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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貫徹落實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第二次工作推進會情況
梅列區:一是召開梅列區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第四次工作推進會﹔二是落實整改3個不達標村(社區)文體活動室及11個不達標信息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協調、解決梅列區圖書館的選址問題﹔將2015年區文化館、2個鎮文化站免費開放地方配套經費、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納入2015財政預算。
三元區:投入34.5萬元,為全區4個街道、23個社區公共電子閱覽室添置電腦、桌椅等設施設備。
永安市:一是研究同意將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免費開放經費,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納入2015年財政預算。二是對不達標的鄉鎮(街道)、村(居)納入2015年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三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解決基層文化站人員不足問題。鄉鎮文化站全部實現一(或二)個正編、三(或二)個聘用人員的“四人站”。四是以市委辦名義下發了《永安市關於加強流動文化服務建設的實施意見》、《永安市關於加強農民工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
沙縣:一是加大對社區文化室的資金扶持力度,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完善城區社區文化活動功能室建設,實現鳳崗街道文化站與社區文化活動室統籌共建。二是在農村新型社區、新建小區中統籌建設文體活動場所,配置各種文化活動室解決邊遠山村文化室不達標情況。利用部分村級文化室與學校近的優勢,把村圖書室交由學校教師管理,學生課間、放學均可到圖書室借閱,實現村校共建。三是有效整合新聞出版局、移民局、婦聯、文明、計生等相關部門選送的圖書、電子閱覽室等設備設施,增加文化活動室服務功能,實現黨員遠程教育工程與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共建共享,減少基礎設施的重復建設,保證基層服務點全覆蓋。目前,沙縣文化站、文化室已100%覆蓋,鄉鎮文化站100%達標,村文化室達標率90%以上,社區達標率85%。四是統籌青少年宮資源,將青少年宮的科技宣傳大篷車作為圖書流動服務車共同使用,解決圖書館流動服務車問題。
明溪縣:一是召開明溪縣創建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暨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推進會,並現場參觀學習沙溪鄉文化站建設。二是對全縣9個鄉鎮文化站的功能室設置、設備添置、軟件材料收集歸檔等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三是投入42萬元,將全縣9個鄉鎮文化站、8個社區、88個行政村的圖書全部錄入到統一的計算機系統管理平台,新增圖書12.4萬冊,人均佔有藏書1.07冊,實現文獻書目電子數據共建共享、館際文獻通借通還。
清流縣:縣委、縣政府制定下發了《中共清流縣委辦公室清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扶持民間文藝團體發展的實施意見》,通過就近整合、輔導培訓、政策資金支持及一定的場次補貼等方式,扶持民間文藝團體發展。
寧化縣:一是已下達2015年預算,新增創建經費164萬元,其中“三館”免費開放配套資金54萬元(博物館30萬元、文化館12萬元、圖書館12萬元)﹔16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地方配套資金48萬元(每個鄉鎮3萬元)﹔農村文化建設資金15.12萬元﹔新增農村有線廣播“村村響”運行維護費42萬元﹔數字電影專項資金5.33萬元。二是對全縣16個鄉(鎮)綜合文化站進行提升改造,每個文化站投入10萬元(鄉鎮出資5萬,縣財政配套5萬)。三是分別對圖書館投入20萬元,對館舍進行整改,採購10萬元圖書,文化館投入20萬元,購置藝術培訓設備。
將樂縣:一是將示范區創建工作列入“2015年度思想文化建設工程項目”﹔二是制作、播放專題宣傳片,在城區主要干道設立巨幅創建宣傳標語版面,並要求各鄉鎮在群眾聚集地和要道懸挂2幅以上宣傳標語。
泰寧縣:已擬定《中共泰寧縣委辦公室、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2015年度群眾性民俗文化活動的通知》,使民俗節活動制度化、長效化,保障公共文化服務持續開展。
建寧縣:一是立即落實縣圖書館、文化館及各鄉鎮文化站免費開放地方配套經費﹔二是整改提升濉溪鎮綜合文化站,打造成最具建寧文化特色品牌的鄉鎮綜合文化站﹔三是對全縣各鄉鎮文化站加強督促整改,9個鄉鎮文化站1個正在裝修,8個鄉鎮均單獨設置文化站綜合辦公樓、面積達標,功能室設置齊全,地方特色文化宣傳明顯,活動開展活躍。
尤溪縣:一是召開縣委常委擴大會,傳達貫徹全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第二次工作推進會精神,並形成專題會議紀要﹔二是將2015年創建經費265萬元納入財政預算(其中:設施建設經費155萬元、配套免費開放經費69萬元、購書經費41萬元)。
大田縣:一是對全縣18個鄉鎮的創建工作進行督查﹔二是研究決定縣財政撥付6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全縣的電子閱覽室建設﹔三是對全縣文化站工作人員、各行政村(社區)文化協管員及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工作人員進行系統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