5次以上﹔

(二)對文獻資源建設進行合理布局,確定收藏重點。在確保印刷型文獻入藏的基礎上,逐步增加電子文獻的品種和數量﹔

(三)館藏電子文獻包括電子圖書、電子報刊、視聽資料等,電子文獻,年入藏量分別應達到100種以上﹔

(四)確保重點文獻、特色文獻、紅色旅游文獻和地方文獻的完整性和連續性,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館藏文獻資源體系﹔

(五)圖書館年新增藏量應達人均0.02冊次以上﹔

(六)積極征集地方文獻,每年新增具有特色的地方文獻資源達到20種以上﹔

(七)每年召開讀者座談會、調研會不少於2次,及時了解讀者閱讀需求,購置讀者歡迎、暢銷和需求量大的圖書文獻﹔

(八)對文獻信息資源編目整序,建立便捷、實用的館藏文獻資源標識系統,編目整序後的文獻及時上架,新書到館後,公共圖書館應在在20個工作日內上架,形成採購、編目、通借通還的現代文獻配送體系和流通服務體系。

六、延伸服務

(一)定期通過多種流動服務形式,市圖書館服務延伸至各縣(市、區)圖書館,縣(市、區)圖書館服務延伸至鄉鎮(街道)、村(社區)﹔

(二)利用互聯網、手機等信息技術手段和載體,開展網上書目檢索、參考咨詢、文獻提供等遠程網絡信息服務﹔

(三)推進基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服務點建設,按照市級不少於40台、縣級不少於20台、鄉鎮(街道)不少於5台、行政村(社區)不少於1台電腦終端的標准配置設備,基本形成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市、縣支中心和鄉鎮(街道)、村(社區)基層服務點構成的覆蓋城鄉的數字文化服務網絡,做到有專人管理、有規章制度、有服務記錄﹔

(四)加強地方特色資源建設,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數字資源庫群,市級圖書館可用數字資源不低於10TB,縣級圖書館可用數字資源不低於2TB

(五)市級圖書館對縣、區圖書館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每年不少於4期,每年培訓不少於200人次﹔縣、區級圖書館對鄉鎮(街道)圖書室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每年不少於2期,每年培訓不少於100人次。

七、群眾滿意度

(一)設立讀者意見箱(簿),公開監督電話,開設網上投訴通道,五個工作日內認真回復並處理投訴﹔

(二)建立館長接待日制度,組建社會監督員隊伍,認真聽取社會意見和建議﹔

(三)全年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群眾滿意度不低於85%

(四)創新服務方式,推出特色服務項目﹔

(五)利用微信公眾賬號和門戶網站等平台,及時推送文化服務信息。

 

附件3

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務

標准化試點工作管理規范

 

鄉鎮綜合文化站,是公益性文化機構,其基本職能是社會文化服務、指導基層和協助管理農村文化市場。根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四川省鄉鎮綜合文化站評估定級標准指導綱要》,制定本管理規范。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服務為內核,以人民滿意為總體目標,以依法辦事、高效服務、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為主線,以標准化為抓手,著力推進鄉鎮(街道)文化站公共服務系統化、規范化、精細化,推動政風行風建設向深度發展,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功能設施

(一)設有多功能活動廳、書刊閱覽室、培訓教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服務點、廣播室、管理用房及體育健身設施等,站舍建筑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另有室外活動場地不少於500平方米﹔

(二)設有宣傳櫥窗、閱報欄、文化走廊,共不少於15平方米﹔

(三)有達標的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和公共電子閱覽室(可與多功能廳合用)﹔

(四)有信息網絡傳輸設備,達到文化部公共電子閱覽室設備配備標准,電腦不少於10台及桌椅等配套設施﹔

(五)圖書室圖書不少於2千冊﹔訂閱報刊不少於4種﹔館藏電子文獻(即電子圖書、電子報刊、視聽資料等)達到20種以上﹔

(六)有計劃地予以更新、充實各項設施設備、圖書、報刊等﹔

(七)文化站加強對文化主管部門已配備物資的管理使用,無侵佔、挪用、閑置現象。

(八)文化站對村(社區)文化活動室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三、人才建設

(一)專()職工作人員不少於3人,其中專職人員不少於1人,並列入事業編制,可聘請2名本地有文化特長的人員或音樂教師、退休教師等組織能力強、群眾文化業務能力強的人員作為業務干部﹔

(二)文化站站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相當於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文化工作,事業心強,有較強專業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

(三)文化站文化專職干部培訓每年不少於5天,培訓科目種類不少於五種﹔參加基層文化隊伍遠程網絡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50課時﹔

(四)本地業余文藝團隊不少於3支﹔

(五)文化站站長發生職務變更時,應征求上級文化主管部門的意見。

四、公共服務

(一)站辦活動

1. 群眾知曉文化站功能及位置,知曉率佔總人口的100%

2. 每周對公眾服務的時間不少於40小時﹔

3. 常設免費活動項目不少於4項,人均每周參加文體活動時間不少於3小時﹔

4. 在醒目位置標明服務內容、管理制度、開放時間等﹔

5. 每年組織綜合性大型文化活動3次以上﹔

6. 每年舉辦單項性文體活動、展覽6次以上﹔

7. 每年編辦文化走廊、宣傳櫥窗、板報等8(期)以上﹔

8. 對留守兒童、老人、青少年、返鄉農民工開展文化藝術活動(長廊)、農民參與文化藝術活動、壩壩講壇等特色陣地建設或服務。

(二)指導、輔導

1. 指導、輔導所轄村文化活動室開展文化活動1次以上,並有記錄﹔

2. 為群眾舉辦講座和培訓3次以上﹔

3. 為文化骨干(文藝團隊)舉辦文體培訓3次以上﹔

4. 群眾創作作品5件以上。

(三)圖書借閱

1. 年藏書流通每冊書0.2次以上﹔

2. 年度開展優秀讀物推薦和讀書活動2次以上。

(四)數字化服務

1. 利用共享工程資源開展活動2次以上﹔

2. 利用共享工程資源開展信息服務,編輯文藝、信息等刊物、資料2期以上。

(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1. 舉辦非遺活動(含表演、展覽、比賽、傳承培訓)2次以上﹔

2. 建立完整的民間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並收集、整理、上報。

(六)文物保護宣傳和文化市場監督

1. 文物保護宣傳到位,有記錄檔案、保護標志及說明,有相關制度,有檢查記錄﹔

2. 有健全的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制度,有日常巡查監管記錄,有違規處理建議。

五、內部管理

1. 建立業務、財產、設備、服務、免費開放、考勤、安全保衛等規章制度並認真執行,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

2. 設意見箱,公開監督電話,定期召開公眾座談會,有吸引捐贈或資助文化站的工作措施﹔

3. 文化站人員著正裝,佩戴工作牌上崗﹔

4. 文化專項經費做到專款專用,建立專賬,專人管理﹔

5. 全年無重大安全和責任事故。

    六、群眾滿意度

(一)公眾滿意度達到85%以上﹔

(二)創新服務方式,推出特色服務項目﹔

(三)注冊微信公眾賬號,及時推送文化服務信息。

 

附件4

村(社區)文化活動室公共文化服務

標准化試點工作管理規范

 

村(社區)文化活動室以村民委員會為依托,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以不斷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為農村居民提供文化、教育、體育、科普、信息等服務的公益性文化陣地。根據相關規定,制定如下規范。

一、總體要求

(一)村委會將文化建設工作作為建設和諧新村的重要內容,重視提升村民的文化素質,保護村民文化權益﹔

(二)村委會的總體設置環境優美,具有文化內涵,在政務公示、宣傳欄中宣傳有地域文化﹔

(三)村(社區)文化活動室應統一挂牌。

二、功能設施

(一)村(社區)文化活動室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建有農家(社區)書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室外活動廣場等﹔

(二)農家(社區)書屋使用面積不小於20平方米,配備書架、桌椅、照明等設備設施,具備基本閱讀條件﹔書屋圖書不少於1500冊(每種不超過3冊)、報刊電子音像制品不少於130種,書架不少於5組。

(三)配有相關體育健身娛樂等設施設備,並建有檔案。

三、內部管理

(一)接受文化站業務工作的指導﹔有專(兼)職村文化活動室工作人員一名,全年參加培訓學習不少於5天﹔參加基層文化隊伍遠程網絡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50課時﹔

(二)建立健全設施使用、借閱等制度,張貼上牆﹔建立工作所需表冊,記錄完善、工整,健全文化活動室檔案﹔

(三)活動室干淨、衛生、整潔,管理到位﹔

(四)設置文化工作宣傳櫥窗,展示村文化活動。

四、職能與服務

(一)組織群眾日常開展各種文藝活動、進行藝術創作﹔

(二)全年開展3次以上專題講座或教育培訓活動﹔

(三)至少有1支業余文藝團隊,全年業余文藝隊伍活動4次以上﹔

(四)全年制作4期以上的文化宣傳展示櫥窗﹔

(五)按照標准,做好農家(社區)書屋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的管理、服務。

五、開放時間

定時免費開放,開放時間每周不少於40小時。

六、群眾滿意度

(一)群眾滿意度不低於85%

    (二)創新服務方式,推出特色服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