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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
為推動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確保創建目標的順利實現,按照《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過程管理幾項規定》(辦社文發〔2011〕40號)的要求,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於2012年2月至3月,組織督導組,開展第一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以下簡稱示范區(項目))督導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導范圍
(一)第一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
(二)第一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項目。
二、督導時間
2012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
三、督導目標
(一)推動各地黨委、政府重視,加快推進創建工作,確保第一批示范區(項目)創建任務順利完成。
(二)及時了解第一批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實際情況,針對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加強指導和協調,有效推動創建工作。
(三)通過督導,研究和完善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機制。
四、督導組人員組成
擬由文化部、財政部有關司局,部分省(區、市)文化廳(局),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家委員會,及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所在地區文化行政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分成10或11個督導組,每組人數為4至5人。
五、督導內容
(一)第一批創建示范區工作開展情況、創建規劃實施和制度設計研究開展情況等。
(二)第一批創建示范項目工作開展情況、創建規劃實施和制度設計研究開展情況等。
(三)創建示范區在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農民工文化工作、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文化隊伍培訓等方面工作開展情況。
六、督導方式
(一)聽:聽取省(區、市)文化廳(局)和各創建示范區人民政府創建工作匯報。
(二)查:按照2011年5月在青島召開的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工作座談會議要求,核查示范區(項目)創建規劃、制度設計研究方案、宣傳工作方案等相關材料。
(三)看:實地考察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基層文化設施覆蓋情況、運行及免費開放情況、業余文藝團體建設情況、基層文化隊伍建設情況、公共電子閱覽室情況、農民工文化建設情況、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情況、公共文化制度建設情況。
(四)問:督導組召開座談會,詢問示范區(項目)創建過程管理情況、創建規劃落實、經費使用、制度設計工作推進等情況。
(五)訪:督導組走訪當地群眾,了解其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知曉度、滿意度。
七、有關要求
(一)各創建示范區(項目)應在總結創建工作的基礎上,形成創建工作中期報告,並按照督導工作內容和要求,准備相應原始工作材料以備核查。
(二)每個督導組負責3個省(區、市)的創建示范區(項目)的督導。在每個創建示范區考察2個縣(區),每個縣(區)抽查2個鄉鎮(街道)。
(三)每個督導組將在所負責督導的一個省(區、市)集中召開一次創建示范項目座談片會。
請各省(區、市)文化廳(局)督促各示范區(項目)提前做好准備工作,文化部將在2012年2月上旬召開督導組工作會議,部署具體工作。
聯 系 人:文化部社文司文化館處 白雪華、鐘華、王珊珊、馮佳
聯系電話:010-59881740、59881741
傳 真:010-59881776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督導工作內容提要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第一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
督導工作內容提要
一、創建過程管理
1.當地黨委、政府對創建工作重視程度如何?黨委、政府是否召開過專門會議進行研究和工作部署?
2.是否形成較為完善的組織保障機制?
3.是否建立創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中央財政下撥創建經費使用情況如何?是否有地方配套資金投入?
4.是否建立對創建工作的自查制度?
二、創建規劃執行情況
1.是否制訂了專門的創建規劃?是否作為政府文件下發?
2.創建規劃目前執行情況。
3.創建規劃的創新點是什麼?與當地工作基礎結合的情況如何?
三、制度設計研究工作
1.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制度設計研究進展情況。
2.制度設計研究形成了哪些具體的規劃或政策成果。
四、公共文化重點工作開展情況
1.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情況。
2.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情況。
3.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工作進展情況。
4.農民工文化建設情況如何?取得的經驗和體會。
5.針對基層公共文化隊伍培訓工作開展情況,是否有培訓計劃或方案?
五、對創建工作的認識
1.當前創建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2.對推進創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