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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人事司關於加強干部培訓登記管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02-04 11:28 來源:中國美術館 編輯:信息中心
信息來源:中國美術館 2010-02-04

 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精神,根據《文化部干部培訓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文人發〔2009〕32號)有關要求,現就干部培訓登記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文化部干部培訓實行登記管理制度。培訓登記包括培訓證書登記和培訓檔案登記。
  一、培訓證書登記管理
  培訓證書是我部系統干部參加培訓的有效憑證,由文化部人事司統一印制,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干部本人保管使用。每本證書實行唯一編號,證書編號為:文+單位編號+個人編號。單位編號由人事司統一編制(附後),個人編號由各單位編制。干部參加培訓後,應及時將本人培訓證書交培訓主辦單位進行登記蓋章。因故未能登記的,可憑主辦單位提供的結業證書或其他證明,經本單位人事部門認定後予以補登。
  二、培訓檔案登記管理
  各單位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建立本單位干部培訓檔案,完整、如實記錄干部參加培訓的情況,並隨時更新檔案記錄。干部培訓情況是干部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干部參加培訓後1個月內,應主動到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進行培訓檔案更新。人事部門應將有關要求提前告知干部本人,依據干部本人的培訓證書,及時對其培訓檔案予以更新。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請各單位於2010年2月5日前,到人事司監督與培訓處領取培訓證書,並對證書進行編號,建立培訓管理電子檔案。
  (二)請各單位及時將培訓證書發至干部個人手中,並將有關要求告知干部本人。
  (三)人事司對培訓證書的發放、使用情況及培訓檔案建立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聯 系 人:伍  俊
  聯系電話:59882143  59882141

  附件:各單位培訓證書代碼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