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工作信息 > 人事司
人事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印發《關於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20-09-29 12:29 來源: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 編輯:人事司
信息來源: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 2020-09-29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印發《關於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意見》指出,要遵循文藝規律和藝術專業人員成長規律,健全完善符合藝術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暢通職業發展渠道,更加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人才。在健全職稱層級設置、完善評價標准、推行代表作制度、暢通新文藝群體職稱評審渠道、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著力破除現行制度中的機制體制障礙。

  《意見》健全了制度體系,根據藝術領域特點,設置藝術表演、藝術創作、藝術管理和技術保障等4個專業類別。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專業均設置到正高級。各地、各有關部門可結合實際適時調整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專業設置。

  《意見》完善了評價標准,重點考察藝術專業人員的政治立場、職業道德、社會責任和從業操守。進一步突出不唯論文、不唯資歷、不唯學歷、不唯獎項要求。不把論文、獎項作為限制性條件,對藝術表演類專業副高及以下職稱不作學歷要求。重點考察作品質量,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把受群眾歡迎作為重要依據。

  《意見》創新了評價機制,要求暢通民營機構、自由職業等新的文藝群體從業人員職稱評審渠道,確保其與國有文化藝術企事業單位藝術專業人員在職稱評審上享有同等待遇。堅持文聯、作協作為新文藝群體職稱評審主渠道,積極支持其按程序組建藝術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面向新文藝組織和新文藝群體開展職稱評審工作。

  《意見》提出,對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促進文化藝術事業繁榮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藝術專業人員,放寬學歷、年限要求,可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加強宣傳引導,搞好政策解讀,充分調動各類藝術專業人員的積極性,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氛圍,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