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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構文化產業生態圈
發布時間:2015-03-20 08:40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5-03-20

  來源於:光明日報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互聯網+”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引發熱議。毫無疑問,互聯網正深刻地改變著人們的生活和消費習慣。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35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6.49億人,全年共計新增網民3117萬人﹔互聯網普及率達47.9%,較2013年底提升了2.1個百分點。從產業角度講,互聯網開放的平台、密集的資源以及創新的精神必然能為我國的經濟發展作出更多貢獻,甚至能帶來顛覆性的改變。這也是“互聯網+”的概念提出後引發人們無限遐想和關注的原因。

  “互聯網+”代表著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在這種經濟形態下,互聯網在生產要素資源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可以得到充分發揮,互聯網的創新成果也將深度融合於經濟社會各領域之中,提升實體經濟的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現工具的經濟發展新態勢。通俗地說,“互聯網+”是互聯網與傳統產業的融合,“+”的後綴可以是任何行業,代表著經濟和產業發展的各種可能。

  當前的中國經濟改革中,以創意為核心、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小的文化產業,正成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新亮點。文化產業與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息息相關,是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和突破口。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文化產業)增加值為21351億元,首次超過兩萬億元,與GDP的比值為3.63%,其中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為20081億元,同比11.1%,比同期GDP現價增速高1個百分點。在許多行業的增速都放緩的情況下,文化產業的發展能實現兩位數的增幅,體現出文化產業的活力,也表現出文化產業正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潛力。

  但另一方面,相較於文化產業佔GDP比重達25%的美國等發達國家而言,我國文化產量總體水平仍不算高,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也有待進一步提升。在此背景下,“互聯網+”計劃依托互聯網開放的信息、強大的資源整合和數據分析能力,打破與文化產業息息相關的各個行業之間存在的壁壘,將助力我國文化產業迅猛發展,為其注入更多活力、釋放更多潛能。

  從產業發展的橫向來看,文化產業是一個資源高度依賴的行業,互聯網對文化資源、資本資源、技術資源等進行有機整合後,可以打造出大的互聯網文化產業平台,形成以互聯網為基礎的文化產業生態圈。單從這個生態圈的內容來講,文化產業的各個形態,如動漫、圖書、影視、游戲等可以實現非常有效率的對接。目前,以百度、阿裡、騰訊為代表的互聯網企業已涉足網絡文學、數字音樂、電影電視、手游以及視頻等領域的方方面面,實現文化創作內容資源的貫通。從更大的層面講,人才、內容、資本、技術等資源進行整合後,眾多分散的信息和知識產權被凝聚到一起,文化產業一直以來面臨的人才緊缺、創意短缺、資金空缺等難題也將逐步得到解決。

  縱向來看,“互聯網+文化產業”可以實現從作品的初期策劃、中期創作到後期商業推廣的文化產業鏈上游、中游、下游的結構優化。而互聯網提供線上資源,文化產業本身可以吸引大量的實體資源,從而實現文化產業的線上線下聯動,貫穿文化產業鏈的各個環節,使文化產業多元化發展,為文化產業創造更多價值。

  再來看與用戶的關聯,移動互聯網和智能終端設備的進一步普及,為“互聯網+文化產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礎和用戶基礎。而互聯網對大數據的採集和分析能力,可以使文化產業做到有的放矢,實現文化服務的精准化和高效化。用戶也能在“互聯網+”的浪潮下,享受到更海量的文化消費選擇。互聯網推動了文化產業對客戶的精准服務,全面擴大了文化服務的范圍、深度和效益。

  可以看出,不管是產業生產還是用戶需求的視角,“互聯網+”都將助力文化產業發展,助推文化產業再上新台階。然而,互聯網開放、免費的特點也要求我們注意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在文化產業領域,雖然資源的整合、渠道的開拓會為行業帶來新的發展契機,但文化產品內容的創意和質量始終是決定產業發展水平的關鍵,尤其對於時刻強調客戶黏性與體驗的互聯網平台,更是如此。我國的文化產業要想在“互聯網+”計劃下有一番持久的作為,就必須有持續創新的發展動力,必須依托良好的版權環境。因此,互聯網環境下的版權保護法律政策應盡快制定,各互聯網平台也要加強版權意識,加大對正版和原創內容的採購和保護力度,以保證“互聯網+文化產業”有不竭的發展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