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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於:中國文化報 文珊
文化創意產業園在經歷了坐收房租、增值服務和配套孵化等階段之後,遇到了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加速創新迭代的時期,“互聯網+”意味著低成本、高效率與突破性的變革,將能助力各行各業取得新的發展成效,文化產業園區也不例外,在互聯網的影響下,將來的文化產業園會向哪個方向發展?
讓服務緊隨市場需求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發展研究院院長范周近日刊文指出,從文化經濟的角度而言,新時期的文化產業園區不是簡單的園區功能疊加和產能提升,更多在於商業模式創新。
“如果產業園區隻充當‘房東’或‘二房東’的角色,獲得的經濟附加值肯定不高,對客戶群體的黏度也不夠,長此以往很難持續。那些離城市中心稍遠的園區,目前隻能依靠優惠的房租價格,這已無法吸引企業入駐。”博文興華(北京)文化創意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永瑞此前被媒體採訪時稱,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已經伴隨文化產業發展日漸成熟起來,擺脫了1.0時代收房租的傳統方式。他們當下做的,是讓服務緊隨市場需求。
以北京“新華1949”園區為例,其定位在發展中日漸明晰,就是做文化金融創新中心。它引入的企業傾向集中於兩類,一是文化金融機構,二是社群。“新華1949”會在有入駐意向的企業中挑選,能付多少租金已不是其衡量標准,那些符合園區業態、對園區有戰略提升作用的企業,才是真正的目標客戶。
可見,文化產業園區的發展必須探索自身的商業模式,探索其個性化定位、盈利渠道以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方式。
在尋找新的盈利渠道方面,范周認為,利潤點應是園區作為市場主體的經營所得。園區內可安排適當的房地產作為商業配套設施,並不能作為主業經營。房地產盈利資金可作為園區運營的現金流以及啟動資金使用,一定要區分文化產業與地產的收入方式。
這方面,韓國Heyri藝術村的盈利模式值得探討。它以自身特色化“藝術+”的模式,融合了園區內部藝術產業與餐飲、娛樂和培訓等多個商業因素。租金隻是其收入的一小部分,更多盈利在於通過舉辦大型會展活動帶來的“人流經濟”以及其他方面的消費。又如,2013年5月開園的深圳鹽田國際創意港也是個典型案例,其成立之初就以“文化+電商”“學院+園區”融合為發展方向,開創了全國首個“文化創意+電子商務+工業設計教育培訓”三位一體的發展模式。
孵化器的延伸發展
從今年初,眾創空間帶著一股“全民創業”的熱潮席卷各大產業園,似乎不建立一個眾創空間,就會被時代淘汰,原本產業園中的孵化器也紛紛改頭換面,升級為眾創空間,文化產業園也不能幸免。
眾創空間一定要代替孵化器嗎?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處副處長安磊日前表示,很多眾創空間沒有場地,它能夠服務的都是早期團隊,或者非常早期的企業。這些企業團隊成熟後,一定要找一個地方落地,還是要落到孵化器裡面。安磊說:“前兩年,在還沒有眾創空間這個詞的時候,我們通常把這種空間叫做‘創業苗圃’。我們希望眾創空間跟孵化器是融合合作的關系,眾創空間團隊可以落戶孵化器,孵化器可以把眾創空間的優質高端軟服務借鑒過去,通過引進他們的團隊、模式,促進孵化器的發展,眾創空間也在向孵化器的方向發展。”
北京3W咖啡館、天使匯、創新工場,一系列的新型孵化器上了很大的台階,但是新型的孵化器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受到地產空間的影響,在結構上還是比較單一,更多是在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信息技術領域。
盡管有各種局限,文化產業園中的孵化器前景還是被看好。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文化產業園的孵化器運營有一定的團隊基礎,依托團隊的市場營銷、企業咨詢和法律支持等條件,與諸多文創類企業相對接,能夠攤薄企業的運營成本,而企業能夠獲得對口的高質量服務。
另外,文化產業孵化器可以成為企業的投融資平台。作為孵化器,可以直接掌握企業發展的情況,據此搭建投融資平台。一方面將資金引入孵化器內的企業支持其發展,另一方面通過注資獲得企業股權收益,二者互利共生。
文化產業園區類似於一個空間、資源、資金聚集的港灣,可以吸引諸多文化創意類企業的“小船”。俗話說,船小好調頭。靈活地進出孵化器機制也可以保證孵化器的生存發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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